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納”商標被他人擅自使用,張裕公司就此提起訴訟

憑藉果香濃郁、口感渾厚、酒體豐滿等特點,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張裕集團)旗下的“解百納”備受青睞。自1931年推出至今,“解百納”在國內外葡萄酒市場上的知名度不斷提升,但商標糾紛與侵權困擾也隨之而來。

“解百納”商標被他人擅自使用,張裕公司就此提起訴訟


“解百納”商標被他人擅自使用,張裕公司就此提起訴訟


2017年12月,張裕公司發現,金寶源超市銷售的一款葡萄酒的瓶身上使用了“解百納”商標,該款葡萄酒背面瓶貼註明的生產單位為長城莊園公司,生產日期為2010年6月10日。


“解百納”商標被他人擅自使用,張裕公司就此提起訴訟


因不滿他人擅自在葡萄酒商品上使用“解百納”商標,張裕集團控股的山東省煙臺張裕葡萄釀酒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將河北省昌黎長城莊園葡萄釀酒有限公司與北京市琉璃河金寶源副食超市訴至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索賠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50萬元。4月10日,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並未當庭宣判。


“解百納”商標被他人擅自使用,張裕公司就此提起訴訟


據瞭解,張裕公司經張裕集團許可享有“解百納”商標的使用權,並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就相關商標侵權的行為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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