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小伙伴注意
有个最新消息要告诉大家~
《舟山市普陀区老旧住宅小区
综合改造暂行办法》
日前出台,老旧住宅小区
谁来改造、谁来承担费用、具体改造方式等
进一步明确
重 要 提 醒!
无论是一般类改造还是示范类改造
住宅原有防盗窗
将由政府按评估价统一收购拆除
一般类改造范围内住户
可以申请安装平面防盗窗
改造实施单位将统一制作安装
费用由住户承担
根据暂行办法
此次改造分为一般类和示范类
一般类
以建筑现状和居民改造意愿为基础,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主要从晾衣架和雨棚安装、楼道维护保养、各类管线规整、车棚车库规范化整理、附属设施提升改造等方面着手改造。
示范类
对城区主干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老旧住宅小区及沿街沿路老旧建筑,将推行示范类改造,即在一般类改造的基础上,增加外立面翻新、空调机位规整等。
按照“谁收益、谁出资”的原则
此次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费来源由财政预算安排、个人合理分担、专营单位(水、电、气、通信等)合理投资、物业维修资金等共同构成。其中↓↓↓
●一般类改造住户个人原则上承担5元/㎡,总计不超过300元/产权户的费用。
●示范类改造住户个人原则上承担8元/㎡,总计不超过
500元/产权户的费用。●辖区内五保户、低保户改造费用全免。
防盗窗将统一收购拆除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暂行办法》,此次普陀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主要针对城区范围内建于2000年前(含2000年)竣工,且近5年未列入旧城(棚户区)改造的老旧住宅小区以及单幢零星住宅。
2000年以后竣工的住宅,结合创城,将城区主干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老旧住宅小区、沿街沿路的老旧建筑,或环境条件较差、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纳入此次改造范围。
无论是一般类改造还是示范类改造,住宅原有防盗窗都将由政府按评估价统一收购拆除。一般类改造范围内住户可以申请安装平面防盗窗,改造实施单位将统一制作安装,费用将由住户承担。
90%以上被改造人同意改造, 改造生效
本次被列入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范围的,需以幢为单位,届时所在社区和街道会组织征询被改造人的改造意愿,90%以上被改造人同意改造,改造生效。而100%被改造人同意改造的,将优先改造。
为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
普陀成立老旧小区改造指挥部
明确↓↓↓
区住建局组织、协调全区改造工作,负责制定改造计划、改造方案,监督改造进程并实施考核。
沈家门街道、东港街道作为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实施一般改造工作。
区城投集团负责示范类改造工作,确保任务层层压实到位,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沈家门东河路、新街,东港街道乐业一期、新城花园等改造点位方案已经出炉,将陆续开始征求住户意见。
既然说到改造
大家一定很期待改造后的模样
接下来就给大家
po几组对比图↓
改造前新街小区
改造后的新街小区
(效果图)
改造前的外河口17—20号
改造后的外河口17—20号
(效果图)
改造前东河路138、144、146号
改造后的东河路138、144、146号
(效果图)
改造前新城花园
改造后的新城花园
(效果图)
改造前乐业花园
改造后乐业花园
(效果图)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让我们一起期待它们旧貌换新颜
一起感受“幸福来敲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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