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視閾下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研究

鄉村振興視閾下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研究


摘 要:鄉村振興的物質基礎是產業振興,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是實現鄉村產業振興的農業經營組織聯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求是聯合體產生的誘發因素, 基層實踐、頂層設計和政策保障是聯合體產生的制度環境。聯合體的運營機制是確立分工協作機制, 健全資源要素共享機制, 完善利益共享機制。基於廣德縣眾聯糧油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實證分析表明, 應當加強產業聯結、要素聯結、利益聯結、組織聯結, 推動聯合體持續健康發展, 促進鄉村產業興旺, 助力鄉村振興。

新時代“三農”工作的戰略要求是實施鄉村振興。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以下簡稱“聯合體”) 是以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工協作為前提, 以規模經營為依託, 以利益聯結為紐帶的一體化農業經營組織聯盟, 是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組織形式。

一、鄉村振興和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之間的辯證關係

(一) 鄉村振興的重點是產業興旺

黨的十九大首次對鄉村振興作出戰略安排, 指出要依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總要求, 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運營體系, 開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1]。2017年12月, 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以產業興旺為重點、生態宜居為關鍵、鄉風文明為保障、治理有效為基礎、生活富裕為根本。”[2]確立了總要求之間的邏輯關係, 強調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重中之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2018年一號文件) 指出, 鄉村振興的重點是產業興旺。2018年3月8日, 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圍繞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構建鄉村產業體系, 實現產業興旺。”[3]2018年7月5日, 為全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推進會議作出指示:“要堅持鄉村全面振興, 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 實現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 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4]

(二)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是促進鄉村產業振興的重要組織形式

1. 聯合體有助於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的建立。

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深入發展,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分散經營方式的弱點逐漸暴露出來, 突出表現為:農村外出務工的青壯年勞動力越來越多、留下來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人員以婦女和老人為主, 農產品與市場結合度不強, 農產品質量欠佳、科技含量不高。解決上述問題, 要求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組建聯合體, 打造以農戶家庭經營為根基、協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保障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助推各類經營主體分工協作, 進一步施展自身優勢, 促進家庭經營、合作經營、企業規模經營協調聯動發展。

2. 聯合體有助於農村一二三產業的融合。

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採取“生產+加工+銷售”一條龍運營模式, 拉長農業產業鏈條, 激活各類城鄉生產資源要素, 建設正當穩固的利益聯結機制, 加快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 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途徑[5]。聯合體把農業產前、產中、產後各生產環節串聯起來, 將產業鏈條進一步延長至餐飲消費領域, 打造上中下游互相配套銜接的全產業鏈, 採取“龍頭企業+基地+農戶”“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龍頭企業+智慧農場”“互聯網+農戶經營”田園綜合體等多種經營合作模式, 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推動現代農業提質增效[6]。

3. 聯合體有助於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提升。

聯合體推動產業鏈上各主體之間長期穩固協作, 讓專門從事農業生產的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與從事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農民合作社, 以及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銷售的企業構成一個利益緊密聯結的集合體, 降低違約風險和交易成本。經過分享市場信息和資源, 打通產需信息迅速傳遞、快速回應的通道, 市場信息由龍頭企業鑑別後, 轉化為指導生產的決策信息, 可以快速準確地沿著農業產業鏈反向傳導到生產環節, 指導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和農民合作社按照市場信息需求, 發展專業化和品牌化生產經營活動, 提高土地產出效率, 節約集約利用資源, 提升勞動生產效率, 提高農產品的供給質量。

4. 聯合體有助於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聯合體通過拉長農業產業鏈條, 提升資源配置效率, 降低農業生產成本, 加強經營主體之間合作, 並與一般農戶之間構建穩固的利益聯結機制, 達到全產業鏈增值增效, 示範引領一般農戶同步發展, 一起分享農業現代化的成果。同時, 聯合體內的農戶把承包地的經營權流轉給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不但能夠得到固定的土地流轉收入, 還可以在經營主體內部就業, 獲得相應的工資性收入, 實現農民增收脫貧。

