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億放“池子”裡 沒了!交易所追問*ST康得 大股東把錢吸走了?

*ST康得的122億元貨幣資金,到底去哪兒了?

*ST康得5月7日晚的一紙回覆公告,讓銀行現金池業務成為了關注焦點。公告稱,康得投資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了《現金管理合作協議》,為康得投資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提供現金管理服務網絡服務。

5月8日晚間,深交所再次下發關注函,要求*ST康得說明,是否存在通過《現金管理合作協議》,將公司資金存入康得投資集團賬戶的情形。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稱,北京銀行的回函顯示“銀行存款該賬戶餘額為0元,該賬戶在我行有聯動賬戶業務,銀行歸集金額為122.09億元”。消息人士透露,北京銀行西單支行與康得新訂立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是各方依照《合同法》相關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原則簽署。合同訂立的行為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深交所再發關注函

5月8日晚間,就122億元貨幣資金的真實性問題,*ST康得再次收到深交所關注函。

根據5月7日晚間*ST康得的回覆關注函公告,康得投資集團與北京銀行西單支行簽訂了《現金管理合作協議》,為康得投資集團及其下屬企業提供現金管理服務網絡服務。截至目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已加入《現金管理合作協議》。

122亿放“池子”里 没了!交易所追问*ST康得 大股东把钱吸走了?

深交所要求*ST康得說明:

1、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與西單支行簽訂《現金管理合作協議》的具體內容;

2、康得投資集團與西單支行簽訂《現金管理合作協議》及公司、主要子公司加入《現金管理合作協議》的原因;

3、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加入《現金管理合作協議》是否導致公司與康得投資集團共用銀行賬戶,是否存在將公司資金存入康得投資集團及其關聯人控制的賬戶的情形。

此外,*ST康得稱,公司子公司康得新光電與中國化學賽鼎寧波有限公司簽訂《採購委託協議》,並於2018年7月至11月期間累計支付中國化學賽鼎採購預付款21.24億元。但康德新光電暫未收到任何設備,並經公司自查,暫未發現康得新光電與中國化學賽鼎存在關聯關係。

對此,關注函要求:

1、公司逐條說明與中國化學賽鼎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2、康得新光電委託中國化學賽鼎進行採購的原因,預付款佔採購金額的比例、大額支付預付款的合理性;

3、中國化學賽鼎在未交付任何採購設備的情況下,公司直至2018年11月28日仍支付5000萬元預付款的原因,是否符合商業邏輯,相關交易是否具有商業實質;

4、進一步核查並說明相關資金是否最終流入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是否構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

銀行現金池業務引發爭議

銀行現金池業務,是指以公司總部的名義設立集團現金池賬戶,每日定時將子公司資金上劃現金池賬戶。關於此項業務,國際和國內多家銀行均有開展。

在北京銀行的官網上可以看到具體的業務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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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康得投資集團與北京銀行的《現金管理合作協議》,其賬戶餘額按照零餘額管理,即各子賬戶的資金全額歸集到康得投資集團賬戶。

當子賬戶發生收款時,該賬戶資金實時向上歸集,子賬戶同時記錄累計上存資金餘額,當子賬戶發生付款時,自康得投資集團賬戶實時下撥資金完成支付,同時扣減該子賬戶上存資金餘額。

這樣就產生了應計餘額、實際餘額兩個概念。*ST康得賬上的錢被歸集到主賬戶之後,122億元便成了應計餘額,*ST康得的賬戶實際餘額為0。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4月29日得到的銀行回函顯示,“銀行存款該賬戶餘額為0元,該賬戶在我行有聯動賬戶業務,銀行歸集金額為122.09億元”。

122亿放“池子”里 没了!交易所追问*ST康得 大股东把钱吸走了?

但瑞華表示無法保證貨幣資金真實性,因為“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回函信息與公司賬面記載餘額、公司網銀顯示餘額不一致。”而對於聯動賬戶信息,北京銀行工作人員在電話回訪中未予回覆。

市場人士紛紛吐槽,認為銀行的現金池業務成為了大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新套路,並質疑這是造假行為。

到底是誰的鍋?

上市公司122億元資金不翼而飛,到底是誰的責任?

某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分析,*ST康得和控股股東康得投資集團一起納入現金管理協議的做法肯定是違規的。上市公司有公眾股東,所以在資金、資產等各方面應該和母公司控股股東保持獨立。

資金歸集到母公司,意味著上市公司的資金調配統一受控股股東管理,當然會更方便其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目前尚不知曉*ST康得加入《現金管理合作協議》的具體時間,上市公司和控股股東共用資金池管理的行為,此前為何沒有披露,審計也沒有發現。

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認為,銀行提供現金管理服務很正常,但對賬單應該反映資金流動,餘額顯示應該真實。而且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資金要獨立,這是上市公司的常識,北京銀行也是上市公司,應該知道。

消息人士透露,北京銀行西單支行與康得新訂立的《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是各方依照《合同法》相關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原則簽署。合同訂立的行為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業內人士指出,現在很多銀行都在開展現金池業務,一般都是合規受監管的,所以不能簡單的說是現金池業務導致資金佔用,上市公司和大股東之間的違規操作才是癥結,不過現金池業務也應該加強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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