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及各區的研發費用投入補貼彙總(註冊企業的可以參考選區)

寶安區企業研發投入補貼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規模以上企業研發費用補貼按照深圳市的補貼1:1配套,單個企業本年度研發補貼不得超過納稅總額、最高500萬元。(基本要求:企業已獲得市科技主管部門上年度研究開發資助計劃立項資助,且資助資金已到賬。)

福田區研究開發投入資助

研究開發投入超過50萬元的,按10%的比例給予支持,最高300萬元。(在福田區的企業,國家統計局已經核定了研究開發費用的投入)。

光明區企業研發投入資助

光明新區針對符合研發加計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企業,給予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的10%、最高200萬元的研發投入補貼;對企業研發費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在5%(含)-7%、7%(含)-10%、10%(含)以上的,分別按研發費用支出的1%、3%、4%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兩條不疊加。(基本條件:對研發費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業給予獎勵。)

龍崗區科技企業研發投入激勵

給予深圳市國家高新技術培育入庫企業上年度經稅務部門備案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10%、最高50萬元的研發投入激勵;給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上年度經稅務部門備案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10%、最高100萬元的研發投入激勵;給予中國五百強企業上年度經稅務部門備案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10%、最高500萬元的研發投入激勵;給予世界五百強企業上年度經稅務部門備案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10%、最高1000萬元的研發投入激勵;其他科技型企業,給予上年度經稅務部門備案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5%、最高50萬元的研發投入激勵。

龍華區企業研發投入激勵

針對在龍華區依法註冊,並辦理稅務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企業在稅務部門辦理了加計扣除優惠備案;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應建立了內部研發機構。)對適用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給予上年度經稅務部門備案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扣除上年度區科技創新專項資助額)10%、不超過500萬元的研發投入激勵。

羅湖區企業研發投入資助

對羅湖區納稅100萬元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的研發投入,按該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投入的10%給予支持,最高300萬元。引進高校及科研院所科研成果在羅湖產業化,對在全國技術合同網完成登記的,且單項成果實際支付50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支付金額的10%予以支持,最高支持100萬元。受企業上一年度在羅湖財政貢獻限制。

南山區企業研發投入支持

羅湖區支持金額按該企業在南山納稅申報的營業收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金額、納稅總額核算。(基本條件:在南山註冊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1)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總額15億元以下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營業收入總額比例不低於10%;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總額15億元及以上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營業收入總額比例不低於8%;(2)在南山區上一納稅年度納稅總額不少於100萬元,且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不少於100萬元。)按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總額3%的研發投入獎勵,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坪山區企業研發投入獎勵

對符合研發加計扣除政策並經稅務部門備案的科技型企業,經核准符合條件的,給予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的10%、最高100萬元的研發投入獎勵;對審計(統計)核定的研發費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業,結合超出幅度及研發投入,分檔次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企業研發費用支出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在5%(含)-7%、7%(含)-10%、10% (含)以上的,分別按研發費用支出的1%、3%、4%給予獎勵;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術(含人工智能)、智能製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產業領域(以下簡稱“重點產業領域”)的企業,最高獎勵金額上浮20%。(基本條件:一、上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佔營業收入總額比例不低於5%;二、在坪山區上一納稅年度納稅總額不少於50萬元;)

鹽田區企業研發投入資助

鹽田區同一家企業在同一年度內享受的研發投入資助額不超過其研發投入總額(不包括上年度的資助額),最高200萬元。(企業經營收入、科研投入、繳稅、創造就業等指標是否有明顯增長;企業是否取得一定質量和數量的知識產權;企業是否在研發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上述3項均未取得明顯進展的企業,區經促局(科創局)應當停止該企業繼續申請資助計劃)

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補貼

(基礎條件:國家級、市級或其他高新技術企業;成立時間:2-5年;研發經費佔銷售收入5%以上;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比例不低於30%,其中研發團隊須有5人以上全時工作的核心成員;國內科研人員或留學人員創立企業的,其所持股份佔公司股份不低於30%(含技術入股)。(扶持標準:科技型小微企業研發項目的資助額度不超過該研發項目投入的50%,其中獲市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的最高資助20萬元,一般孵化項目資助最高10萬元。)

留學生創意園入駐(光明區)

扶持標準:留學人員企業研發啟動資助額度不超過該研發項目投入的50%,資助最高10萬元。(基礎條件:入駐光明區留學人員創業園;入駐光明區的其他創業項目;符合國家工業經濟主管部門的小微企業界定標準;成立時間:6個月-3年;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比例不低於30%,其中研發團隊須有1人以上全時工作的核心成員。)

深圳市企業研究開發資助、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

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對其按規定支出,符合加計扣除政策,且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研發項目,按上年度研發實際支出,予以一定比例(最高10%),最高1000萬的事後資助。(基本要求:按要求對研發費用進行歸集並設置輔助賬;申請企業在稅務部門辦理了加計扣除優惠備案;銷售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應建立了內部研發機構;企業開展的研發活動應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所規定的範圍;納稅信用等級C級及以上(A級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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