二、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產生機理

(一) 四類因素誘發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產生

1. 龍頭企業對原材料質量安全和供應穩定的需求。

到2016年底, 我國有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13.03萬個, 年銷售收入約9.73萬億元, 固定資產約4.23萬億元。龍頭企業所提供農產品及加工製品佔農產品市場供應量的1/3, 佔主要城市“菜籃子”產品供給的2/3以上[7]。龍頭企業通過制定統一的生產規劃、生產標準, 以優惠價格向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提供所需生產資料, 全過程監控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生產活動, 從源頭上確保原材料質量安全和供應穩定, 有效保障市場供應[8]。但是由於自然災害、技術風險以及人為因素, 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沒有按照生產技術標準種植農作物, 導致龍頭企業的原材料供應短缺和產品質量達不到要求, 影響龍頭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市場信譽, 因此原材料質量安全和供應穩定對龍頭企業至關重要。

2. 農民合作社實施標準化生產和服務的需求。

到2018年6月末, 全國共有210.2萬家依法登記的農民合作社[9], 生產經營領域涵蓋了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各個階段, 連接了農產品的收購、儲運、營銷各個環節, 為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提供統供統銷、統防統治、統耕統種統收等經營服務。農民合作社數量儘管很多, 但是能夠發揮組織協調、帶頭作用的並不多, 還存在一定數量的空殼社、休眠社、掛牌社、套牌社。雖然有43.7%的農民合作社實施了標準化的生產和服務, 但仍有56.3%的農民合作社沒有實施標準化的生產和服務。只有38.2%的農民合作社建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目前, 農民合作社僅為農戶提供賒銷農資等低水平的金融服務, 僅有25.0%的農民合作社能夠為社員提供融資擔保, 只有26.4%的農民合作社能夠提供內部信用合作, 也只有7.0%的農民合作社能夠承擔金融中介功能[10]。

3. 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對資金、技術、市場、社會化服務的需求。

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缺少資金、技術、市場, 很難進行標準化、品牌化生產活動, 因而在農產品銷售方面沒有優勢;同時, 多數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缺乏可抵押資產, 僅能從金融機構獲得的小額貸款解決不了生產資金的大問題, 融資瓶頸很難突破。全國家庭農場監測數據顯示, 有83%的家庭農場有資金需求, 但僅有13%的家庭農場能夠獲得資金, 在獲得資金的家庭農場中有66%是從農商行 (農村信用社) 貸款或向親友借款, 從“工農中建交”等大型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比例僅佔7%, 其餘則是通過民間借貸方式加以解決, 無形之中提高了家庭農場融資成本和風險[11]。還因為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缺乏研判市場供需形勢的能力, 根據主觀判斷來開展農業生產活動, 時常導致產銷脫節。此外, 還由於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體系不健全、人員素質不高, 各個服務組織之間經常單打獨鬥、形成不了合力, 導致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很難獲得氣象災害預防、病蟲害防治、新品種推廣和新技術應用等一系列社會化服務。

4. 新型職業農民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需求。

“70後”不肯種地、“80後”不會種地、“90後”不談種地, 這句話蘊含著今後“誰來種地”“怎樣種地”的重大問題。根據2016年全國農業普查統計數據, 農業生產經營人員中, 年齡在35歲以下的不到20%, 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到10%, 農村勞動力老齡化、婦女化、兼業化現象越來越突出[12]。《“十三五”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發展規劃》指出:“新型職業農民是以農業為職業、具有相應的專業技能、收入主要來自農業生產經營並達到相當水平的現代農業從業者。”根據農業農村部統計數據, 截至2017年底, 我國新型職業農民達到1 556萬人, 其中, 未上過學的佔1.51%, 接受過小學教育的佔10.51%, 接受過初中教育的佔57.17%, 接受過高中 (中專) 教育的佔25.04%, 接受過大專及以上教育的佔5.77%1。農民科技文化水平不高, 接受、應用新技術新知識的能力不強, 迫切需要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的新型職業農民推進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發展, 這是解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人才問題的重大舉措。

(二)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產生的制度環境

1. 基層實踐。

安徽省宿州市是全國最早組建聯合體的地區之一, 2012年宿州市建立以龍頭企業牽頭、多家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參加、通過服務和收益聯成一體的農業產業新模式, 其做法在全省進行了推廣。目前, 安徽省各類聯合體近1 500家, 其中, 加入聯合體的龍頭企業1 673家, 合作社3 043個, 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17 853個, 實現銷售收入1 192億元, 產值佔全省的近20%, 帶動近288.8萬農戶開展標準化生產, 加入聯合體的農民人均純收入比非聯合體農戶收入高15%[13], 聯合體發展成效初步顯現。同時, 河北、寧夏、內蒙古、江西等地區也進行了類似的探索實踐。

