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取消公摊面积,之前买房子的人怎么办?会补差价退还吗?

思有所语


近期《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有一条非常让人关注:

意见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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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之前老百姓一直在呼吁的,取消公摊面积即将成为现实,但这对目前房价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首先我们可以参考香港的情况

香港是公摊面积的发明者,最早香港卖房子是一栋楼一栋楼卖的,但这样只有少数人才能买得起,市场肯定是一潭死水。

后来,有人想到可以拆分一层来卖,再后来拆成一套一套来卖,这样购买门槛减低,自然市场就活跃起来了。

但问题来了,本来一栋楼是一个人买的,自然所有使用面积都是他的,没问题。但是拆分成一套套卖,势必会增加公共面积,这怎么办呢?

聪明的李嘉诚想到,大家公摊嘛,这就有了公摊面积这个说法。

后来大陆也学了香港,公摊、预售、70年产权,都是学的香港。

可是,公摊面积到后面占比越来越大,本来可能只有10%,到后来变成接近30%,那肯定也是反对声一片。

所以到2013年1月1日,香港政府发文,要求地产代理在推销二手住宅时,要先行提供物业单位的实用面积信息,然后才可有选择性地提供相关的建筑面积数据。

同年4月29日《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正式实施,新规扩展至一手新盘,若代理违规,最严重会被撤销牌照。香港房屋销售由此告别“建筑面积”时代。(香港的“实用面积”,相当于内地的套内建筑面积。)

那么后来香港的房价有什么变化呢?

其实没什么变化,只不过在销售的时候,注明,套内面积多少,建筑面积多少。总价不变。


其次可以参考重庆的情况

重庆一直是我国改革排头兵,什么政策都先在重庆试点。

所以重庆也是我们国家第一个按套内面积销售房子的城市。

那么重庆的实际情况又如何呢?其实也没什么变化。

所谓到底按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在现实中不过只是两种价格标示的标准差异而已。

比如,重庆一般的房产销售广告上,也都会分别注明套内单价或建面单价分别是多少(总价一样),购房合同上也会标明。这与其他地方并没什么不同。

当然,按套内面积算的单价肯定高一些。所以,看房屋总价,不管是按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算,消费者支付的购房款实质并无差别。

比如,原来建筑面积100平的房子卖300万,现在套内面积80平,还是卖300万。

最后,取消公摊面积的意义是什么呢?

取消公摊面积,要退差价,这就不用指望了,羊毛出在羊身上。

那如果都没变化,取消不取消的意义在那里呢?

推测可能有几点:

1、虽然购买的时候总价还是没什么变化,但是对于某些坑蒙拐骗的开发商还是有作用,比如有的开发商把什么车库、飘窗、阳台、露台等面积算上成公摊,甚至重复计算公摊,现在至少能清楚知道公摊了多少,实际套内是多少了。

2、物业费以后就能按照套内面积来交了,尽管也可能遇到物业费上涨的情况,但至少也交的清楚明白。

3、为以后征收房产税打基础,之前大家都反对征收房产税按公摊面积征收不公平不合理,那如果以后都按套内面积来算,也就合情合理。

4、接轨国际,其实原来也只有香港和大陆是算公摊面积的,现在也算是彻底接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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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叔聊历史


如果取消公摊面积,之前买房子的人怎么办,会补差价退还吗?近期住建部在讨论为了人民的幸福取消公摊面积,全国各地都能像欧美一样没有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是当年李嘉诚为了炒房炒地多赚钱而搞出来的名目,欧美等发达国家都没有公摊面积,而李嘉诚当年炒地,地价都涨了一百倍,李嘉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又搞出了公摊面积,让买房者买100平米的房子,只能实际得到70平米的房子,这样开发商的利润更高,后来所有的开发商都学习李嘉诚的这种方法,全国各地除了重庆之外,都有公摊面积。

任何国家只有所有的人民都幸福国家才是真正的强大,李嘉诚发明的公摊面积是少数人获取暴利,全民众买单,近期住建部讨论取消公摊面积是让房子回归居住功能的,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实。

笔者认为,未来取消公摊面积对过去买房的人可能不会补差价,过去买房的人太多,数量太大,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只能是从今后的某个时间开始,例如,从2020年1月1日开始,这样才好操作,过去的事情已经成为历史事实了,推翻重来太难了,只能从未来的某个时间开始。另外,过去炒房的人太多,只能让他们炒房者自己买单,自己买房住的人也只能自己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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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家宏皓教授


几年前买了套房子,面积109的,然后实用面积只有83,真的感觉挺坑的,白白多出20多平米的房钱,心里肯定不爽!看到取消公摊面积的新闻,还是很激动的,最起码国家开始考虑这方面问题了!

但是,冷静下来一想,房地产界浮浮沉沉,感觉都是套路,说好的限价,限购等等,反正感觉最后到头来还是变相涨价了!

所以,我觉得如果能实施,肯定会减少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或者房屋直接提价,至于之前买的人想退差价应该不存在的,否则就乱套了,还是别想那好事儿了!

