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25.6億!甘肅今年第二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已下達

日前,甘肅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關於下達2018年第二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計劃的通知》。

2018年度第二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計劃經省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據瞭解,第二批資金共256942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47642萬元,省財政配套專項扶貧資金 9300萬元。具體↓↓

25.6億!甘肅今年第二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已下達

資金安排原則

1.優先保障深度貧困地區。新增資金重點保障中央和省上確定的深度貧困地區未脫貧人口脫貧攻堅資金需求。中央新增資金重點保障“兩州一縣”共17個縣脫貧攻堅。中央和省級新增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重點保障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脫貧攻堅。中央和省級新增資金按 2017年底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分配到縣。

2.體現“脫貧不脫政策”。按照脫貧不脫政策、減貧不減資金的原則,對“兩州一縣”及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之外的 40個縣(23個片區縣和17個插花縣),2018年安排資金規模原則上不低於2017年基數。

3.傾斜支持擬脫貧摘帽縣。對2018年計劃脫貧摘帽的10個片區縣和3

個插花縣,安排專項資金給予傾斜,全部支持到戶扶持項目,提升貧困戶脫貧質量。

資金安排計劃

第二批資金共 256942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47642萬元,省財政配套專項扶貧資金9300萬元。

安排“兩州一縣”脫貧攻堅資金87609萬元

(1)保上年基數資金11447萬元。根據國開發〔2018〕6號《通知》要求,2018年投入“兩州一縣”的存量資金規模原則上不低於2017年基數。2017年,“兩州一縣”安排資金166335萬元,根據“兩州一縣”分縣存量資金測算,為確保存量資金規模不低於 2017年水平,共安排保基數資金11447萬元。

(2)中央新增戴帽下達資金76162萬元。第二批中央戴帽下達新增“兩州一縣”脫貧攻堅資金76162萬元,其中臨夏州 52350 萬元,藏區 23812 萬元,分別在臨夏州和藏區按本區域 2017 年底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分配到縣。

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傾斜資金78710萬元。

在18個省定深度貧困縣範圍內先補齊 2017 年資金規模,安排資金 47688 萬元;再按 2017 年底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傾斜分配資金 31022 萬元到縣。

40個縣保上年基數資金35155萬元

對“兩州一縣”及 18 個省定深度貧困縣之外的 40 個縣(23個片區縣和17個插花縣)以 2017 年全年資金規模為基數,2018 年全年資金與之持平。

2018年計劃脫貧摘帽的縣安排傾斜資金23000萬元

2018 年計劃脫貧摘帽的縣共 13 個,其中片區縣 10 個(成縣、徽縣、瑪曲、碌曲、武山、甘谷、涇川、靈臺、永登、榆中),每縣安排資金 2000 萬元;插花縣 3 個(崇信縣、華亭縣、平川區),每縣安排資金 1000 萬元。

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獎勵9000萬元

按照 2017 年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考評得分情況進行獎勵,對全省排名前 15 名的縣區(麥積區、合作市、隴西縣、莊浪縣、 榆中縣、崆峒區、安定區、秦州區、兩當縣、慶城縣、瓜州縣、 民勤縣、西峰區、臨夏市、靜寧縣),每縣獎勵 600 萬元,共 9000 萬元。

易地扶貧搬遷貼息資金18421萬元

經省發改委測算,第二批安排易地扶貧搬遷貼息資金 18421 萬元,貼息資金不到縣,直接撥付省級融資平臺。

省級續建項目資金5047萬元

一是全省深度貧困村助推產業扶貧村幹部培訓 2697 萬元,由省農牧廳組織實施;二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就業培訓 2000 萬元,由省人社廳組織實施;三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技能培訓 200 萬元,由省工商聯組織實施;四是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動態管理培訓 150 萬元,由省扶貧辦組織實施。以上項目安排省財政配套扶貧專項資金。