2. 頂層設計。

黨的十八大提出, 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 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 鼓勵農村發展合作經濟, 扶持發展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 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 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現代化道路。黨的十九大提出, 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十八大以來, 關於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重要指導方針, 是聯合體產生的頂層設計。

3. 政策保障。

2004年以來, 中共中央、國務院連續發佈以“三農”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2013年, 提出著力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2014年, 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推動集群發展, 密切與農戶、農民合作社的利益聯結關係。2015年, 提出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2016年, 提出積極培育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2017年, 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 加快發展土地流轉型、服務帶動型等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2018年, 提出培育發展家庭農場、合作社、龍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2017年5月,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要求:“促進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 培育和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2017年10月, 農業部等6部委聯合印發《關於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促進鄉村振興。”黨和國家出臺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為聯合體的產生、發展、壯大營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

奧斯特羅姆等創立的制度“需求—供給”分析框架指出, 制度的選擇與變革取決於市場波動、社會分工細化和技術進步等誘發因素, 誘發因素催生出新的制度安排需求, 並與現行制度安排 (供給) 產生衝突, 導致制度供需非均衡, 進而促進制度創新[14]。借鑑奧斯特羅姆“制度變化的需求與供給”框架原理, 由於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和新型職業農民在現行制度安排下存在不同需求, 構成聯合體產生的誘發因素, 在新制度環境的引導下, 共同推動聯合體的產生和發展 (圖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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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產生機理

三、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運營機制

(一) 確立多元主體分工協作機制

聯合體依據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優勢和定位, 通過產業聯結, 引導不同主體發揮各自優勢, 實現規模效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5年8月印發《關於培育現代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的指導意見》提出,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4類。農業部等6部委於2017年10月印發《關於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包括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3類。當前需要更多的“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投入到鄉村振興大業中來。一批高素質的青年農民正在成為家庭農場主 (專業大戶) 、創辦農民合作社和經營農業企業, 新型職業農民隊伍迅速擴大為農民工、大中專畢業生、退伍軍人、科技人員等返鄉下鄉人員, “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業態催生一批新型職業農民, 新型職業農民正逐漸成為適度規模經營的主體。因而, 聯合體分工協作機制應當是新型職業農民創辦領辦農業經營主體, 完善聯合體內部規章制度, 保證各主體的話語權和知情權, 增強各主體歸屬感和責任感, 實現提升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生產能力、增強農民合作社服務能力和強化龍頭企業帶動能力的目標。

(二) 健全多類資源要素共享機制

按照市場配置資源規律, 通過要素聯結, 合理優化土地、資金、人才、技術、信息和品牌等資源要素在聯合體內自由聯通。一是拓展農戶土地經營權流轉方式, 鼓勵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接受農戶土地經營權入股, 實現按股比分紅和產業化經營。二是促進資金有效流動。支持龍頭企業為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和農民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提供貸款擔保、墊付資金服務。三是增強人才、技術和信息協作。通過開展人才交流提高聯合體人才隊伍的能力和素質;龍頭企業通過向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新工藝提高聯合體協同創新水平;通過推進信息化建設實現聯合體內部資金流、信息流和物資流的匯合。四是推動品牌共創共享。聯合體各成員共同出資設立營銷基金, 整合品牌資源, 共同打造使用聯合品牌。

(三) 完善多種形式的利益共享機制

通過利益聯結機制, 實現各經營主體共享聯合體機制帶來的益處, 同時帶動農戶共同發展。通過合作社實施“五統一” (統一提供農資、統一栽培、統一防治病蟲害、統一收曬、統一銷售) , 進一步保障原料品質及降低採購成本。在聯合體形成中, 龍頭企業發揮了以大帶小、以強扶弱的作用, 在聯合體形成後, 又反過來促進企業的發展。經過優化農業產業價值鏈, 實行按訂單保底收購, 落實二次利潤返還和按股比分紅等利益聯結機制, 引導農戶邁上現代農業發展軌道、同步分享農業現代化發展成果。

聯合體作為產業、要素和利益緊密聯結的新型農業經營組織聯盟, 其運營機制 (圖2) 有力地放大了規模經營優勢, 促進經濟效益、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有機統一[15], 高度契合鄉村振興戰略中產業興旺的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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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運營機制

四、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實證分析

(一) 聯合體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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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廣德縣眾聯糧油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組織機構

