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學生課間受傷,所以很多小學生課間休息時只能呆坐教室,您怎麼看?

家庭教育行知者


老師的“因噎廢食”也是無奈之舉,理解萬歲吧!

凡事都講究一個“事出有因”,小學生下課本來就是蹦蹦跳跳玩玩鬧鬧,出了事受了傷也是在所難免的。可是家長因此鬧到學校,學校為了息事寧人,先賠款然後處理老師(估計這錢也得涉事老師出)。

這事換了哪個老師,都得吸取教訓:不讓孩子出去不就沒事了嗎!其他老師看同行因此受罰,也不免有兔死狐悲之感。

這類的事情太多了,不勝枚舉,這種大環境下下,老師們如果還不想辦法自保,被訛那也是活該了。



現在的老師們沒有一個敢這樣做了!

我上初中的時候,老師領著我們騎自行車去看黃河,從學校到黃河二十里地,一路上熱熱鬧鬧,開心得不得了,到現在都覺得是非常美好的回憶。

現在想想,那時的老師膽子真大,一個老師竟然敢領著40多個學生騎車跑那麼遠去黃河邊,所有不安全的因素幾乎全中,這要出了什麼問題,那可是一輩子都擦不乾淨了。

在學校磕著碰著還要找老師的麻煩,何況別的呢,老師們為了自保,也只好讓孩子老老實實待在教室裡,至於活動什麼的,哪還顧得了那麼多呢?



其實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學校完全可以不負責任的。

《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學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管理無不當,無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七)、不可抗力造成的。

但是學校是弱勢群體,家長一鬧,領導先害怕,領導害怕的結果是拉老師墊背,賠錢加處罰。



這樣做,受傷害的是孩子們

我們孩子的身體越來越弱,遠不如我們小時候強健,男孩越來越娘,很多孩子動不動就生病。這些都和限制孩子自由運動有關。

很多學校的日常行為規則都有這麼一條:不追逐打鬧。

我們的孩子,尤其是小學生,下課活動的時候不就是你追我趕地撒歡嗎,總不能要求像大人一樣來回走幾步聊聊天吧,那是泯滅人性。

不管什麼事,都是過猶不及,注意孩子的安全是應該的,但是搞得太過了,只怕最終受傷害的還是孩子。


終將長大


我看題主訴說的是寧波小學,因為孩子課間受傷,家長鬧到學校,老師受到了處罰。所以很多班主任為了少承擔自己擔負不起的責任,課間除了叫孩子們去廁所,就只能呆坐在教室!我想說的是我們這裡也一樣呀。

就像電視劇一樣,多麼巧合的情節,也出現在我們學校裡。

孩子在大課間去操場健身器材那裡玩耍,兩個小朋友一起玩蹺蹺板,一個聽見上課鈴響了,猛地一鬆,那個摔倒了,正好磕在蹺蹺板的鐵柱上,磕的還是眼睛周圍。

看著孩子鮮血直流,老師們也嚇得夠嗆,去了醫務室,醫生清洗後,一看就是眼皮那裡磕破了,眼睛沒事。

但是也不能不處理呀,校醫務室不能處理這些,就給雙方家長打了電話,去了市醫院眼科那裡聚齊,老師帶著孩子就去了醫院。

後來孩子的眼睛沒大事,但是眼皮上留下了一個小傷疤。醫生說,在經過一個夏天,那個疤痕就不那麼明顯了。可是人家家長不幹。說給人家孩子毀容了,這長大了娶不上媳婦該怎麼辦!

為這事老師和領導磨破了嘴皮。最後除了給受傷孩子結算醫藥費外,還出了一部分補償才算事情結束。

從那以後每每開會領導都會強調安全,孩子在學校的安全。可是小孩子就是活潑好動的,老師們可以在課上進行教育多注意安全,可是課間老師不可能跟隨孩子們吧。

於是領導出的新方法,叫學生來監督學生,每天教室門口、操場、樓梯口都有各班的學生值班,看見孩子們打鬧跑跳,就要去告訴老師,老師進行制止。以防出現意外事故。


最近我校召開了校級運動會,校長經過深思熟慮,擔著風險召開這次運動會,就怕孩子們有個小閃失,小磕碰,那就捅了馬蜂窩了。運動會的籌備會上說的最多的就是必須保證孩子的安全,全體老師和裁判員必須瞪大眼睛,抖擻精神,保證孩子的安全問題。那心操的稀碎,對於開個運動會,領導如臨大敵,完美結束後,他明顯鬆了口氣。問他明年是否依然進行,他沒有明確答覆,顯然他的內心裡不支持年年搞,太費精力了!
為了推行國家的陽光體育活動,每天孩子們要有“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這包括每天的體育課和課外活動時間。可是體育老師也怕擔責任,都是教孩子玩些小遊戲來完成這節課的內容,那些跑呀跳呀的活動,不敢進行,因為家長會打電話不叫孩子過度的去運動,那老師怎麼敢教孩子去運動呢!


