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中 “受益人” 指的是誰?

今天來說說保險合同中不起眼,但很重要的一個人:受益人!

受益人是誰 ???

受益人就是 要把錢賠給誰

按照 理賠結果 來看分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

1、生存受益人:是被保險人自己,存在於沒有身故責任的重疾險和醫療險中。是用於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康復費用等等;

2、身故收益人:由被保險人指定,存在於有身故責任的壽險和意外險中,保險金是因被保險人身故賠給其他人;

好,生存受益人好理解

保險合同中 “受益人” 指的是誰?

著重說下身故受益人

身故受益人又分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一、指定受益人:通俗說就是“想給誰就給誰”

在合同中直接標明,必須為被保險人的直系親屬,包含父母、配偶、子女。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直接把錢理賠給他們,不受任何影響,不存在債務以及稅務的問題;

保險合同中 “受益人” 指的是誰?

二、法定受益人:通俗講就是“該給誰就給誰”

如果沒有在合同中直接標明,保險金就是以遺產金的方式來進行分配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投保時,很多人會覺得“法定受益人”就是最親密的家人,就算不寫上他們的名字,最後遇到了保險事故,賠償金也是給他們。

但事實並非如此,投保時不指定好受益人,最終的賠償結果可能與你的投保初衷大相徑庭。

1、理賠資料準備難度高

需提供所有法定受益人的身份證明和關係證明。而且如果涉及範圍廣、人數多的情況下,所需要的理賠時間可想而知;

2、分配時容易出現糾紛

你要多了,他要少了,你願意,他不願意。解決不了只能上法庭,親情破裂;

3、理賠時容易偏離當初的投保初衷

初衷或許時想給最親的親人留一份保障。但如果選擇法定受益人,那麼理賠時,當初的人只能得到百分比份額,額度必定減少。

所以建議是:如果短期小額險種,法定受益人可以接受;而長期、高額的壽險、意外險以及重疾險,則一定要選擇指定受益人。

如果大家有什麼關於保險方面的問題,留言或著私信問我哈!

保險合同中 “受益人” 指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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