本文以安徽省廣德縣眾聯糧油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以下簡稱“眾聯聯合體”) 作為個案進行分析[16], 眾聯聯合體成立於2015年12月, 由安徽省廣德新龍糧食油脂有限公司 (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廣德縣眾聯農產品專業合作社 (省級示範合作社) 、廣德縣華豐農作物種植家庭農場、廣德縣民豐農作物家庭農場、廣德縣新火農作物種植家庭農場等10個家庭農場共同發起成立, 位於廣德縣邱村鎮門口塘社區。眾聯聯合體組織機構如圖3所示, 其中, 聯合體成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是執行機構, 對成員大會負責, 理事長為聯合體的主要負責人;監事會代表全體成員監督檢查理事會和各部門的工作;總經理全面負責聯合體日常管理、協調、經營工作;財務部負責聯合體成員的經營往來、核算等工作;技術部為聯合體成員提供強有力的糧油種植技術, 做好服務工作;門市部為聯合體成員提供種子、肥料、農藥等生產資料, 確保採購農用物資的性價比最優;銷售部負責聯合體成員的糧油銷售工作, 實現效益最大化。

廣德新龍糧食油脂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8月, 註冊資本1 588萬元, 佔地面積160畝, 總資產17 723萬元, 按照“公司+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合作社”模式, 從事油脂精深加工及倉儲一體化運營。現有員工212人, 其中74人具有大中專以上學歷, 佔職工總人數的34.9%。“新德龍”牌菜籽油先後獲得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頒發的“綠色食品”證書和國家質量技術部門頒發的食品安全標誌“QS”證書, 被評為“安徽省名牌產品”。擁有年加工10萬噸菜籽油生產線和3萬噸棉籽油的標準化生產線各一條, 生產工藝先進, 設備精良, 生產水平已經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建立廣德新龍糧油儲備庫項目, 擁有標準化油脂加工車間5 100平方米, 糧食儲備倉庫5 760平方米, 油罐27座、總罐容量4萬噸。2016年公司實現銷售收入31 458.06萬元, 淨利潤1 572.91萬元。

廣德縣眾聯農產品專業合作社成立於2014年3月, 現有社員152戶, 其中核心成員20個, 成員出資總額220萬元, 帶動農戶2 022戶。合作社共流轉土地12 132畝, 有育秧流水線3套, 插秧機6臺, 大型拖拉機15臺, 收割機13臺, 烘乾機21臺。糧食倉庫4 900平方米, 參庫存糧食9 000噸。2016年合作社為社員調配8 106斤優質雜交稻種, 複合肥160噸, 僅這兩項就為社員節約97 060元, 實現銷售收入2 081.25萬元, 淨利潤95.77萬元。2016年10家家庭農場的經營基本情況如表1所示。

(二) 聯合體的經營管理模式

1. 經營主體有效分工協作, 提高聯合體經濟效益。

龍頭企業廣德新龍糧食油脂有限公司負責制定眾聯農產品專業合作社的生產技術管理和操作規程, 提供技術培訓和現場指導服務, 對廣德縣合作社種植糧油基地進行檢查監督, 對達不到標準的基地提出整改措施, 負責回收所種植的糧油作物。廣德縣眾聯農產品專業合作社發揮紐帶作用, 按照廣德新龍糧食油脂有限公司的技術要求進行種植、施肥、打藥, 對種植基地所種植糧油按時按質完成每道工序;為家庭農場提供生產資料及各生產環節機械化服務, 每畝的作業價格低於市場價10元, 每噸烘乾價格低於市場價5元。華豐、國農、綠優等家庭農場發揮基礎作用, 按相應的技術標準種植水稻、小麥、油菜等農作物, 不使用禁用農藥, 不摻雜使假, 保質保量完成產業化訂單。

表1 家庭農場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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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來源:廣德縣眾聯糧油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申報材料彙編

2. 經營主體共享生產要素, 提高聯合體生態效益。

聯合體帶動土地、資金、技術、勞動力、品牌等要素優化整合, 更多的合作社、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加入聯合體, 從而產生規模效益。在成員協調一致的基礎上, 共同使用“新德龍”菜籽油品牌, 圍繞綠色糧油產業制定生產方案, 以糧油種植基地秸稈還田技術為示範, 以科技培訓、現場觀摩、印發資料等多種方式把秸稈深翻漚肥還田技術推廣到聯合體成員和周邊農戶, 有效解決秸稈亂堆放現象, 杜絕秸稈焚燒造成的大氣汙染, 改善土壤結構, 增加土壤有機質和各種養分含量, 涵養土壤水分, 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在綠色糧油生產過程中, 病蟲害防治嚴格對照綠色食品糧油生產標準, 在種植基地安裝頻振式殺蟲燈, 減少害蟲基數, 杜絕高毒劇毒農藥, 一律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的生物農藥, 不僅減少成本支出, 更重要的是降低汙染, 提高糧油品質, 提升產品市場競爭力, 有效保護生態環境。