這次運動會體育老師給一二年級的孩子們,設定的有踢毽子和跳繩比賽。可是令人尷尬的是,很多孩子居然不會踢毽子,不會跳繩!

老師們紛紛感嘆,現在的小孩子們太缺乏運動了。班級裡一個個小胖子們特別多,吃的好,還不運動,造成了他們這樣看著蠢笨的小體型。

一個六年級的女生,身高160釐米多,就是課間走路不小心,摔倒了就給骨折了。

在我們的認知裡,小孩子的骨骼彈性大。容易彎曲,但是不容易骨折。可是現在這些孩子,營養過剩,生長的過快,加上不運動,就像個弱苗苗,非常容易受傷害!

孩子們本該是活潑好動的年齡,可以在課間盡情的玩耍,可是老師們怕承擔不起責任,把他們拘在教室裡,不準出去玩,這到底是教育的進步還是倒退,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源又是什麼呢?

以前我們上學時學校經常會搞些春遊呀,參觀展覽呀這樣的外出活動,現在這樣的活動大大減少,一般能把活動在學校舉行的就在學校舉行,集體外出的活動一概取消。出了事情誰也擔不起這個責任。

記得有個知名學者去某和我們相鄰的島國進行學術交流。所在的學校組織學生搞野外生存訓練。非常不幸的事,過程中有個孩子出現了意外身亡了。

通知家長來了後,家長對老師深鞠一躬,對老師表示歉意,自己孩子出現了意外給老師添麻煩了。

你說人家家長內心裡不悲傷嗎?可是事情出了,就要理智,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會無理取鬧!

試試換了咱們國家的家長。如果發生同樣的事情,如果能摸到老師,估計得先把老師打個半死出氣,我家孩子出了意外,你好好的回來了,不打死你絕對出不了這口惡氣!在學校裡設靈堂,燒紙,哭天喊地……索要高於正常賠償金的昂貴的賠償……

這些都不是老師能夠處理的了的。我們賺的那點微薄的薪金不夠賠償人家的。就是小磕碰都賠償不起。

所以從領導到老師都會把孩子看的牢牢的,不許動,不許跑跳,安靜的在教室裡待著,慢慢的他們好像不是一群活潑可愛的孩子,你進的好像不是小學,而是養老院,氣死沉沉的。本該充滿孩子們歡快笑聲的大課間,現在也變得靜悄悄了。


這到底是該怨老師,還是怨這個社會呢。友友們說說自己的看法好嘛?期待友友們的精彩留言。


心中百合靜靜開


小學生不敢上體育課,不敢開展豐富多彩的課間活動,下課後有專門的值日老師和學生盯著班上的學生不準跑、不準跳、不準推拉玩鬧等,這幾乎成為各地小學生活的常態,原因就在於怕孩子課間受傷。

早些年,各地小學生在課間可以瘋狂的玩耍,滿院子瘋跑,體育課更是一週2節的高強度訓練,那個時候的小學生也受傷。我上小學時,在課間摔傷磕碰的小學生時而有之,但是學校老師從來不會因此而有絲毫的擔心,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傷的,家長領回去自己負責,如果是同伴給弄傷的,嚴重的話,同伴的父母出個醫務費就行了,很少有賴上學校及老師的。那時候的孩子也不嬌氣,用不著花大價錢檢查,有個皮外傷什麼的,基本連醫生都不用看。

可是,近幾年,學生但凡在學校出點事,家長第一時間向學校和老師問責,質問老師,下課有沒有看好孩子,摔一下有沒有摔出內傷,要去醫院做全身CT,這錢總要有人出……雖然學生大多都有意外險,但是保險只報醫藥費,做CT等各種檢查的錢不給報,而家長又不肯自掏腰包,這樣一來,很多課間或體育課上的意外磕碰就成了大問題。

遇到懂道理的家長糾纏一陣子,弄明白事情的起因、經過也就算了,但是遇到不懂道理的家長就會死纏住不放,不但要醫藥費,還想著要點營養費、誤工費,老師或學校不給吧,就怕日後該家長找茬上告,如果真有點雞毛蒜皮的事,比如罰孩子寫作業,或者批評的話重了,那麼老師的損失可就不是幾百幾千醫藥費的事了,所以學校和老師多抱著息事寧人的想法,答應家長的要求。

