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號召“眾生平等”竟然只針對這部分人,而且還活的很慘

宗教有很多,我們所熟悉的有佛教、道教、基督教等等,但在我國最熟悉的還是佛教。佛教在我國的歷史已經有一千多年了,從漢代開始持續到今天。但是早期的佛教是在印度,距今大概有3500年曆史了。

佛教號召“眾生平等”竟然只針對這部分人,而且還活的很慘

古印度對奴隸社會採取的是——種姓制度,這種制度對奴隸的剝削程度太嚴重了,所以產生了宗教,而佛教在當時是最大的宗教,是處在種姓制度的對立面。早期的道教充滿著對唄壓迫群眾的同情,它宣揚眾生靈魂平等和愛周圍人的思想,那些佛教徒認為一切眾生都有貨的“解脫”的同等權利。這種宗教的鋒芒直指婆羅門種姓制度和其思想體系。

早期佛教的思想是這樣的:始初,眾生生活很幸福,他們是平等與自由的,但是,隨著盜竊和欺騙產生以後,社會上的不平等就產生了。於是人們就通過選舉的辦法建立王權,讓它作為法官來解決人們之間的爭執。但是隨著國家政權的專政,對奴隸的壓迫越來越大,不滿的聲音也就出現了。

佛教號召“眾生平等”竟然只針對這部分人,而且還活的很慘

早期的佛教雖然可以聽到反對剝削的呼聲,但它並不號召人們同剝削者進行積極的鬥爭。因為佛教的特徵是號召人們毫無怨言的服從,從社會政治生活中完全排除暴力,不要用暴力對抗邪惡。但是佛教的這一特徵恰好被那麼統治階級給利用了,可以用這樣的思想維繫奴隸的穩定。

佛教教義把佛陀的學說歸結為“四締”。第一“締”說,“一切皆苦”,相信大家都明白一切皆苦所要表達的意思;第二“締”說,任何苦都是有其原因的;第三“締”說明苦的原因是有可能被消滅的;第四“締”承認存在著導致停止苦果的途徑,也就是現在所說的修成正果。

按照早期佛教的理論生命生來就是邪惡的,因此希望擺脫生命的折磨,求得再生,進而擺脫一切苦果,達到極樂境界的人,不應當保護自己活親友不受壓迫和暴虐,因為侵害任何人的任何邪惡行為,都會妨礙人們達到涅槃的境界,但是當人們達到涅槃的境界時,什麼苦都會消失了。

佛教號召“眾生平等”竟然只針對這部分人,而且還活的很慘

其實早期的佛教的理論都是針對奴隸的,奴隸主一開始就擁有非常好的生活,受苦的都是奴隸。但是佛教的這些號召人們不反抗,服從和受苦的正常原因只是心裡安慰罷了,恰好這些心理安慰被奴隸主利用,進而從精神上奴役被壓迫群眾。佛教經過變化和被適當的“加工”以後就會變成統治奴隸的思想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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