3. 經營主體合理分配利益, 提高聯合體社會效益。

龍頭企業廣德新龍糧食油脂有限公司為聯合體成員提供經濟支撐, 開拓市場、搞好服務, 積極向合作社、家庭農場輸送現代生產要素, 建立緊密的利益分配機制, 最大程度保護農戶利益。2016年, 通過產業化訂單形式, 帶動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優質糧油22 000餘畝, 對合格的產品實行按高於糧油保護價5元每百斤的價格回收。眾聯農產品專業合作社積極開展農資團購、農機作業社會化服務, 農資團購向廠家以低於市場價格15%的價格採購生產資料, 農機作業服務價格每畝低於市場價格10元, 能夠降低家庭農場的生產總成本10%以上, 種植畝產比分散經營農戶高10%以上, 帶動農戶種植和就業人均年增收1 200元, 提升了聯合體的社會效益。

(三) 聯合體存在的問題

1. 產業聯結不緊密, 聯合體綜合實力亟待增強。

聯合體內各類農業經營主體的優勢還沒有得到充分融合, 沒有完全形成“生產+加工+銷售”一條龍的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組織運營機制。龍頭企業規模小、資本結構不佳、市場競爭力弱、抵禦市場風險能力差, 向農業生產輸送生產經營要素和提供經營模式的龍頭地位不突出, 導致聯合體發展的牽引力不足。農民合作社基本服務設施不配套, 沒有完全形成規範化運作機制, 提供專業化、社會化的服務能力較弱, 其在聯合體中的紐帶作用還不能很好地彰顯。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組織程度低、缺乏基本生產設備, 土地流轉的規模有限、規模種養能力不足, 導致聯合體發展的基礎不穩固。同時, 各類經營主體從業人員數量不足、素質不高、結構不優。

2. 要素聯結不緊密, 土地、資金、人才、技術和信息等生產要素活躍度亟待增強。

因為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設施用地項目大多處於基本農田保護區範圍內, 所以很難獲得批准。農戶採取轉包、出租、互換和轉讓的形式流轉土地, 由於只能獲取固定租金, 所以積極性不高。農業經營主體的規模化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其對資金的需求, 因為缺少抵押物、內部管理不規範、缺乏有效的信用評估體系等因素, 融資難題日益凸顯, 迫切需要優化資本結構和產品結構, 增強發展後勁, 加強抗風險能力。農村人才、科技、信息基礎設施支撐能力不強, 大部分農業經營主體沒有組建科技研發團隊, 科技經費投入不足, 農產品精深加工能力弱, 從而導致整個企業層次較低、市場競爭力不足。

3. 利益聯結不緊密, 聯合體各成員之間及與普通農戶之間合作共贏的能力亟待增強。

目前聯合體仍處於探索階段, 還存在發展類型較少、產業結構單一、主體間分工模糊、效益低等問題, 多數合作關係僅僅停留在粗加工原料訂單和購買層次。大多數農產品加工就是簡單地醃製、炒制、晾曬、烘焙, 出售原材料或初級產品, 因而產業鏈條短、附加值低。還由於缺乏品牌培育意識, 不能有效整合品牌資源, 導致農產品品牌規模小、知名度低。聯合體對普通農戶的外溢作用主要表現在土地租金、務工收入等方面, 還不能有效帶動農戶參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普通農戶達不到參與聯合體的基本要求, 很難分享聯合體發展紅利。

4. 組織聯結不緊密, 聯合體整體競爭力亟待增強。

聯合體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條款, 制定章程, 明確聯合體各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成立理事會和監事會並選舉產生理事長和監事長, 有力地維護各成員單位的合法權益、規範聯合體的組織行為。但是, 現階段聯合體不具備法人資格, 無法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嚴重製約了其經濟、社會活動事項的正常開展, 一切生產經營活動的開展都嚴重依賴龍頭企業, 導致龍頭企業一家獨大, 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農民合作社話語權漸弱, 部分地出現“退群”現象, 削弱聯合體整體競爭力。