现在儿子出生了,老人过来帮忙带娃,感觉之前的房子还是有点小了,下面就是要努力工作好好赚钱,换个大点的,希望能赶上好福利吧!





蒲苇7


有这个担心的朋友是没买过房子还是没见过房产证?下图是我找的一个房产证照片。

大家可以看到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写得很清楚,连地下室有多少公摊都写得很清楚。

也就是说之前买房子的人也是知道自己买的房子实际面积是多大的,他们是接受这个房价的,既然接受这个房价,为什么要求退款?契约精神哪去了?

再者说这个问题有人早就做了比喻:不去皮的核桃15元一斤,去皮核桃20元一斤。房子也是同理,不去公摊的房子1万一平,去了公摊的1万5一平,没什么差别。

商品的价值决定了价格,跟怎样计价没关系。

还有朋友们关注的物业费、暖气费的问题,老李认为这些都会统一收取,没必要担心。新旧房子都知道公摊是多大,收取费用时要算公摊就一起算,要不算就都不算,绝对不会出现一些小区按建筑面积算,一些小区按实际得房面积算的情况。

我是物理老师老李,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


物理老师老李


会不会退差价的前提是,房价会因为公摊的取消而下降,事实情况是取消公摊并不会直接影响房价!原因也很简单,公摊只是计量上的,原先造价100万的房子,现在的造价依旧是100万,不会有变化,原先的计算方式是带公摊100平,房价1万一平,现在的计算方式是不带公摊80平,因为成本没有变,开发商还是会以100万的价格卖给你,而不是1万一平的价格卖给你,一平变成了12500,仅此而已。

举个例子,你卖给我一套价格100万,带公摊一百平的房子,准备签字付钱了,就在此时国家颁发法令,取消公摊,立即生效,然后我就认为你的房子不带公摊只有80平,所以只值80万了,这样合理么?商品的价格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不是由计量方式决定的,既然供给没变,需求没变,买卖双方也没变,价格也不应该变化。

接下来具体的说说公摊的前世今生:

国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公摊面积一说,除了中国,公摊面积是香港发明的,香港也在2013取消了公摊面积的说法,大陆成为唯一还使用公摊面积的地区。况且本来就不应该有公摊面积一说,大家只关心自己家的使用面积有多少,谁把电梯过道的面积也算进自家的面积?

公摊面积的说法让开发商有了更多耍小手段的途径,可能出现表面上面积比较大,因为公摊高,得房率很低,实际面积却不大的情况。取消公摊之后,打着擦边球,卖得房率低房子的开发商会受到打击!

公摊面积让房价计算变得麻烦,大家只关心自己家的套内面积,对于自己家之外的面积是不关心的,假设a小区均价10000,公摊百分之15,b小区均价8000,公摊百分之25,那么a小区的实际房价到底比b小区贵多少?公摊面积无谓的增加了计算量。

取消可以加强对房屋公摊面积管理,目前商品房很多阳台等被开发商改建为室内建筑,如果改成套内面积的话,对于占用公共部分改建的问题,政府管理起来更有依据

取消公摊,对于物业费也没有整体上的影响,物业所需要的总花费是不变的,比如一个小区一个月所需要的物业费是五万,现在仍旧是五万,因为高层的公摊面积大,如果以套内面积计算,高层的物业费会有所减少,洋房的物业费增加,更加的合理


铜陵左海波


取消公摊面积,取而代之的是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这有利于提升交易透明度与实用性,开发商猫腻空间也会随着下降,但是公摊面积存在本身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但公摊面积退出会减少公共服务区域的配套比例,但不排除成为未来业主额外开支的部分。但是,按照套内面积计算,从一定程度上减少如物业费、管理费等成本开支,减少业主不必要的开支成本。但是,当套内建筑面积取代以前公摊面积计算方法后,未来应该会有配套补充的方案,尽可能减少以往购房者的损失,均衡新规前后的交易平等性。不过,对于未来的交易,新购房者可能更倾向于套内建筑面积更实用的房子,对于以往建筑面积大,而公摊面积占比较多的房产可能会吃亏一些,抛售难度会更大。


郭施亮


必须取消公摊,同意的点赞[捂脸]。我已经找几个开发商谈过了,取消了公摊我就去成包电梯房,上去5毛,下去1块。按人头收费,高峰期涨价。还有过道和管道井我也包了,一三五停水,二四六停电,礼拜天提前申请。业主都不愿花电梯的钱,用电梯就得收费。难得大家这么帮开发商,开发商高兴坏了。凡是点赞的,我保证打九折。

有人说取消公摊了,物业费,取暖费就少了。别太天真了。物业不会涨价嘛,供暖不会涨价嘛。涨50%你能接受吗?你还没出说理去。你的房产本里没有了公摊部分,你知道是20%还是50%。还不是物业说多少是多少。

有人说取消了公摊,明明白白消费。😂😂😂😂恐怕你们更糊涂了吧。只要你们取消了公摊,物业或者开发商就可以把公共资源堂而皇之地分包出去或者停车库单独卖给外面的人(不是本小区的)。你没有一个材料能证明你对公共资源的权力。

我就问如果你是卖水产的,我买你10斤小龙虾,吃完还剩5斤壳,能退不。这么多龙虾壳卖龙虾的价格就不合理。按理说退钱应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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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退

首先我支持取消公摊面积,无论是站在业主的立场还是站在经济学分析的立场,公摊面积是业主实际居住的范围,取消公摊面积有利于交易的清晰和透明。

很多人支持取消公摊面积是希望房价下降,那么会吗?