但是如此一來,老師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只能要求嚴格監管小學生不可進行任何激烈的運動,更不敢組織學生們玩遊戲,因為一旦出現問題,組織者一定是最大的責任人,而最安全的保證學生安全的措施,就是不上體育課,減少學生們自由活動的時間。這就是很多小學生不上體育課,課間被約束到教室內靜坐的原因。

本來,我校的小學部是上體育課的,但是前年有一個學生在體育課上絆倒,造成上手臂骨裂,家長找上學校,不依不饒,原因是當時孩子不想上體育課,體育老師非讓孩子跟著跑兩圈造成的,所以老師應該負責。最終體育老師賠了學生一筆錢才算結束。但從此體育老師改教科學去了,學校的體育課也就此終結了。

為了讓學生們免於課間受傷,老師們實行“網格式”管理,就是不同的區域由不同的老師來站崗監管,在哪個區域出了問題,哪個區域的老師負責,這樣一來,全校360度無死角被嚴格的校規校紀所約束,基本學生不敢在外面跑、跳,上完廁所要麼回教室,要麼在校園裡玩一些像“打卡”“聊天”“散步”這樣的沒有肢體接觸,不跑不跳的斯文遊戲。

造成今天這個局面,是和家長動不動就找老師負責,動不動就告學校、告老師造成的。而造成這一局面後,又直接影響對學生的體質和精神力量的培養。

一、影響學生良好體質的形成。

人人都知道身體健康需要鍛鍊,而小學生一天到晚在學校不進行任何體育鍛煉,學生的體質必然越來越差。

二、影響學生意志、毅力、忍耐力的培養。

我們小時候上體育課老師動不動就讓我們跑800米、1500米、3000米,就是實在跑不動了,走也要走完全程,大家都已完成任務為光榮。而現在的孩子呢?不但沒有意志力、忍耐力,也沒有榮譽感,任何事不想做了就不做了,老師一點辦法也沒有。

總而言之,教育,是必須全社會理解支持才能做好的事業,也只有得到全社會人們的理解和支持,學校和老師才敢放手去搞一些有益身心的教學活動,才敢大膽的去管孩子。而一個連學生下課都不敢讓孩子盡情玩耍的教育環境,一定不是我們想要的教育,而且受害的一定是學生自己。


指尖教育帝國


我小時候在鄉下學校唸書,一個年級就18個同學,早上八點上學,上午11點放學,下午兩點上學,下午四五點放學,每節課課間休息半小時左右。我們早上六點左右早早去學校跳一早上皮筋,一直跳到上課,課間休息還是跳皮筋,晚上放學依舊跳皮筋,跳皮筋就是我們那個年代鄉下女孩子們唯一的娛樂項目,練就的我們那時一個個身輕如燕。小學時玩的太痛苦了,晚上作業我幾乎沒寫過,晚上放學回奶奶家住,吃了晚飯我奶奶就去鄰居家打麻將,把我鎖在家中,我自己一個人看電視能看到下半夜兩點所有電視臺都變成灰白雪花。到了白天上課時我都是直坐著就能在課堂睡著了,成績自然不用多說了,幾乎穩居班級後三名。上學階段除了唸書不好老師不待外,那真是愉快玩耍的天堂。

上了初中,爸媽把我接回家裡住了,能看住我不看電視,但那時他們依然忙,顧不上我的學習,成績依然不好,初中我的成績在班級能居中游了。初中時不再跳皮筋了,下了課都是同學們瘋打瘋鬧的,淘氣調皮的男同學羞於說出自己喜歡哪個女同學,但會圍著自己喜歡的女同學做著各種令人煩躁的表現。女同學之間是三兩成團討論著最近熱播的電視劇情,或者討論著班裡誰喜歡誰了,或者討論著學習。總之初中女孩再做課間運動的沒有了。

我初三發力開始學習,先是物理考第一,數學考第一,然後初三畢業時總成績能考班級第一了,勉強升入市重點高中,進高中後大家都知道學習了,課間時間也很短,上了廁所回來就上課了,男女同學都沒有運動的了,課間就是用來時廁所的。

現在的孩子們唸書條件好了,但真沒有我們小時候耍的那樣開心隨意,我女兒現在上小學二年級了,我從來不批評她哪次沒考好,我一直勸她不要看中考試成績。到了寒暑假我必定領她去遠方旅遊,四月、九月氣候好時,每個學期我都給她請一週假,帶著出去旅遊。每個週末必須留一個完整的全天讓她在周邊耍痛快了。當然這些的前提是——上課認真聽講。


