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 業委會向物管辦開出了兩份半“罰單”,你聽說過嗎?

業委會向物管辦開出了兩份半“罰單”,你聽說過嗎?

雲南省開遠市101大廈

2017年,雲南省開遠市101大廈業主委員會先後向承接該小區的物業公司物管辦開出了兩份半“罰單”,並且執行了。這種事情,作為住在居民小區的你聽說過嗎?而且還是兩份半,難道還有半份的罰單?況且,小區業委會不是執法單位,怎麼有權利開“罰單”呢?這是怎麼一回事呢?聽我慢慢道來。

原來,成立一年多的該大廈業主委員會,在工作過程中就發現常有業主在“兩群”(業主QQ群、業主微信群)中抱怨、反映、投訴物管在好多方面不作為,懶作為,並且還長時沒有回應。那麼,怎樣才能制約物管的這些行為呢?業委會經過反覆思考、研究,認為還是要對物管進行考核。但業委會就是那麼幾個人,又都是利用業餘時間無償服務的,他們不可能忙得過來呢,總不能讓業委會這幾個人隨時盯住物管人員吧。經過反覆調研,決定在業主中特色考核成員,最後又決定,在對物管意見大的業主中物色。但會議討論時又引發爭論:一味從對物管意見大的業主中選人,也會造成考核的不客觀、不公正,也不公平。最後確定:對物管意見大的人中選一半,又選一半客觀理性公正的業主,每個單元的考核人員相等,並且考核結果要由業委會確認後發佈。

業委會向物管辦開出了兩份半“罰單”,你聽說過嗎?

按照這個原則,業主委員會在特色了人選後,於2016年5月9日發佈了組建業主考核團的決定。要求考核團每個季度對物管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的內容有物管辦的內務管理、收費管理、崗位管理、衛生保潔、巡邏檢查、停車秩序管理、監控控制、設備設施維護、突發故障應急處置能力等方面。

第一次考核時,物管極為重視。但在其後的考核中,物管卻不太在乎了,因為即使考核了,對物管也沒有實質的處罰,對個人更沒有任何影響。於是,業委會和物業公司深入溝通,並得到了物業公司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在簽訂2017年度的物業服務合同時,增加了一條款:物業服務公司向業委會繳納2萬元的物業服務履約保證金。物業服務公司服務不到位的,將被扣款。4月7日,物業公司的保證金交到了業委會。

業委會向物管辦開出了兩份半“罰單”,你聽說過嗎?

有了保證金可扣罰,考核團就有底氣了。6月27日,業委會根據考核團的考核結論,開出了1號“罰單”(圖3)——《考核扣分(款)通知》,扣罰保證金200元。9月5日,又開出了2號“罰單”(圖4),再扣罰200元。從此後,業主考核團的震懾效果出來了。

那麼,半份“罰單”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年底時,很多業主多次反映,裝修垃圾堆在停車場,但物管一直未清理拉走,影響了一些業主的車輛停放。在接到業主投訴後,考核團查證屬實,但業委會聽到物管辦申訴稱:拉裝修垃圾的車輛在年終交警的嚴格盤查中不敢進城,一時找不到清運車輛。物管辦承諾在幾日之內肯定清走。

業委會向物管辦開出了兩份半“罰單”,你聽說過嗎?

業委會考慮到客觀實情,但在“兩群”中發出警告:若在承諾之日的第二日仍未清走裝修垃圾,將開出第3號“罰單”。之後,物管辦果然在承諾之日清運了裝修垃圾。因此,這隻能算做半份“罰單”。

其實業委會的原則也很明確,“罰單”只是手段,目的是有效督促物管的不作為,懶作為。

不過,業委會也知道,這僅僅是一種嘗試和探索,畢竟是一項新生事物,剛剛起步,特別是考核標準的制定,都需要各方理性客觀的看待和組織。目前,業委會正組織制定完善出一套雙方都能接受的考核項目、考核標準和扣分條款的實施細則,並要想辦法形成一種常態化的考核機制,這樣才會達到預期的效果。如果沒有考核標準,或者是考核團沒有盡心盡責考核,反而可能會引起物業和業主之間的更多糾紛。

業委會向物管辦開出了兩份半“罰單”,你聽說過嗎?

對業委會向物管辦開“罰單”的行為,你是如何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討論交流。那麼,物業公司為何願意向業委會繳納2萬元保證金呢,且聽下章分解。更多分享,請關注“銳眼說小區”,裡面還有很多好經驗喲。當然,如果你認為這有效果,不防也轉發給你的鄰居們,讓大家也知道,居民小區治理,不能僅僅靠業委會的那麼幾個人,它需要廣大業主的積極主動參與,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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