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不繳企業所得稅,只交2%個稅,這是為什麼?是怎樣做到的?

盛開的白鶴


這個問題剛好最近遇到,有個朋友要做這一塊的稅務籌劃,所以在這裡簡單通俗的跟大家分享一下的基本原理:

1.個人若是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這裡的收入需要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的稅率3%-45%,分段累計,大家不知道的話,可以去搜一下2019年最新的個稅稅率表哦,在這裡就不再詳細強調了呦。

2.籌劃的方式:將工薪收入分拆成其他業務類型的收入。這裡就有了所謂的在稅收窪地的地方成立個人獨資企業,或者成立合夥公司的形式,利用稅務窪地的核定徵收政策繳納個稅,這樣就可以大幅度的降低個稅。

相信這樣說你還是不太懂,高能的地方來著,請繼續向下看:

3.首先,你要搞明白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只需要按照分配的收入所得,繳納個稅。這個是理解的關鍵之一。

4.其次,合夥企業和獨資企業的繳納個稅按照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繳納個稅,不是工薪所得,而經營所得繳納個稅時,在稅收窪地的地方是可以核定徵收的,而核定徵收稅點差不多在2%左右,每個地區整個不一樣。

5.再者:操作思路:甲公司高層A收入比較高,需要做個稅籌劃,可以讓A關聯人在稅收窪地的地方註冊一個個獨資企業,然後通過甲公司與稅收窪地公司發生業務往來,而把工薪收入轉為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而個人獨資企業的收入採用核定。這樣A的稅率整體就下降了。

這就有你說的那個,為什麼有的人個稅可以從45%降低到2%左右了。

好了,如果你覺得我的回答有點幫助,關注我的今日頭條號:紅太狼聊財稅,後續會分享各種小知識。關注後,給我留言,可以免費領取一份個稅籌劃報告哦。


紅太狼聊財稅


這類問題常常有人混淆不清,前面的回答也不夠完整和準確,為避免給大家造成誤解和帶來損失。下面,我分兩個部分做一下介紹:

第一,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如果是個人的,也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合夥人是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是兩個文件:

一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第三條 個人獨資企業以投資者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投資者)。第四條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是《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2008年12月31日印發,財稅【2008】159號。第二條,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所以,問題中說的情況,就是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為個人,和個人獨資企業一樣,雖然掛著企業之名,實際上只需要考慮個人所得稅。

第二,為什麼是2%的個人所得稅?

前面的文件中已經提到,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在最近一次的個人所得稅改革中,也繼續保持了五級稅率的設計,裡面並沒有2%的稅率。

所以,2%肯定不是正常的稅率,只能是核定徵收方式下產生的徵收率。

因為個人往往有意不提供或者難以提供賬目,導致不能準確核算個人的所得額,一般情況下,稅務部門會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測算出應稅所得,比如10%的應稅所得率,在各地比較常見。此時,不同的總收入對應原始稅率表上的不同檔次,會形成不同的實際稅負率:

收入30萬,稅負率為0.5%。

收入30萬-90萬,稅負率0.5%-0.83%。

收入90萬-300萬,稅負率0.83%-1.65%。

收入300萬-500萬,稅負率1.65%-2.19%。

很明顯,2%的稅負率出現在最後這一檔。

有的地方出於簡便徵管考慮,乾脆規定了具體的徵收率,裡面一般都會有一檔2%的徵收率。比如,2018年12月,黃山市稅務局發佈公告,按行業或項目調整並簡併徵收率。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徵收率簡併為0.5%、1%、1.5%、2%四種。維持原1.5%徵收率不變,原1%徵收率部分調整為0.5%,原2%徵收率調整為1%,原2.5%、3%、3.5%、4%四種徵收率調整為2%。

這樣一來,出現按照2%繳納個人所得稅,也就不足為奇了。


沉默的投資者


我想說,如果您說的2%是指利潤的2%,那不可能。如果是說開票收入額的2%,也許巴拉巴拉還可能。

我們可以算一筆賬,假設一年開票銷售額是100萬,不按照核算利潤,按照10%的核定利潤,那利潤是10萬。

照上圖的個稅階梯稅率,10萬的個稅就是: 9500。

目前很多保稅區有優惠政策,個稅可以返還。參考某保稅區的政策,按照個稅地方留存的80%返還。

返還的金額是:9500 * 40% *80% =3040

那實際繳納的個稅是:6460。

如果按照收入算,還真不到1%

所以,想想還是很美好的。是不是。

(抱歉,前面的稅率表的確用錯了,現糾正。)


康愉子


首先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是根據現行國家稅法200091財稅文件,所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繳納的都是根據個體工商戶5%-35%五級超額累進制的個人所得稅,超額累進的話是沒有2%的個稅的,但是題主的2%個稅應該是核定徵收後的稅率,核定徵收的一般都是在稅收窪地才會給企業辦理,一般企業自己去做是非常難的,以下舉例說明2%如何得出

應納稅額=收入總額(不含稅)×核定徵收率(無起徵點)×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例:以服務業小規模一年500萬為例

增值稅:500W/1.03*3%=145631.06

附加稅:145631.06*6%=8737.86

所得稅:500W/1.03*10%*35%-65500=104402.91

綜合稅率:5.18%個稅:2.1%

舉例:一般納稅人1000萬為例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500w/1.06*6%=283018.87

