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成都:生活垃圾不分類投放 未來或將被罰款

未來,生活垃圾不分類投放或將被罰款,這是記者昨日從《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意見稿中獲悉的。《條例》從新建房屋的垃圾分類設施擬事前規劃,到餐飲配送擬要求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均作出了清晰的權責分工,向成都市民傳達了一個清晰的信號——生活垃圾管理,將是重點工作。《條例》一旦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從以往的鼓勵為主轉變為全面強制,這也意味著垃圾分類將成為每一位成都市民應盡的義務。

記者注意到,一旦《案例》通過,對於個人而言,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有相應標識的收集容器內或者指定的收集點,包括:

■可回收物應當交售給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回收經營者,或者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點;

■有害垃圾應當交給有害垃圾回收站點,或者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餐廚垃圾應當投放至餐廚垃圾收集容器;

■其他垃圾應當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單位和個人產生的傢俱等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大件廢棄物,應當預約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生活垃圾分類服務單位等上門回收,或者投放至管理責任人指定的地點,由管理責任人交付給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生活垃圾分類服務等單位。單位和個人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違反相關規定的,擬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生活垃圾管理還將會明確到規劃、建設環節,提前進行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置設施的佈局和措施保障。新建的住宅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場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設置位置、功能等內容,並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示。同時,建設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類設施配置情況按配套標準納入驗收內容。而在已有房屋中,不具備分類功能的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的,也應當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要求逐步進行改造。

生活垃圾分類的投放擬實行管理責任人制度,將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等類別分類投放並分別處置。

除了分類處置,意見稿中還提倡“源頭減量”,提出了近十個與日常生活相關方面的“減量”,包括包裝物減量、快遞包裝、一次性用品、園區綠化垃圾等,件件都與普通人息息相關。在引導消費者使用環保包裝的同時,還提倡住宿、旅遊、餐飲經營者不在經營活動中提供一次性用品。同時,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應使用環保包裝材料和可降解的餐具,“不得主動為消費者免費提供一次性筷子、勺子”。

業內觀察

在形成自覺前 需要外在“強制”推一把

昨日,根與芽環境文化交流中心的工作人員李曉娟,跟同伴們一起走進郫都區的雙柏社區和蜀都新邨社區,入戶宣傳生活垃圾分類的知識。這一天,幾個人的腳步比以往輕快了許多,“聽說成都馬上要出臺法規了,不分類的要進行一定處罰。”這對於她來說,當然是好消息。從事垃圾分類宣傳工作多年,目前,根與芽在小區的選擇上有一定的偏向。因為之前,他們也曾遭遇過執行半年或者幾個月,半途而廢、無法推動的情況,“我們當然更希望讓居民都有分類的自覺,但在市民對這件事情黏合度沒那麼高之前,需要‘強制’這樣的外力推動一把。”

“政府應當將垃圾不分類的代價明確告知公眾。”北京師範大學環境史博士毛達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如果能明確告知民眾不進行垃圾分類會讓自己受到傷害,人們就會感受到更多的壓力,進而產生更大的行動可能,把垃圾問題當作自己的事情,逐漸固化“我的垃圾我負責”的意識。

“如何提高全民參與程度,這是擺在生活垃圾分類面前的一個問題。”在成都根與芽環境文化交流中心執行主任趙璐看來,強制的約束力會起到一定的剛性約束作用,也能推動前端分類。她分析,目前,成都垃圾是按戶收,8元/戶/月,居民產生垃圾支付的成本低,也是缺少分類意願的原因之一,假如借鑑其他地區和國家的計量收費,那麼前端的垃圾才會真正減少,而後端的垃圾處理費用也會相對減少。此外,強制分類制度要落到實處,應該有配套的清運、處理設施,持續的前端居民宣傳,以及財政資金投入到分類系統和前端居民的宣傳。

市民反響

生活垃圾要分類 要讓家人朋友都重視

《成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在市政府網站上徵求意見。其中一個關鍵的問題——生活垃圾不分類投放或被罰款,對不分類的垃圾拒絕清運,引起了市民的關注與討論。強制垃圾分類,可行嗎?記者走訪多個小區瞭解市民看法。

御城小區的物業負責人方玲一聽“垃圾要強制分類,不分類拒絕清運”就著了急,她表示,他們小區居民可能一半以上還沒有這種意識,如果垃圾分類不到位,城管部門不清運,即便是停運短短一天,小區裡垃圾滿溢的狀態就可以讓她倍感壓力。“一停運之後我們要弄很多儲備的桶。還要增加兩個人,專門做分揀的工作。”她認為,要抓緊時間,提高小區業主的分類意識了,“還是要靠業主自己分好。”

推行垃圾分類,關鍵要提高市民分類意識、培養市民分類習慣。“以前,確實覺得分也可以,不分也可以。”市民陳團說,看來以後要增強這方面意識。最關鍵的是,要告訴家人、朋友,讓他們都引起重視。

市民李翔則表示,他開始分得很認真,但後來發現他們垃圾站都放一起了,就覺得沒多大意思了,“對不執行垃圾分類的工作人員,還是要定出一個處罰標準來。”

記者快評

垃圾不分類 城市兩行淚

推進垃圾分類,需要鼓勵甚至利導,但強制手段也必不可少。事實上,很多人不是不知道垃圾要分類,也不是不贊成垃圾分類。但因為沒有強制性,它充其量只是一件可幹可不幹的事情。法律先行,通過嚴格的立法和執法保障來推動,《條例(徵求意見稿)》應運而生。

“垃圾不分類,城市兩行淚。”垃圾治理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內容,不僅關乎民生質量,也事關城市可持續發展。當前,不少城市面臨“垃圾圍城”的痛點和危機,成都也不例外。“產生多少—收運多少—建設多少處理設施”的被動式生活垃圾管理模式難以為繼,想方設法推動垃圾減量分類乃當務之急。

從全國來看,啟動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試點城市共46個,但成效均不明顯。究其原因,關鍵在於垃圾分類長期以來都是以倡導鼓勵為主,缺乏明晰的剛性約束和制度規範。激勵與處罰相結合,為的就是更有效地改變混投垃圾的不良行為習慣。期待在正面引導與強制懲罰的雙重驅動下,能夠推進人們思想觀念與生活方式的變革,解開人們對垃圾分類“不瞭解、不情願、難堅持”的結,讓垃圾分類成為城市的新風尚。本報記者 李霞

原標題:生活垃圾不分類投放 未來或將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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