五、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一) 以產業聯結為統領, 提升聯合體發展實力

農業產業鏈上的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的穩定經營是聯合體發展的基礎。因此, 要整合涉農項目資金, 集中投入規模大、輻射帶動力大、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強、產品附加值高的龍頭企業, 加強用地、財政、金融、項目等方面的保障力度, 大力扶持龍頭企業研發創新、提高產品附加值、延伸產業鏈。為提高農民合作社服務能力, 要依照“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管理規範化、社員知識化和產品安全化”標準來促進農民合作社規範化建設和規模化升級, 提升其標準化特色種養和農產品科技含量。推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 落實產業扶持、財政補貼、金融保險和優秀人才獎勵激勵等創新創業幫扶政策, 逐步解決新型職業農民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障和子女教育等難題。把“愛農民、愛農業、愛農村”的熱血青年培養成“懂農民、懂農業、懂農村”的實用人才。

(二) 以要素聯結為基礎, 推動聯合體融通發展

以推動承包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為抓手, 引導農戶把承包地經營權入股農業經營主體, 鼓勵農業經營主體為農戶提供土地託管服務的方式開展適度規模經營。將農業經營主體納入信用評定範疇, 確立符合聯合體特徵的信用評估體系, 有機結合農村傳統信用資源和現代金融風險防控機制。穩步推動聯合體內部資金互助和信用合作, 引導龍頭企業為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和農民合作社提供資金墊付和貸款擔保業務, 打通農業融資梗阻。探索由財政出資建立的農業信貸擔保機構, 不以盈利為目的, 專門為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提供信貸抵押擔保服務。以科技興農為中心, 夯實科技創新與服務體系, 加強與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 開展科研開發、技術推廣。支持聯合體圍繞茶葉、中藥材、林業特產、畜禽和優質糧油等產業, 整合品牌資源、大力推薦品牌、精心打造共同品牌, 實現共創共享的品牌效應。發揮“縣級電商公共服務中心+鄉村電商站點”優勢, 以縣級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為依託, 帶動鄉鎮、村級服務站點和眾多網店發展, 構建功能完備的電子商務服務體系, 開拓聯合體農產品互聯網銷售渠道。

(三) 以利益聯結為核心, 實現農戶與聯合體共同發展

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農民合作社與眾多小規模農戶將長期並存, 聯合體在帶動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同時, 支持龍頭企業把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和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運用到研發設計、生產加工和流通消費各個環節, 為大量普通農戶提供更多發展機會, 將技能、知識、管理技術和市場資源擴散至普通農戶。採取“保底收入+股份分紅+勞務收入”的分配形式, 讓農戶放心流轉土地, 安心獲得保底收入和分紅, 開心獲取勞務收入。完善聯合體內部誠信合作機制, 監督履約訂單合同情況, 消除經營主體的違約風險, 打造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責任、經濟、命運聯合共同體。

(四) 以組織聯結為保障, 提高聯合體綜合競爭力

聯合體和行業協會、農民合作社聯合社的性質不同。依照我國《民法總則》第90條規定, 行業協會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修訂) 第57條:“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依照本法登記, 取得法人資格, 領取營業執照, 登記類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現階段, 聯合體不是一個市場經營主體, 不具備法人資格, 是各經營主體經過溝通協商組成的虛擬組織, 各經營主體保持著運營的自主性和獨立性。因此, 聯合體不能作為一個獨立的市場主體享受中央支持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和農業綜合開發等項目資金、稅收相關優惠政策和設施農業用地指標, 同時也不能在銀行開設基本賬戶和結算賬戶, 更不能享受銀行資金結算服務和融資擔保服務。目前, 各地依據6部委出臺的《關於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的指導意見》, 採取在農業部門備案或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的模式來明確聯合體名稱、章程、成員單位的做法, 已經不能適應聯合體發展的需要[17]。按照《民法總則》第99條規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獲得特別法人的法律地位”, 在沒有出臺聯合體的專門法規之前, 建議把聯合體規定為特別法人[18]。關鍵還是要儘早制定聯合體專門法規, 賦予其法人地位, 以便於更好地引導、支持、規範聯合體持續健康發展, 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貫通, 促進鄉村產業興旺, 助力鄉村振興。

來源:重慶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2019年03期

基金:安徽省領導圈定課題“安徽農村‘三變’改革問題研究”(SQKT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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