取消公摊面积后房价要降?

答案是非也,房子的定价首先是根据成本定价的,然后加上一定的利润,然后得出一个总的成本和盈利预算,进而平摊到所有房子中,无论是以建设面积,还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来计算,总的成本是不会变化的。

比如一个小区,总成本9000万元,预计收入1亿元,建设面积10000平米,有100套房子,每套房子100万,平均每套房子100平米的建面,套内面积是85平米,按照建面计算,也就是10000元/㎡;如果是按照套内面积计算那就是11765元/平米;取消公摊面积后房子的计算价格就高了,房子的交易价格就会涨。

有人就说了,现在限价,备案价格涨了就没有预售证,就卖不了房子,所以房价会降,我说,这就是耍流氓,净想好事,以更小的面积计算,房价又不变,总价就低了很多,这种生意你会做吗?

做房地产的人都知道,在房子的成本结构中,地价是大头,地价和房价是面粉和面包的关系。现在嫌面包贵了,就说外面烤的皮不好吃,基本不怎么吃,不能算在面包里面,只算算 面包里面的价格。这样面包的价格就降了?会吗?

面包价格要降,要么面粉降价,要么更多人卖面包,竞争之下挤压利润。

会给原来买房子的人退差价吗?

更加不可能的事情,从上面的分析也就知道了,开发商拍卖的土地是整个小区的土地,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整个小区的土地面积,公共面积所有人都在用,取消公摊面积,房子单价价格不变,然后公共区域实行收费制,这样你愿意吗?如果不愿意,你又凭什么用公共面积呢?

我不是站在开发商一边,为开发商讲话,我一向主张多供应土地,多建房子,这个才是平抑房价的根本解决方法,我的主张到底是为谁好,自己好好想想吧。

取消公摊面积,就是一个算法的调整,房子的总成本不变,总价格也不会变,不会影响购房的难易程度,就好像在美国买东西,上面会标明税是多少,产品本身价格是多少,你会更清楚你支出的钱的去向,但是不会影响商品的总价格。

我是壹号股权,中国并购交易师

主做股权设计、并购,业余股民,爱好搏击


壹号股权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如果取消公摊,那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人民群众可以用70平的钱去购买之前100平的房子吗?那这差出来的30平的差值谁来补呢?开发商么?那说白了是不是就是让开发商降价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搞大赠送呢?我觉着开发商不是大慈善家,就算是国家取消公摊面积这一说法了,那每平米面积的价格肯定还是要往上疯长的。

就算是到时国家进行市场调控,不准许开发商疯涨价格,那惜盘捂盘的现象绝对会层出不穷,毕竟成本在那里,谁也不愿意亏本做慈善。至于说什么补偿之前买房人差价这回事儿,我觉着就更扯了。有这种想法,只能说明对于市场经济,对于合同的法律严肃性没有一个根本性的认知!

法律是严肃的,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你既然下定了注意,买了房签了合同,那这个价格就被定死下来了。签合同的双方都是平等的,难道还需要再有一个价格保鲜期么?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下,这种想法是不是太天真了?这就和你买了一辆车,过了几个月降价了,然后你就跑到4S店去要差额;你去股市买了支股票,第二天跌停了,然后你跑到证交所要求把原额退款是一个样子的!

人性是贪婪的!但请大家不要那么天真!还是那句话: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叁月实验室


根本不会补差价,也不需要补差价,这几天网上流传的取消公摊面积其实就是一个征求意见,根本没有被实行,所以哪里来的补偿价一说!其次,取消公摊面积根本不是网上所说的那种“买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的现象!所以根本就是一个胡乱造谣!!


在我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对于按什么面积来计价,是这样规定的: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也就是说我们平时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都是包含着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套总价的,而最终签订合同的时候基本都是按照套内面积来计算的,所以根本没有取消公摊和不取消公摊这个说法,也就是说,取消只是看上去好听,但是实质对于购房并没有影响,也不会影响房价的涨跌,而是媒体的误读!


简单举例来说,就是开发商进行宣传的时候,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价的,比如这个楼盘单价是5万元/平米,这里是建筑平米。而到了最终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合同里填写的是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比如5.4万元/平米,这里是的平米指的是套内建筑面积。那么两者的区别就是:

50000的建筑面积单价x100平方=500万!

而5.4万的套内面积x95.59=500万!

其实是一样的,只是计算的方式不同而已!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本来就是以套内面积来定价和交易的,何谈补偿价和退还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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