滎陽城管“取代”交警貼條 罰單逾期不處理將列入“黑名單”

河南商報記者崔文

近日,滎陽市城管局發佈通告,從5月6日起,滎陽市城管局對滎陽市機動車違停進行處罰,交警部門不再負責。

城管對違停車輛貼條、處罰,與交警有何不同?在滎陽市這項政策施行一週後,河南商報記者探訪發現,處罰金額仍是200元,不過在依據的法規條例、逾期不接受處罰的後果方面,略有不同。

滎陽市城管局發通告,違停處罰由城管負責

4月30日,滎陽市城管局在鄭州某媒體上發佈了“關於加強城市道路車輛停放管理的通告”。通告自2019年5月6日起施行。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該通告除了包含對非機動車違法停放、私設停車位、阻礙執法等行為的說明外,對機動車違停的處罰是一個亮點。通告寫道:

所有車輛必須有序停放在經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認可的停車場或停車泊位內,不得佔用城市道路亂停亂放;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查處機動車違法停放的行為,由城市管理執法人員現場取證並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通知違法停車當事人到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接受處罰。

也就是說,今後在滎陽市,機動車違停的取證、處罰都由城管負責了。

對機動車違停進行處罰,對滎陽市城管來說可謂是一項新工作,為此,近幾個月,滎陽市城管局在硬件和軟件上進行了提升。

滎陽市城管局行政執法大隊相關負責人李朋輝介紹,滎陽市城管局借用了交警部門的執法設備,而且製作了新系統,不僅能錄入現場取證的違停車輛信息,也能共享到電子探頭拍攝的違停車輛信息。

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與鄭州市區城管協助交警貼的“違規停車提示單”不同,滎陽市城管貼的單子的名稱和交警貼的一樣,為“違法停車告知單”,內容也基本一樣。

不同的是接受處理地點為滎陽市城管局違法處理室,公章也是滎陽市城市管理局。

處罰金額為200元,逾期不處理將列入“黑名單”

據瞭解,目前滎陽市城管局對機動車違停的處罰包含全國各地的機動車,但是,由於這項工作剛起步,現在只能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到銀行繳納罰款,暫時還沒開通網上付款功能。

李朋輝說,滎陽市城管局正在積極和支付寶、微信等平臺對接,儘快實現網上支付。

與之前相同的是,處罰金額為200元。與之前不同的是,城管貼的條,不會和審車掛鉤,不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車主60天不復議、6個月不訴訟的話,城管部門將依法移送至法院強制執行,並記入個人徵信系統。

李朋輝說,截至5月12日,7天時間內,滎陽市城管局共錄入機動車違停信息254個,其中現場91個,非現場(電子探頭)163個,已有車主到滎陽市城管局接受了處罰。

滎陽市將機動車違停的行政處罰權劃轉給城管後,是否意味著滎陽市今後違停執法將更嚴了?

業內人士給出了肯定的答案,“目前交通秩序整治仍是重點工作,滎陽的這個部署本來也是為了加強城市道路停放管理。”

滎陽市將機動車違停處罰權劃轉城管後,有市民提出疑問,鄭州市區會不會也這樣?

5月13日,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市城管局相關業務部門獲悉,目前鄭州施行的還是城管協助交警貼條的模式,處罰權仍在交警部門,不過待《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出臺以及公安部門體制改革後,有可能也由城管部門行使對違停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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