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成都居住證辦理新政策條件、流程(用於積分入戶)

2019年成都居住證辦理新政策條件、流程(用於積分入戶)

成都居住證辦理

來蓉人員在成都滯留24小時以上的,應當由本人或者用工單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機構按照《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辦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申領人在申領居住證之前,需先申報居住登記。申報居住登記滿6個月後方可申領居住證。

一、 成都居住證申報登記

現場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進行申報。

採集點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流動人口信息採集點進行申報。

網絡自主申報:自行通過微信、PC、APP等,登陸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系統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進行申報。

二、申領居住證流程及審核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2、將《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連同辦理材料遞交給派出所前臺民警受理並審核;

3、派出所前臺民警審核合格後錄入信息,打印領證通知單交申請人。審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4、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現場提交辦理材料、填寫申領表,申領居住證,審核通過後領取《領證通知單》;

三、 領取居住證

申領人在領取《領證通知單》15日後,持《領證通知單》到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申報居住登記需要這些材料

1、符合合法穩定就業辦理成都市居住證

·前置條件

一、在我市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符合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等條件之一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並通過“一標三實”流動人口申報、登記、採集居住信息已滿半年。

·所需資料

一、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三、近6個月連續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的清單(原件);

四、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勞動合同、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成都市工商靈活就業(營業)輔導證》(原件和複印件);

五、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同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複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複印件)。

3、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六、對於在蓉就業具有正式編制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編制的員工,無法提供社保證明清單或勞動合同的,可以提供市級(含)以上組織人事、公務員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招收(錄用、聘用)正式文件及名單,同時提供單位組織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代替社保清單和勞動合同。

2、符合合法穩定住所辦理成都市居住證

·前置條件

一、本人或直系親屬中的父母、配偶、子女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本人或配偶租住的房屋辦理了租賃房屋登記備案憑證;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單位房屋產權的宿舍等。

二、在居住地居住並通過“一標三實”流動人口申報、登記、採集居住信息已滿半年。

·所需資料

一、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三、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居住在自有住房已取得產權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和複印件)。

2、居住在自有住房未取得產權的,提供《成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含《成都市房產買賣協議》)、購房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3、居住在父母、配偶、子女的產權房屋內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與房主的親屬關係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4、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原件和複印件)。

5、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單位的房屋所有權證、與該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和複印件)。

6、居住在安置房、農村集中安置區、開發區未取得房管部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的,提供下列證明材料之一:由政府房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安置協議、房屋分配證明、批准自建房等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3、符合連續就讀辦理成都市居住證

·前置條件

一、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並通過“一標三實”流動人口申報、登記、採集居住信息已滿半年。

·所需資料

一、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三、學校教務部門出具並填寫學籍編號的學籍證明(原件),在校大中專院校學生同時還要提供學生證(原件和複印件);

四、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複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複印件)。

3、居住在學校的,提供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4、符合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具有本市戶籍辦理成都市居住證

·前置條件

一、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戶籍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並通過“一標三實”流動人口申報、登記、採集居住信息已滿半年。

·所需資料

一、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1張);

三、具有本市戶籍直系親屬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原件和複印件);

四、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親屬關係的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五、根據實際情況提供下列相應材料:

1、居住在親友家中的,提供:房主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2、居住在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和複印件),同時提供下列三種證明材料之一:房屋所有權證明、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憑證、房主與派出所簽訂的治安責任書(原件和複印件)。

3、居住在單位內部的,提供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原件)。

·辦理流程: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2、將《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連同辦理材料遞交給派出所前臺民警受理並審核;

3、派出所前臺民警審核合格後錄入信息,打印領證通知單交申請人。審核不合格,由受理人員當面告知申請人不合格原因。

辦理地點:流動人口居住地詳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時限:符合條件的,當場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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