資金使用重點

要緊緊圍繞未脫貧、已脫貧和新識別建檔立卡貧困戶穩定持續脫貧的目標,聚焦解決貧困戶增加收入、“兩不愁、三保障”的突出問題和明顯弱項,第二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全部安排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到戶到人扶持項目,其中到戶資金的 80%以上要用於“一戶一策”工作梳理出來的種養產業增收項目,其餘資金可用於

勞動力轉移就業、危房改造、安全飲水、庭院硬化、旱廁改造、入戶路硬化、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包括光伏扶貧)的項目。到戶產業扶持資金每戶至少安排財政資金 2 萬元以上,其中 1 萬元用於補助,另外 1 萬元用於入股、配股到與貧困戶發展產業關聯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或龍頭企業,具體補助金額和入股配股金額比例根據貧困戶實際情況可以有所調整。縣級政府要建立健全到戶產業扶持資金的投放機制,確保資金全部用於產業發展,堅決杜絕用於非生產類項目。到戶扶持的增收項目和資金今年必須做到對有條件發展產業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覆蓋,不能等到明後兩年再安排。到戶資金不能保障的市(州)、縣(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項目今年必須停止實施,確保到戶項目優先足額到位,使 “一戶一策”能落地見效。統籌整合的財政涉農資金也要參照以上原則,80%以上的資金用於到戶項目,切實通過加大投入和幫扶力度使貧困戶穩定持續脫貧。

工作要求

建立完善脫貧攻堅項目庫

各市州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要指導各縣市區完善縣級脫貧攻堅實施方案(2018-2020 年),並建立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列入年度計劃的扶貧項目必須從項目庫中提取。

加強資金項目信息錄入

各縣市區要按照國務院扶貧辦要求,將 2018 年第二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建設項目及時錄入國家扶貧開發信息管理系統,包括資金到賬、下撥和項目安排情況。資金到縣後,要按規定及時安排使用計劃,及時開展錄入工作。省扶貧辦、省財政廳將定期對信息錄入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監測和通報。

加快到戶項目實施進度

各縣市區要加快預算執行和項目實施進度,年度計劃確定的建設任務,要在接到上級專項扶貧資金後 12 個月內完成。對結轉超過 12 個月的資金,由同級財政收回重新安排用於其他扶貧項目。對已取消或不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資金,要及時調整或清理收回。

加強資金績效評價

根據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相關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監管和成效的考核評價。重點考評資金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數量、比例,以及項目建設進度、資金撥付進度、資金扶貧效果及公告公示等情況。

加強項目計劃公告公示

各縣市區收到通知後,要儘快根據到縣資金額度制定項目計劃,由縣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審批下達並組織實施。要繼續完善群眾參與、行業評估、民主決策等項目選擇和計劃制定程序。項目計劃確定後,要通過政府網站、鄉村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公告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加強資金監督檢查

進一步靠實縣級資金監管的主體責任和市縣鄉黨政一把手資金監管的第一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要負責資金合規性審查和資金撥付報賬;各級扶貧部門要負責資金使用範圍、對象和效益的監管;審計部門要負責資金使用管理的審計檢查;各級紀委監委要負責違規違紀問題的查處。要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嚴厲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項目計劃確定後,要通過政府網站、鄉村政務公開欄等形式公告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規範提取項目管理費

各縣市區要按照《甘肅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辦法》(甘財農二﹝2017﹞41 號)要求,按最高不超過到縣資金1%的比例據實列支項目管理費。省市兩級項目管理費不再從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中安排,由同級財政通過部門預算予以保障。

妥善安排蘭州新區扶貧資金

蘭州新區原屬於永登縣、皋蘭縣範圍的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人口,由蘭州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協調分配資金並下達脫貧任務,蘭州新區提出資金使用計劃,送兩縣統一彙總備案。

及時報備項目計劃

各縣市區要依據第二批項目計劃填報 2018 年度全年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情況備案表,經市州扶貧部門審核彙總後,將市州彙總表和各縣縣表並各縣第二批資金項目計劃一式三份,於7月16日前報省扶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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