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纳”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张裕公司就此提起诉讼

凭借果香浓郁、口感浑厚、酒体丰满等特点,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张裕集团)旗下的“解百纳”备受青睐。自1931年推出至今,“解百纳”在国内外葡萄酒市场上的知名度不断提升,但商标纠纷与侵权困扰也随之而来。

“解百纳”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张裕公司就此提起诉讼


“解百纳”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张裕公司就此提起诉讼


2017年12月,张裕公司发现,金宝源超市销售的一款葡萄酒的瓶身上使用了“解百纳”商标,该款葡萄酒背面瓶贴注明的生产单位为长城庄园公司,生产日期为2010年6月10日。


“解百纳”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张裕公司就此提起诉讼


因不满他人擅自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解百纳”商标,张裕集团控股的山东省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将河北省昌黎长城庄园葡萄酿酒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琉璃河金宝源副食超市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索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4月10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解百纳”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张裕公司就此提起诉讼


据了解,张裕公司经张裕集团许可享有“解百纳”商标的使用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相关商标侵权的行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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