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父母離婚,從此父親沒出現過。20年過去了,請問這位父親會持什麼態度?

四十八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19年版》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遺棄罪】對於……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根據【有罪推定】

你的生身父親是某某集團總經理,月薪10萬元以上,從你5歲起至你長大成人沒有給付你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你的生身父親是【遺棄罪】嫌疑人,你的生身父親逃避【遺棄罪】懲罰,正在畏罪潛逃不敢來見你。

二、根據【無罪推定】

你的生身父親因意外突發事件已經下落不明超過四週年以上,你的生身父親是否活著。存在嚴重疑問?因此,你的生身父親是法律規定:被宣告失蹤人。

三、你的生身父親也許是為國家做貢獻,默默無聞在努力工作的人員。由於客觀原因,無法溝通聯繫。你應當好好學習,做個有用之材。將來,你的生身父親回來時,讓他給你們講述傳奇人生。

如:2019年5月5日,《1986年4月被遺棄在廣西玉林市北流市人民醫院門口的小甘尋親》寶貝回家6小時前 · 公益機構“寶貝回家”官方賬號1986年4月被遺棄在廣西玉林市北流市人民醫院門口的小甘尋親38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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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女

出生時間:1986年4月13日

遺棄時間:1986年4月

疑似戶籍地:廣西玉林市

遺棄地址:廣西玉林市北流市人民醫院門口

目前所在地: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

特徵描述:被遺棄時應該剛出生不久,臍帶還沒有幹。現在身高150cm,B型血,雙手指紋有十個籮,人中處有一顆黑痣。

遺棄經過:1986年4月13日晚上,養母(當年約60多歲)在北流市人民醫院門口,見到有個三十多歲的中年男子,高大帥氣,把我(小甘)丟在北流市人民醫院門口。他當時看見養母把我撿起來抱走時還說了句話:“小妹妹,跟著婆婆有福氣了”(北流口音),然後轉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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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時代當家


這個問答,我來回答我自己的歷經過事情,我的女兒在快兩歲的時候,他的父親夏天發先生,就為了我的身帶有殘疾的父親罵了他,和自尊,他就拋棄我母女一別20年,都沒有來的過的,確實我的父罵了他,我的父親也不對的,隨的父親看到自己女兒未婚先孕,生孩子,在鄉下是很丟臉的,可能是在氣頭上,罵了他,他就那樣拋棄我們母女,我的父親在不好他沒有拋棄自己孩子,和他的女兒,我們就是好人的,就是良心的人,那個時候他拋棄我們,我還等過他的,他沒有來,我很寒心的,本來也是他欺騙了我,因為他給我害的一生都抬不起頭的,我帶著孩子在孃家住,我的姐姐母親都幫助我養孩子,我心裡無比的難受,有的人讓我的父母給他的孩子送出去的,也有人想要我的女兒,我的母親說,人只有剩茶淡飯的,沒有剩孩子的,我沒有給孩子送出去的,也捨不得,也不可能拋棄孩子,那樣做我對不起我的良心,所以給孩子帶在身邊,找了一個我從來就不喜歡的人,不想嫁人,我嫁的是心不幹情不願的,我沒有辦法的,我的孩子跟著我受了很多委屈,我自己也受了很多委屈,別人對我母女跟本就不好的,不是打罵就是羞辱的,這麼多年都是這樣的,我不知道我的初戀孩子的父親是什麼心態,他還是男士,我是女士,受這麼多年的羞辱,他是何感想,我的孩子很恨他的,是他虧欠了我的女兒20年的養育,虧欠孩子缺失父親,難道我就該死嗎?就該我們母女替他還帳嗎?是虧欠別人的恩情,該他還的,都是我母女在還的,他真的就沒有愧疚之心嗎?他還用咎由自取,和一個巴掌拍不響,自找這樣的話來打擊我,傷害我,羞辱我,等我孩子找到他他就死定了,他也該活到頭了,我讓他給我等著,我女兒可不那麼好說話的人,他自己就缺失良心,缺失人品,還在社會上混什麼玩意呀!還樂觀,還辛福,他都不從想過他的孩子,都是拋棄我們的人,虧欠我們的人,還有什麼資格埋怨我,打擊我,羞辱我,欺騙我,傷害我,


傾國傾城一傾心孔桂雲


這位父親在兒子5歲時離開,以後的20年未在兒子的生活中出現。顯然不論有何種原因,這都是位缺乏愛子之心,無責任感,無擔當的父親。

如今他20年後出現,兒子已經成人,至少也大多成為了一個自食其力的人。如果他在外混得不錯,已經有妻子兒女。他對拋棄的兒子還有一絲愧疚感,應該會多少對兒子的生活補償些。如果他是一個冷漠自私的人,只會管自己現在的孩子,會對以往的兒子不聞不問吧。

如果他在外混得不好,也有點廉恥之心,再見到兒子,會對兒子表達歉意吧。如果就是個混天等死,好吃懶做的男人。為了自己能過得好點,也許會向兒子搖尾乞憐,請求幫助吧。


半百377


作為孩子不要再牽掛他了,他根本不配為人父。


春花1980322


接受他,關心他。即便不能很快相融,也可以相互走動看望,必競是血濃於水。


返鄉歸來



肖昌洪0304


5歲父母離婚,從此父親沒出現過。20年過去了,這位父親也許不在人世了,也就不存在持什麼態度了。20年過去了,這位父親也許時運不濟,混得不好,沒有能力養孩子,沒有臉面看孩子,更不好意思打攪孩子。20年過去了,這位父親也許另外組織了家庭,有了另外的孩子,忘記過去,珍惜擁有,沒有教養爾,也不打擾你,就是他的態度。

人世間的無奈和悲哀,旁人很難理解。假如你能有與父親重逢的機會,要冷靜,聽聽他怎麼說。


ZHANG510321


只要自已有作為,就可四處尋親,作為吃虧,真父也許不認。爭氣吧!


老豆224876384


只生而未養,20年過去了,估計對兒子冷淡了!


歲月留痕142685502


當父親失去了同事、朋友、鄰居等友好就是陌路,就是老了也不需要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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