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前為學生“減負”,現今為基層“減負”,你“減負”了嗎

60年前為學生“減負”,現今為基層“減負”,你“減負”了嗎

“減負”,最早是為學生“減負”。

提到“減負”,我們印象最深刻的應該是給學生“減負”。據查,1955年7月,國家教育部就發出《關於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負擔的指示》,這是我國第一個為中小學生減輕負擔的“減負令”。

2018年12月,教育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民政部等9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印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通知》,被稱為最嚴最全最細緻的“減負令”。該通知的減負措施一共有30條措施,非常詳細,非常具體,比如第四條規定:“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但是,為學生“減負”幾十年來,卻沒有起到很好的效果,甚至有人認為“減負”就是“加”。很多學校都是迫於提高教學質量、升學率和應付檢查,面對“減負”稿變通,片面給學生加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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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基層也要“減負”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從發文、開會、督查檢查考核等方面作了規定,2019年作為“基層減負年”,縣級以下的文件、召開的會議減少30%-50%,對縣鄉村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減少50%以上。

其實,為基層“減負”,早就有相關規定,其中最為嚴厲的就是中央八項規定。中央八項規定,規定要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等等。

要正確理解為基層“減負”,基層“減負”減掉的是不必要的工作負擔,減輕的是基層幹部的壓力。基層“減負”並不是不用工作或降低工作要求,“減負”是為了改變工作方式方法,轉變工作作風,嚴防形式主義,提高工作效率,推動工作落實到位。

60年前為學生“減負”,現今為基層“減負”,你“減負”了嗎

其實,人人都需“減負”

現如今,人們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基本解決了物質層面的需求,很多人都過上了美好的生活,但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各種矛盾比較突出,工作壓力比較大,生活壓力比較大,人們時常會處於焦慮中,經常會看到或聽到一些人因為壓力過大,控制不住情緒,最終導致跳樓、跳江、服毒等自殺事件的發生。

“減負”,人人都要為自己“減負”,卸下不必要的包袱,保持良好的心態,不跟他人較勁,不爭名奪利,不去攀比,累了就歇歇,煩了就靜靜,過自己的生活,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為過上美好的幸福生活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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