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證乘火車被抓,14年前他曾將妻子及其情人殺死後潛逃廣東,被抓時正準備乘車去打工,你怎麼看?

用戶4474645431


案件事實:

男子交代他的真名叫翟某恩,45歲,河南省濮陽市人。2005年2月的一天,其在天津務工時有出軌行為,妻子發現後為報復翟某恩,也發生了出軌的事。翟某恩一時怒不可遏,將妻子及其情人殺死後,潛逃至廣東。14年來,翟某恩隱姓埋名,不僅辦了假身份證,還利用撿到的身份證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惠州建築工地幹活。

很遺憾事實上這起殺人案件的犯意僅僅是因為男子自己出軌之後發現妻子為了報復也主動出軌,故而臨時激憤殺人。所以這件事我認為確實是一個悲劇,男子自己未能守住諾言出軌在先,其後面對妻子出軌卻直接索命的做法,不得不感慨這就是所謂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好聚好散本不難,何苦性命來償還?

眾多的情殺案件當中,都可以發現雙方本可以好聚好散互不打擾,但是奈何總會有一方因為激憤而痛下殺手最終落得鋃鐺入獄甚至是被剝奪生命的懲處,這樣的事情並不是少見,此前發生的眾多情殺案件中大多都是落得同樣的下場。

所以倘若男子能夠好聚好散,面對妻子的報復坦然面對離婚,各自重新開始生活想必這麼多年也就不用東躲西藏,落得心安何樂不為?而且從目前的案情來看,男子當年殺害兩人,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有故意殺人罪的且沒有特殊從輕或者減輕懲處情節的情況下,男子的刑罰可能會在無期甚至是死刑。

最後勸誡那些對感情容易偏執的人,好聚好散不難,切不可一時衝動讓自己的人生永無安寧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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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說法


總算抓住了,隨然有點晚但消除了隱患,為警察點贊!


明江68


對冒用別人身份信息的壞蛋要嚴懲入刑重判,這類犯罪比偷盜要惡劣百倍。國家應該立法進行重磅打擊,決不放過


歲月靜好


我不敢看,有點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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