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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2020年目標脫貧地區脫貧後,企業還可以適用扶貧捐贈所得稅政策嗎?
答:雖然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時間安排到2020年,但為鞏固脫貧效果,《關於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將政策執行期限規定到2022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四年。並明確,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後,企業發生的對上述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仍可繼續適用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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