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營企業正名,求合理地位,尋公平公正


為民營企業正名,求合理地位,尋公平公正


制度創新濟民企

本刊記者/姜璇

穩定民營經濟的信心和預期,成為近一年來政策關注的焦點。

“一方面要為民營企業正名,給民營經濟中很多新提法尋找理論依據,在理論上講得通;另一方面要解決改革中實踐和理論存在衝突的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首任院長徐建在最近召開的“民營經濟所有制身份辨析研討會”上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

在徐建看來,應該通過制度創新解決民營企業的真實需求、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困難。


急需理論創新

儘管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逐步佔據國民經濟的“半壁江山”,成為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但是,

長久以來民營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區別待遇,對民營經濟懷疑、否定的言論,給民營企業的信心帶來衝擊。

為此,原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市民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作平在研討會上呼籲,“民營經濟在我國現階段的社會屬性,決定民營經濟在當前社會必須有它應有的地位”。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最近指出,“民營企業開始成長出一些私有經濟、私有產權所不能完全概括的特徵。”

如何應對,周其仁開出的藥方是,需要更新概念理論去理解新的現實,整個社會要從觀念、法律、政策、習俗等各方面為民營企業出現的新屬性留下發展空間。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首任院長徐建也注意到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新問題、新特徵,“比如以生產資料的歸屬來看,股東的財產投入公司後,成為公司註冊下的獨立資產,不屬於股東所有,企業的大部分財產匯入社會化大生產之中,成為某個節點或鏈條,對國民生活產生重大影響,這就具有‘公共利益’的性質。”

徐建按照現行《公司法》規範分析認為,

民營企業帶有的“公”的性質,應當歸為公有制範疇。他將觀點發表在《民營企業也是公有制》一文,引起輿論反響。

李作平在一定程度上同意徐建的觀點。他認為,民營經濟在為國家稅收做貢獻、為社會解決就業問題以及其他社會義務上都發揮重要作用。從這個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只是在分配方式、機制安排以及運營模式上有所區別。“它是國家經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甚至可以把它看成是國有經濟的一部分,實際就屬於國有經濟。”

徐建在新《公司法》修改過程,觀察到這些新問題、新特徵在立法問題上的處理。在《公司法》頒佈後,多數集體企業和國營企業重新改制註冊,由此帶來公司財產歸屬上的法律衝突。

“當時,法學家堅持公司法要求法人財產獨立、公司的財產歸公司所有,最終全國人大采用了法學家的觀點,實現《公司法》面前人人平等。”徐建回憶說。


營造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

在原深圳市體改委主任徐景安看來,目前對所有制問題的認識主要沿襲了傳統理念,只是因改革需要做了策略上的調整,但是當前在理論和實踐中的一些矛盾越來越突出,是“繞不過去的坎兒”,“中國經濟已經發生巨大變化,理論產生於實踐,要能解釋現象,指導未來,邏輯自洽。”

實際上,對經濟所有制的爭論由來已久。個體經濟的爭論開始於蕪湖“傻子瓜子”、北京“大碗茶”以及僱工是否存在剝削問題,其後民營經濟經歷“允許存在”、“是有益的補充”等系列理論政策創新後,直到1997年中共十五大確立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才成為中國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進而推動上世紀90年代國有企業抓大放小、產權制度改革,民營企業快速發展。進入新世紀,國資委成立後推動國有企業做大做強,民營經濟逐步佔據國民經濟“半壁江山”,進一步發展需要更大市場空間,由此開始“國進民退”和“國退民進”的爭論。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陳清泰曾提出,“如果堅持公平競爭、效率優先,突破‘姓國姓民’的桎梏、對企業一碗水端平,將是生產力的又一次解放。”

觀點交鋒的背後除了為民營企業正名、尋求在經濟發展中的合理地位確立,更投射出民營企業對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的迫切需求。

清華大學教授魏傑在對民營企業調研後發現,民營經濟要的不是優惠、補貼,而只是公平、平等。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副會長陳楓對民營企業的真實生存境況感受至深,他講述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發展混合經濟存在障礙等實際案例。比如,銀行主要服務於國有企業,一些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缺乏抵押資產,本身風險較高,銀行內部還有追責機制,企業融資難;比如民營企業與央企發展合作經濟,合作方式、如何對接、財務結算等細節方面在操作過程中遇到很多障礙。

在李作平看來,解決問題的關鍵是不能再拿有色眼鏡看待民營企業,“落實好給民營企業鬆綁減稅降費的政策,特別在市場準入、稅費減免、資金扶持、產業升級等方面,給予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同等待遇,讓市場來做裁判。”

“目前比較有名的民營企業不超過十個,但是中國還有上千萬的民營企業發展問題需要解決。”陳楓認為,目前的一些制度與現階段企業發展的問題不相匹配,比如金融制度、稅收體制,尤其是社保制度。

3月6日,在全國兩會的“政協委員談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論壇上,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劉世錦表示,發展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缺乏不因短期政策調整而變化的穩定法治環境。近年來民營企業發展遇到的“新官不理舊賬”,地方政府對民營企業欠錢不還,汙染治理按照不同企業類型“一刀切”的問題,是缺乏產權保護概念、契約精神和法治概念的保護。

同樣,徐建也認為,企業家的決策管理和資金最為重要,也承擔最大風險,應當從法理上實現對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