附加稅:283018.87*6%=16981.13

所得稅:500w/1.06*10%*35%-65500=99594.34

綜合稅率:7.9%(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全額抵扣後稅率1.9%)

以上方案僅為簡單案例解釋,具體的方案需要根據公司主情況來定製,以上計算並不代辦全部,如需具體方案歡迎私信或者留下聯繫方式,隨時為您策劃具體方案


稅務籌劃小蔣


1、企業所得稅是法人稅,個體工商戶和合夥企業不是法人單位,所以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至於你說的按照2%的稅率納稅應該是總體核算下來繳納的個稅金額佔收入比率為2%。

3、根據新個稅法規定,目前需要繳納個稅的共有9大項目,每一項都有自己計算方法。個稅的核心理念是針對個人的“收入淨額”徵稅,也可以理解為針對收入扣除成本費用損失之後的淨利潤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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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楊010


首先,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同於公司,一般都是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但如果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是一個公司,那麼這個時候就是交企業所得稅)。關於什麼企業交什麼稅,可以詳見下圖:

那麼傳說中的個稅2%是怎麼回事,下面具體說說:

1. 為什麼個稅可以為2%。

個人獨資企業的個稅可以分為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

(1) 查賬徵收:即根據收入-成本費用損失及各項扣除後,適用5%-35%的五級累進稅率。

(2) 核定徵收:分為核定應稅所得率和固定徵收率。這裡所說的2%就是指某地核定徵收算下來的個稅稅率大概為2%。

2%是相對於收入來說的,即按照收入來核定個人所得稅。下面舉個例子:

2. 怎麼做到個稅2%。

很多的園區都有這樣的個稅核定政策。核定的稅率也都是比較低的。但每個園區在地方附加、核定稅率和稅收返還幾個方面還是有差異的。目前大致的操作有兩種:

(1) 自己到園區註冊,申請核定徵收,拿到較優惠的稅率。

(2) 通過專業的公司到稅優地註冊。然後付一些管理費。當然,這些公司會把後續的賬務處理等後續問題都一併處理好。

以上是財會小童個人觀點,歡迎評論補充。


財會小童


非請自來。

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不繳企業所得稅,只交2%個稅,這是為什麼?是怎麼做到的?所得稅除了企業所得稅就是個人所得稅,顯而易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是“個人”,強調的是“自然人”性質。

個人獨資企業

個人獨資企業,顧名思義,都能理解到是由一個自然人投資經營的,不是“企業制”經濟組織,按規定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其經營所得歸個人所有,顯然投資者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通常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出資、合夥經營,當然也有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樣道理,其中自然人合夥人出資的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核定徵收

通常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個人投資者取得的所得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顯然沒有2%的稅率,但如果適用核定所得率徵收的,可能做到交2%個稅。

比如,某個人獨資企業核算的收入為10萬元,稅務局對其核定徵收所得稅,核定的應稅所得率為10%,適用稅率為10%,應納個稅就是100000*10%*10%=1000元,1000/10000=1%,還不到2%。

大概就是這樣了。


龍門賬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是個特殊的企業形式,適用超額五級稅率和個體工商戶相同:

1.從責任看:該類企業都承擔是無限責任,既對企業承擔無限的責任,企業的錢賠完了還有賠家庭的錢,不能喝和公司破產等同

2.從核算看:一般財務制度不健全,不能準確的區分收入、成本、利潤等項目

3.從納稅看:避免了重複納稅,不管是個人所得稅還是企業所得稅,它的所得額只流轉了一次


小王財稅角


根據稅法及相關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繳納的是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而一般企業繳納的是企業所得稅。一般情況下,針對企業的收入即所得,只徵收一次所得稅。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必須由一個或多個個人投資設立,投資一般較小,其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而一般企業可以由其他企業法人等非個人投資,故徵收企業所得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 財稅[2000]91號

第三條 個人獨資企業以投資者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投資者)。 

第四條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餘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稅解讀

明確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僅繳納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後,結合2019年新個稅政策,下面來看看稅率情況。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分為核定、查賬兩種徵收方式。

一、查賬徵收

與企業類似需要建立賬簿,核算收入、成本、利潤。

應納稅額=利潤*稅率-速算扣除數

適用以下稅率表

二、核定徵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個人所得稅:(一)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二)企業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三)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一般情況下,多地稅務局均以10%應稅所得率給予核定徵收,以年收入200萬為例

應納稅額=200*10%*20%-1.05=2.95萬,實際稅率2.95/200=1.475%

10%應稅所得率情況下:

年收入30萬,稅率為0.5%;

年收入30萬-90萬,稅率0.5%-0.83%;

90萬-300萬,稅率0.83%-1.65%;

300萬-500萬,稅率1.65%-2.19%。

部分省份的稅務局也會出現直接使用徵收率的情況,大部分的徵收率都使用2%

樓主大概率遇到的是適用2%徵收率的情況。


提示:2019年以後稅務局對於核定徵收加大了管理力度,縮小了核定範圍。


北辰說財稅


簡而言之,所得稅徵收有兩種方法,核定徵收與查賬徵收。(1)核定徵收的個人獨資企業需要繳納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首月按當月收入額8%作為應稅所得額,稅率35%,然後減去速算扣除額。從次月開始,按累計收入額計算。速算扣除額與收入大小有關,每次不一樣。算總賬,小型個人獨資企業全年繳納的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約佔收入的2%--2.1%之間。(2)如果是查賬徵收的個人獨資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同一般企業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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