我愛我的家鄉25938020


早年我們上學的時候,一下課就衝出教室,在操場上瘋跑,跳皮筋兒、扔沙包、跳雙槓......個個大汗淋漓,小臉紅撲撲,直把十分鐘玩出了半個小時的效果。

那時候的老師很少強調安全,自己摔倒蹭破皮回家弄點紅藥水或藍藥水一擦就完事了,倒是很少摔斷腿腳,或許從小就皮實,沒那麼皮嬌肉嫩。

那時候的家長都通情達理,不會因為孩子在學校摔倒而找老師要賠償,老師還沒有那麼小心翼翼,可以專心搞教學。

如今,家長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學校的責任也越來越大。

下課孩子在走廊追逐摔傷了,家長第一時間趕到學校,指責學校為何沒有看好孩子。學校百口莫辯,百般討好地跟家長道歉,做好了賠償工作。接下來的日子裡,孩子們都不能再追逐了,甚至跑幾步都會有值日老師站出來制止。

體育課上孩子進行體能訓練,百米衝刺的時候不慎摔斷了手。家長趕到學校,對學校不依不饒。體育老師耐心解釋跑前有熱身運動,孩子摔倒純屬意外。但家長卻不關心這些,他更關心的是賠償何時能兌現。事後學校召開了緊急會議,針對體育老師的課程內容設計的一次討論。接下來的日子裡,孩子的體育課上少了很多技能訓練,安全係數瞬間提高,但孩子們卻逐漸失去了對體育課的期待和熱情。

春華秋實的好時節,老師帶上學生親近大自然,幾個調皮學生不聽指揮離開了隊伍......自那以後,學校再也不敢組織學生參加戶外活動,一句話概括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老師每天放學雷打不動地安全教育;下雨天校園廣播總會如期響起:雨天路滑,同學們不要在走廊追逐打鬧,謹防摔傷;下課期間再也看不到孩子跑動的身影,全都百無聊賴地坐在教室裡,校園失去了蓬勃的朝氣;學校再也沒有組織孩子感興趣的活動,除了學習還是學習,孩子卻越來越不喜歡學習......

家長愛上了維權,學校愛上了明哲保身,學生對枯燥的學校生活失去了興趣,所以愛上了手機......

到底哪出了錯?


許多分講教育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讀書那時候的一些事情。我是在八九十年代上的學。那個時候,我記得我在讀初中和高中時,每一年的春季和秋季都要進行戶外旅遊,叫做春遊或者秋遊。我們幾乎每一個學期都會去一個地方,有時也出去野炊。我們那個時候補課也補得少,好像只在高二第二學期和初三第一學期有過補課。

現在的學校根本不敢組織學生秋遊了或者春遊了,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害怕出現安全事故。試想一想老師一年的收入也就那麼多,如果萬一出點事故,讓你陪上十幾二十萬,絕大多數老師的家庭馬上就會陷入困頓,甚至負債累累。而如果把學生關在學校裡,至少風險會少很多。

現在的課間活動,也是不允許學生有激烈的運動,同樣還是怕出安全事故。

記得前不久,網上就有報道,有個學校組織校運會,結果學生受傷了,學校不得不賠償十幾萬。先不說該不該賠或者賠償多少,誰也不願攤上這種事情啊。

現在的體育課,老師也是小心翼翼,很多有難度的動作都不敢讓學生去做了,同樣還是怕出安全問題。

老師如此謹小慎微,不敢放開手腳,讓孩子進行鍛鍊。其中一個原因就是教育主管部門很少敢承擔責任,一旦學校出了什麼問題,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把學校和教師推出去了事。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很多的媒體,他們為了自己的利益,時刻將眼睛盯著學校,只要學校裡一有什麼風吹草動,一隻就會蜂擁而至。如果是客觀報道倒還罷了,很多的媒體,特別喜歡斷章取義,甚至歪曲事實。他們在自己蹭的眼球的同時,也將教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鴉片戰爭以後,很多的西方國家多把中國人稱為“東亞病夫”。當然這是一個讓所有中國人都感到恥辱的稱呼,可當時國人的體質之差確實也是事實。

而現在許多小朋友由於缺乏必要的,足夠的鍛鍊,很多都患上了肥胖症或者患上了近視,他們中很多人的體質都很差,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

我記得我讀高中時每天都堅持跑步的,基本上都會跑到8000或1萬米以上。試問現在的高中學生,還有幾個人跑完1萬米的呢?

我是從農村出來的,在我讀高中的時候,至少能挑一百二三十斤。試問現在的學生又有幾個能有這樣的體力呢?

