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俞聊執行系列】法院開出30萬“罰單”的背後……
眾所周知,在路邊違章停車可能會收到交警的罰單,開飯店衛生不合格可能會收到衛生部門的罰單……這天,蕪湖市某某汽車零部件公司的老總正在辦公室上班,卻突然收到南陵縣法院對該公司開出的30萬元“罰單”。他們公司到底做了什麼,竟然會讓法院開出如此高額的“罰單”?
事情~還得從下面說起……
南陵縣一家塑膠企業因欠他人借款數百萬元逾期未還,被訴至法院。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南陵縣法院調查發現該企業名下的房產、土地以及機器設備早已被抵押出去,帳戶內也無可供執行的存款,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好在通過走訪調查,執行法官發現這家塑膠企業仍在生產當中,這便說明肯定會有貨款收入。
以此為突破口,法院要求塑膠企業申報生產信息,但卻遭到拒絕。不過你以為這樣法院就沒辦法了麼……執行法官直接來到當地稅務部門,調取了該企業的開票信息,根據調取到的信息線索,順藤摸瓜,果然查詢到他們在本市6家公司數筆貨款,總計約有100萬元尚未入帳。
法院隨即對這幾筆貨款進行了查封,並依法向這幾家公司提取貨款。然而,在執行某某汽車零部件公司時,卻遭遇到了阻力,該公司竟然對法院的執行置之不理,並且以種種藉口進行推脫,拒絕配合法院提取應付給被執行人某某塑膠企業的貨款。
在多次交涉無果後,執行法官當即立斷,依法對該拒絕履行協助執行義務的某某汽車零部件公司處以30萬元的罰款。
眼看法院動真格了,該公司的負責人態度迅速軟化,立馬錶示積極配合法院執行。次日,該公司法務便攜帶情況彙報等材料,來到南陵縣法院,承諾將被執行人某某塑膠企業在其公司的貨款全數匯至法院。
不久之後,該汽車零部件公司如約將貨款31萬餘元匯入法院賬戶。南陵縣法院將提取到的其他貨款,連同此筆貨款一起,共計100萬元,交付給了申請執行人。
拒不協助執行的行為,不僅損害了社會主義法治的統一性,更嚴重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權威,增加了不應有的執行難度。協助執行對協助執行義務人而言是一種法定義務,不是簡單的部門協作,法院的判決必須得到尊重和執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其他企業或個人也能以此為鑑,盡到協助執行的義務,共同維護司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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