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8)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和管理创新--“稳进、落实、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关键词解读之二

2019/5/7(58)稳步推进“四大检察”和管理创新--“稳进、落实、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关键词解读之二

稳步推进“四大检察”

和管理创新

——“稳进、落实、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关键词解读之二

关键词

做优刑事检察

着力提升刑事办案质量。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审查批捕、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全面加强对侦查取证及时性、全面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监督、审查和制约。按照“司法办案精细化、法律适用精准化、诉讼程序精当化、文书制作精确化”的要求,严把刑事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文书关,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坚决防止瑕疵案件,在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和确保刑事司法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深入推进捕诉一体改革。以履行审查逮捕、侦查监督、提起公诉职能为基础,加强与公安侦查人员的配合、制约和协作,按照法庭审判的标准收集、固定证据,强化对侦查取证的引导,有效避免取证不及时、不全面、不合法情况的发生,提高侦查质量和效率。进一步理顺上下级检察院的受案关系,协商公安机关严格执行办理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健全完善上、下级检察院在办理死缓无等重大案件中的工作关系,探索试行下级检察院承办审查逮捕工作的检察官作为上级检察院检察官助手参与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的制度。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做好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开展社会调查、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等一系列相关工作,严格排查刑讯逼供、诱供骗供、替人顶包等违法问题,确保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加强与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和律师的沟通,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工作衔接、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量刑判例库,助力检察官精准提出量刑建议。

积极探索法律监督调查、初查与侦查职能整合。整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调查、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侦查职能,统筹协调刑事司法、民事行政诉讼领域法律监督职责,探索建立法律监督调查、职务犯罪初查以及侦查相统一的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以侦查为后盾,以法律监督调查为主体,以职务犯罪初查为依托的检察机关监督调查机制,全面加强对刑事司法、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中职务违法犯罪的法律监督。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财产刑执行、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监督调查,落实监狱巡回检察规定,继续完善常规巡回和专项巡回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殊制度,充分发挥附条件不起诉、观护帮教等措施的作用,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浪子回头”。主动加强与公安、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形成合力,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体系建设。打造宜昌未检工作特色亮点,推动“一院一品牌”创建。积极建设未检专业化办案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观护基地,开展流动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工作,筑牢未检工作基层阵地。推动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深化“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成果,加强检校共建,把院领导、资深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落实到位,推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关键词

做强民事检察

优化民事法律监督案件办理机制。严格遵循民事案件办理规律,创新探索科学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方法,提升民事案件办案效率。发挥好基层院对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调查职能,赋予基层院开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初查的权限,赋予基层院接受市院指定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权限,着力构建基层院“法律监督调查+职务犯罪初查+接受市院指定侦查”的民事检察工作机制,打造基层院民事检察的刚性监督体系。

探索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善于借助外脑,应用好“检答网”,积极探索建立与三峡大学等高校、法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交流机制,探索建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疑难案件,发挥好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找到、抓住审判中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的错误,提高监督的精准性。

探索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制度。紧贴司法改革最新动向,加强对民生领域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探索检察机关适度介入民事诉讼,开展支持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对农民工薪酬、人身损害赔偿、追索赡养费、养老金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机制,更好地保障特殊群体的民事诉讼权利。

着力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在市院探索试行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与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将专业性强的法律监督调查、职务犯罪初查、侦查归口一个部门统一行使,切实加大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

完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办案机制。积极探索试行民事监督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办案制度,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因案制宜,通过完善办案机制助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推行“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基层院参与市院办理本地区民事案件的审查、汇报、讨论,提高市院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办案效率,提升基层院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能力,实现监督效果的双赢共赢。

稳步推进民事检察队伍建设。通过领导上讲台、邀请专家授课、案例指导、联合培训研讨、业务竞赛等形式,切实提高民事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设立民事检察理论研究小组,组织干警深入研究民事检察工作的难点和短板,培养既“博”又“专”的人才。

关键词

做实行政检察

探索推进与行政诉讼活动相适应的行政检察机制。完善对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监督机制,大力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受案监督,切实防止应受案而不受案,有效拓展行政诉讼监督案源。注重开展类案监督,提升监督层次,探索精准监督,投入更多的精力把案件办实办细,办成精品,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达到行政诉讼监督“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

探索推进专家咨询制度。善于借助外脑,应用好“检答网”,积极探索建立与三峡大学等高校、法学研究机构、专家学者交流机制,探索建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疑难案件,发挥好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找到、抓住审判中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的错误,提高监督的精准性。

注重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行政审判活动、执行活动违法犯罪监督调查的力度,探索赋予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初查权和接受市院指定侦查权,构建基层院“法律监督调查+职务犯罪初查+接受市院指定侦查”的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的力度。

稳步推进行政检察队伍建设。通过领导上讲台、邀请专家授课、案例指导、联合培训研讨、业务竞赛等形式,切实提高行政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设立行政检察理论研究小组,组织干警深入研究行政检察工作的难点和短板,培养既“博”又“专”的人才。

关键词

做好公益诉讼

发挥好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职能作用。强化“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充分发挥好诉前检察建议的积极作用,用最小的司法资源达到维护社会公益的目的,切实实现“双赢共赢多赢”;进一步加大办案督促力度,加大检察建议后期跟踪督促力度,确保办案规模和质效稳中有升。

突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找准检察公益诉讼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契合点,积极服务,精准发力,主动服务和保障宜昌经济社会发展。调整工作重心,把精力更多的放在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上;积极响应社会热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稳妥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加强起诉案件办理,保持公益诉讼监督刚性。坚持“以专项监督活动带动办案全局”办案思路,扎实开展上级院部署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违法情形开展监督。

着力筑牢公益诉讼发展根基。以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和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实公益诉讼队伍力量;建立健全办案一体化、线索管理和分析研判,办案风险评估和舆情控制等机制;以“智慧宜昌”为依托,借力相关大数据平台公司和专业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借助“外脑”力量帮助解决专业难题;整合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装备资源,强化司法警察参与公益诉讼办案,加强专业办案设备使用,力争在全市建立一支技术过硬、保障有力的现场勘查、辅助办案队伍。

不断健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与国土、林业、环保、食药监等行政执法单位联动协作制度,加强与法院协调沟通,探索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及时移送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和职务犯罪线索,增强打击合力;充分发挥市院带头和引领作用,带头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典型案件,有计划引导各基层院统一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公益诉讼信息、简报和宣传工作,找准宣传工作切合点,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法,为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稳步推进打下深厚的群众基础。

关键词

稳步推进检察管理创新

创新案件质量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加强对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强制措施适用、诉讼权利保障、涉案财物处理以及系统使用等办案质量的检查监督。构建科学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制度,探索建立与员额退出机制相衔接的“检察官考评机制”。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原则上除了专门负责调查侦查职责的检察官外,其他检察官都要办传统意义上的案件。同时,对检察官在严格依法、规范运用自由裁量权的前提下,因办案中无法预见或提前作出判断而导致的质量瑕疵,不作负面评价,引导干警敢于担当作为,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

创新案件管理机制。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全面客观及时反映业务工作态势,为科学决策和业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参谋服务。加强流程监控,通过加强培训、规范监控、定期通报、盯人盯事、即时整改等方法将办案规范中的各类细节问题解决在办案过程当中。

强化机关事务管理。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坚持原则,依规依法办事。加强预算管理,积极适应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管理体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检务保障的水平,加大保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式。加强机关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加快推进档案数字化、检察专网分级保护测评等。

- END -

来源|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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