現在的很多學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而且體質非常差。這應該不是一件好事吧。

其實很多人都明白,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可為什麼在最需要鍛鍊身體的階段,卻對必要的鍛鍊如此忽視呢?

100多年前,別人罵我們是“東亞病夫”,那時主要是因為我們經濟落後,醫療落後,教育落後。現在我們的經濟已經發展起來了,醫療設施也跟上來了,教育也比以前發達多了,為什麼我們的體質還是得不到根本的改善?這個問題難道不值得深思嗎?難道100多年以後,我們還要被別人嘲諷為病夫嗎?





楊老師說語文


因為學生在課間受傷,家長鬧到學校,最終導致學生課間只能呆坐在教室,這樣的結果可悲可笑。

學校是保險箱,什麼都往裡裝,大小事,有理沒理只要鬧,學校就沒理,就得息事寧人。

想我們當年唸書的時候,下課到處跑,操場乒乓球,籃球,十分鐘也可以搞一會兒,但是現在我們的學生呢?有朝氣嗎?偶爾到門口玩玩,體育課也不出汗。怪老師嗎?怪學校嗎?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學生適當的運動,有助於激發孩子的激情,出出汗,孩子更多的精神氣。

但是現在我們的學校呢?有些學校竟然讓學生下課也待在教室。原因無他,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就怕萬一出個問題,到時候說不清楚,最終學校作為無限責任公司,你必須得承擔點責任。小學生自我管理能力較差,安全意識較差,很容易出現一些磕磕碰碰的,最終因某個人的不講理,導致了所有人的受罪,導致更多的孩子享受不了快樂,享受不了休息。

所以關鍵在於,既需要確認老師可以做什麼,也需要確認哪些事情與老師,與學校無關。這方面湖南已經走在前面了。


90後地理老師



水草646


我們中國古時候的人給我們提供了一個大智慧,這個大智慧用4個字來說就是因噎廢食。

在很多情況下,我們現在的教育已經走入了一個極端,有時候我們也可以認為它走出了一個死衚衕,這個死衚衕就是,老師和家長之間矛盾重重,那就是對於教育學生過程中的教學觀點以及教學方法有著諸多的不同。

比如說在問題中所描述的這種現象,個別學生在學校的活動中或者學校課間運動中出現了一些傷害事件,甚至是輕微的一些傷害。結果家長出於某一種保護孩子的心理,對於學校進行了大方面的指責。

結果就出現了一個問題,這個問題那就是學校為了避免類似情形的發生,即使學校管理層面不做這方面的要求,但是,作為班級管理者,班主任老師或者任課老師,也會對孩子進行嚴格的管理,這些嚴格的管理就包含了,儘量避免孩子因為活動而產生了傷害事件,那就是課間活動取消了。

從這一個問題上,其實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在於家長和學校之間的矛盾,引起了老師的一種故意行為,有時候我們覺得這種公益行為可能有情可原,但其實,正規一行為的背後,實際上是對於教學責任事故的一種推脫。

總之這個問題本身也就是學校管理層面的問題,比如說有的地方學校在課間管理的過程中,老師值班或者有更嚴厲的一些行為習慣來規範學生的課間活動,對他們的行為,盡最大可能的避免孩子在課間出現問題。

總之我覺得學校的這種做法不太合適。


宜城老師


現在此類現象太多!多年以前,有組織學生春遊的,出了事故,家長大鬧學校,除了賠償,還處分帶隊老師!所以,後來一律取消各種外出旅遊!校園內學生課件打鬧,出了安全問題也是一樣追究責任,所以,很多學校或者班級都怕出問題,課間不讓沒事的學生出去!這些做法看起來很荒唐,但也是學校和老師的無奈之舉,受害的最終還是學生。究其背後的原因,無非是老師或學校怕擔責任!於是就因噎廢食!

解決這類問題應該從幾個方面著手。一個是學校和老師要加強責任感,密切關注學生的安全問題!二個是老師和學校要有科學的預見性,知道那些方面容易出問題,事先做好預防!三是安全問題要常常講,常常教育,不要覺得是老生常談,失去耐心!四是出現問題以後,有關部門不能斧頭一面砍,為了安撫學生和家長,一古腦把責任都加在老師和學校身上,單方面出家長的氣,怕家長鬧事。其實這種做法是最有害的!應該引導全社會責任自負的風氣!分清安全事故責任,責任自負!誰有多少責任就應該負擔多少責任!五是強制推行學生安全保險!像交強險一樣推行!出了安全問題,除了追究各方面的責任外,有保險公司承擔賠付責任!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就是,國家有關部門應該立法,就各類學生安全問題責任分擔做出規定,出了安全問題有法可依,基層就可以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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