员工不来办理离职手续,也不来上班怎么办?


员工在一个公司上班,突然之间发现就不来上班了,让部门负责人有点措手不及,确实给公司造成暂时的被动,恨不得扣下一些工资,不过这个问题应正确应对。



一、企业该怎么处理

先看看员工突然离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离职,应当履行提前通知单位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不来办理离职手续,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员工不办理离职手续也不来上班的的情况下,超过一定期限,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企业可以按照无故旷工处理,不过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

首先在单位可以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然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法联系其本人,如果人找不到可以用员工入职登记时的家庭住址或者暂住地地址发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无人接收的话就保留公司邮寄的证明材料),这样就不怕出现劳动纠纷了。

二、该不该扣罚工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来办理离职手续,也不来上班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已提供劳动,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

不过不能剥夺工资,不代表不能停发工资,不过他只要愿意来办理手续,可以随时将工资补发给他。

综上所述,员工不来办理离职手续,也不来上班,需要先联系劳动者,如果联系不上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避免劳动争议和风险,但是企业不能克扣员工工资,只要员工索要,还是要发给员工。


职步青云


每个公司都会遇到这种员工,主要为外地的一线员工,而原因也主要为:1.老家有事,请假回去了,超期了懒得续假,2.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已经在新单位上班,玩失联,为新单位留退路。对这种情况,公司人事应根据公司的人事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做如下处理:1.先是电话或微信联系员工本人或紧急联络人,通报情况,并要求回公司上班或办理离职手续;2.如联系不上,则通过该员工的好友或亲戚等尽快转达,3.如果还不成,则通过入职申请表中该员工自写的身份地址寄发盖有公人事印章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通知书内容按照劳动合同法格式和要求。寄发联,对方签收联或退回联要保存,同时1.2.证据也尽可能保存。


刘昭进


首先有公司人事经理和主管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对方,这些都要备份,作为凭证保存。对方还没有过来办手续得话,根据合同法相关条约和本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公司名义起草的离职通知书,以中国邮政寄给对方常用地址,其他快递公司在诉讼中不认可的,这点要注意,只要对方签收,视同有效,最后希望能帮你解决问题。


刘宾益


针对题主的这个问题,只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来办,对于公司来说处理很简单!

现在是一个讲究法制的社会,一切行为都得讲规矩办。对于员工不来办理离职手续,也不来上班,只要公司依规依法办理,就不会出现任何风险!

如果不讲规矩原则法律来处理,则会留下劳资纠纷的可能。那公司面对这种情况,究竟该如何来解决处理呢?

1、公司要做好告知员工的工作。

如果遇到员工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也不来上班,那么公司应该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当然也可以用邮件短信方式。公司做到一个应尽的告知义务,提醒对方要及时回公司上班。

如果是电话短信微信邮件都联系不上的,可以通过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以公告的形式发布,要请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单位,否则将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或者是解除劳动关系。

只要公司做到了自己的告知义务,就可以根据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来对这种员工进行处理,或者是解除劳动关系。

当然公司要收集好自己所尽的告知义务,所留下的证据材料,以防员工今后与公司发生纠纷而缺乏证据。

2、如果员工接到相应的通知之后,返回了单位工作,一样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比如旷工, 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者是罚款,直接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即可。旷工超过了多少天,该开除就按制度执行,到时候这种员工将会无话可说,即使他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也会得不到支持。

在这里,公司必须要把握一个原则:那就是在对员工旷工行为进行扣发工资的时候,不能超过当月工资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这是在工资支付条例中,明确做出了相关的规定,因此这个原则和底线公司必须要把握。

3、如果员工既不办理离职手续也不上班,而是去往了其他的公司上班,那么公司可以要求员工支付经济损失赔偿。

有些员工既不办理离职手续,也不去上班,就私自偷偷的去往其他单位上班了。这种做法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是不允许的。

只有解除与上一家公司的劳动关系,并办理完相关的离职手续之后,才能去往下一家的工作单位。

否则员工的做法就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员工的这种做法,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公司不仅仅可以要求员工支付经济赔偿,而且接受员工的公司也将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不过这需要公司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员工的私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具体损失,否则,法院是不会支持公司的这种经济赔偿要求。因此,如果公司却因员工私自离职造成了经济损失,那必须要收集好相关的事实证据材料。

公司可以要求员工私自离职的赔偿,法律依据如下:

公司可以处罚或者请求赔偿的主要包括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但是对于员工已经付出了劳动工资无权剥夺,必须要无条件的支付!因此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经济损失与公司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并不相矛盾,它是不同的两码事情。

如果公司以员工私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拒绝支付其应得的工资,那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这一点公司必须应该清楚,要求员工支付经济损失和公司为员工支付工资,是两件没有交集的事情,应该分开处理。

因此只有公司能够照章办事,依法行事,就不会存在什么样的风险。该发员工的就发给员工,该员工支付的经济损失就得要其支付!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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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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