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聯手出擊 “老賴”插翅難逃

在申請人北京某公司與被執行人李某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中,靜海區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告北京某公司與被告李某訂立的《責任合同書》;被告李某返還原告履約保證金500000元並支付利息,承擔案件受理費9000元。

但被執行人李某未按規定期限履行義務,北京某公司於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依法送達執行通知書、傳票等法律文書,令其儘快履行判決義務,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其名下財產進行網絡查控,不料被執行人竟玩起了失蹤,執行法官經多方走訪也未有收穫,案件一時間陷入窘境。

隨著靜海區法院執行警務室的建成及投入使用,靜海區法院執行局與公安機關協作更加密切,先後多次成功在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尋找到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名下車輛下落,大大提升了案件的執結效率。

承辦法官依法依規向公安靜海分局請求協助執行,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很快案件有了進展,4月20日下午,接到公安部門的通報稱發現涉案被執行人行蹤,執行局負責人帶隊果斷出擊。

“局長,視頻監控發現被執行人車輛。”對講機裡傳來公安部門工作人員提供的執行線索。“收到,請報告確定位置。”靜海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尹學軍一邊詢問具體情況一邊通知執行指揮中心安排警力、車輛。“該車為一部灰色轎車,在團泊大道與北華北路交口,由北向南行駛,車牌照號為津R78***”“好的,我們馬上趕到。”說罷,尹學軍一聲令下,頓時警燈閃爍,嚴陣以待的幹警迅速上車,駛往指定區域。一路上,公安機關隨時向尹學軍報告目標車輛行蹤。

“局長,通過監控視頻看到您所乘坐車輛,已接近目標車輛,請注意觀察。”“做好行動準備,大家注意安全。”尹學軍再次提醒幹警注意抓捕紀律同時注意自身安全。這時,目標車輛與警車擦肩而過,千鈞一髮之際,尹局長命令:“行動!”執行幹警迅速將目標車輛截停,成功將被執行人及車輛控制並帶回法院。

來到法院後,被執行人李某仍態度堅決,稱“自己沒有錢”,自己也是被騙的,拒絕履行判決義務,拒不申報財產,對執行法官的問訊仍不以為然,稱自己駕駛的車輛系其朋友所有。執行法官巧妙運用執行戰術,一方面輪番對李某做工作,從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對其進行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後果,希望其儘快聯繫家屬歸還欠款。另一方面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李某進行搜查,發現其名牌包、手錶等物品。李某則以“幫人養卡”為藉口,包內存放數張借、貸記卡,後經詢問稱其已使用一年有餘。

當天晚上23時許,執行法官見李某仍無還款意向,決定對其採取拘留措施,手續齊備後,直奔拘留所,一路上輾轉幾家醫院對其進行體檢,經不懈努力,於凌晨3時許成功將被執行人送拘關押。

本案中,法院與公安啟用聯動機制效果明顯。下一步靜海法院執行局將繼續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同聯動,加強執行警務室建設,充分藉助公安資源優勢,破解查人找物難,及時應對執行工作中的突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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