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黑龍江省總河湖長令第2號頒佈實施,明確這些任務目標↘

“黑龍江省總河湖長令第2號正式頒佈實施,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全省河湖管理範圍劃界等相關工作的任務目標。”

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黑龍江省總河湖長令第2號頒佈實施,明確這些任務目標↘

根據黑龍江省總河湖長令第2號

2019年年底前,完成全省圍內全國第一次水利普查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120條河流、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253個湖泊管理範圍劃界任務;

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其它河湖管理範圍劃界任務。

省級負責完成

省級領導擔任河長或湖長的河湖管理範圍劃界基礎工作,並將劃界成果交由各市(地)、縣(市、區)履行向社會公告等相關程序。

省級河湖包括:黑龍江、松花江、嫩江、呼蘭河、穆稜河、倭肯河、湯旺河、訥漠爾河、烏裕爾河、烏蘇里江、拉林河、通肯河、撓力河、牡丹江、五大連池、興凱湖。

市(地)級負責完成

市(地)級領導擔任河長或湖長的河湖管理範圍劃界任務,並組織指導所轄縣(市、區)完成相應行政區域內河湖的管理範圍劃界任務。

農墾、森工系統

生產經營活動區域內的河湖管理範圍劃界任務,由北大荒農墾集團總公司、中國龍江森林工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劃界申請,並開展河湖管理範圍劃界基礎工作,相關基礎資料經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後,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履行向社會公告等相關程序。

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黑龍江省總河湖長令第2號頒佈實施,明確這些任務目標↘

第2號令同時提出,堅持劃界標準“依法依規、因地制宜”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河湖管理範圍劃界標準,並應與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國土空間規劃、自然保護區劃定等做好銜接,突出保護要求。

有堤防的河湖,其管理範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沙洲、灘地、行洪區和堤防及護堤地。

護堤地寬度根據《黑龍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黑龍江、松花江、嫩江、牡丹江、穆稜河、湯旺河、呼蘭河、拉林河、綽爾河、雅魯河等10條主要江河堤防和大型堤防迎水面不小於50米,背水面不小於30米。中、小河流堤防迎水面不小於30米,背水面不小於20米。

針對無堤防但有規劃堤線的河湖,可參照規劃堤線執行有堤防的河湖劃界標準。

無堤防且無規劃堤線的河湖,其管理範圍可採取歷史洪水調查,設計洪水位推算確定界線。如果調查發現的歷史最高洪水位範圍過大,可在滿足防洪安全前提下,因地制宜合理劃定管理範圍,設計洪水位要符合防洪規劃、河道整治規劃等成果。

無人類活動的河段暫時可以不進行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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