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樣也能入戶佛山,長知識了。

街坊們快看,在佛山,穩定居住就業也可以申請入戶,辦理指南快收好!

1辦理條件

原來這樣也能入戶佛山,長知識了。

在佛山市居住滿3年(連續辦理居住證3年或以上)、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3年,或連續經商滿3年,可互補疊加),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居住地申請入戶。

2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隨遷人的居民身份證(年滿16週歲或以上必須提供)、居民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本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3]本市簽發的有效期內居住證最近連續3年或以上的居住證辦理記錄。(居住證辦理記錄可由流管機構出具,也可由受理單位通過流管系統查詢打印。居住證延期或續辦的間隔不超過1個月的視為連續。)

[4]連續3年以上且申請時正在參保的佛山市社會保障參保繳費記錄,或連續3年以上且申請時正在佛山市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和工商部門的機讀證明(在佛山市經營不同的公司、企業、個體商戶,經商時間可累計)。參保和經商年限可互補疊加,但必須連續,且當前正在參保或經商至少滿足其中一項。

[5]入戶地址房產證件。屬配偶或父母、子女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及與申請人的親屬關係證明;屬單位房產的,同時提供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並同意入戶的證明;屬個人租賃住宅房屋的,同時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門出具的出租屋租賃登記證明,並由產權人持身份證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產權人同意入戶公證書。兩人以上(含兩人,不包括夫妻、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購買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許擁有產權大於或等於該房產共有人的平均數的一名產權人及辦理條件所列親屬入戶,需提供其他產權共有人放棄入戶的公證書、律師見證書或產權共有人持身份證現場簽署放棄入戶聲明書。夫妻、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6]遷入政府產權租賃房屋(保障房、經適房、直管房等)的,提供政府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使用證明。[7]入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及集體戶口簿地址頁。

[8]入親友家庭戶的,提供入戶地址房產證件,居民戶口簿;戶主和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證;申請人與戶主的親屬關係證明(未提供的,與戶主關係登記為非親屬。)。戶主和產權人現場簽署同意入戶聲明書或提供同意入戶公證書。每一家庭戶只允許非直系親屬掛靠搭戶一次。

[9]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父母隨遷的,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未成年子女隨遷的,需提供小孩出生醫學證明、父母的結婚證,父母離婚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法院判決書。父母離婚的未成年人戶口跟隨撫養權屬方(經撫養權屬方同意可跟隨另一方,由撫養權屬方現場簽署同意聲明書或提供公證書、律師見證書)遷移;非婚生育的現場簽署非婚生育說明。

[10]以上需審核證明材料(其中[1][2][3][4]為必選項,[5][6][7][8]選其一,[9]為如有則必選項),證明收原件,證件查驗原件收復印件(身份證由受理單位複印,其它複印件由申請人提交)。

說明:

1、為保證所提供證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凡提供的證件殘損、不全、汙損或信息資料不全的,應到原發證機關換證或出具證明。各種證明材料之間項目信息不符的(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出生地不一致等),應更改證件或出具變更證明或補充證明。

2、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弄虛作假的,須承擔必要的法律責任;

3、如材料存疑或本單未列明的其他情況,請按民警告知給予配合。

《入戶申請審批表》下載網址(雙面A4打印):

www.fsga.gov.cn/zxbs/bgxz/hz/

3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遷入。到遷入地公安機關戶政窗口申請。

2、審核審批。遷入地公安機關在審核、審批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同時簽發《准予遷入證明》,不批准的,同時通知申請人。

3、辦理遷出。申請人憑《准予遷入證明》到原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領取《戶口遷移證》。(符合省內戶口一站式遷移條件的,無需此步驟。)

4、辦理遷入。申請人持身份證、《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第二聯、遷入人員的身份證、入戶地址戶口簿(立戶除外)到申請入戶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入戶手續。(符合省內戶口一站式遷移條件的,申請人無需提供《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戶口遷移證》第二聯。)

注:符合省內戶口一站式遷移條件的,公安機關作出批准決定後,不再簽發《准予遷入證明》,網上轉交原戶籍地核準遷出後,通知申請人持身份證、遷入人員的身份證和原籍戶口簿、入戶地址戶口簿(立戶除外)到申請入戶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辦理入戶手續。無需到原戶籍地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出。

4辦理窗口

禪城分局“公安一門式”大廳;

南海分局、順德區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戶政窗口。詳見《佛山市公安機關各級戶政窗口地址及辦公時間》

5其他說明事項


1、每一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只能立為一戶;只允許一名擁有產權大於或等於房產共有人平均份額的產權人及其相應的直系親屬入戶(符合條件掛靠搭戶的除外)。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非住宅用房和非合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戶。住宅房屋的界定標準:房產證件的用途欄記載為“住宅”。

2、政策允許掛靠親友家庭戶的,每一家庭戶只允許非直系親屬掛靠搭戶一次。

3、入戶地址戶口屬空掛戶或入戶地址房屋產權存在糾紛,產權人主動到戶政管理部門申報後,該房屋地址原家庭戶暫不辦理入戶業務。

4、親屬關係證明。包括結婚證、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公證書、法醫學鑑定書、可清晰反映雙方關係的戶口簿以及公安機關(或黨政機關人事部門)出具的雙方關係證明等。結婚證遺失的需由婚姻登記部門出具婚姻關係證明。

5、集體戶口簿地址頁。複印件由所在集體戶單位確認與原件無異,並加具公章後,視為已查驗原件使用。

6、除父母雙方是現役軍人、父母雙亡、父母因政策不能攜帶子女隨遷或出國(境)等特殊情形,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作為戶主立戶。

7、18週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應隨父母遷移,不應留在遷出地跟隨除父母以外的其他親屬。

8、2人或以上從同一戶內遷出,戶口簿反映不出家庭關係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

9、對可疑的申請材料需進行調查核實的,調查的時間不計入審批程序規定的時限內。

10、採用隱瞞事實真相、編造虛假事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違法、違規辦理戶口登記事項並查證屬實的,不予受理;已違規辦理落戶的,註銷其戶口,收繳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構成違法犯罪,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1、市外遷入、市內遷移、主項變更等審批事項,必須自審批之日起半年內辦理,逾期不辦的,需重新申請審批。

注:以上內容轉載自“佛山12345”微信公眾號,經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審核,如有變動以最新政策為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