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的防"套路"指南(详细整理版)

在人的一生中,总有着急用钱的时候。在自己经济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大多数人会选择借钱,借钱本身其实是没有错的。可是选错借款对象之后给自己带来的麻烦实在让人头疼。

近几年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借贷形式。其中“套路贷”是最令人无奈和棘手的一种新型借贷。

由于“套路贷”隐蔽性极强并且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借款人很容易上当。身边报导的“套路贷”案件也是数不胜数。

套路贷款的受害者大部分为在校学生或是有资金需求强烈的人,因为他们是最有可能需要急用钱,相对来说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所以很容易就被套路贷款。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心中也有许多疑问,到底什么是“套路贷”?不小心被“套路贷”该怎么办?

01套路贷的定义

“套路贷”是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一系列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地的违法犯罪活动。

“套路贷”不同于高利贷,前者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之实。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被认定为“套路贷”后,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后者则是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高利贷的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36%)是受法律保护的。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02套路贷的特征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债权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

二、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一般情况下,出借方会将借条上的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之后以其他理由要求借款人返还一部分金额,刻意造成借款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举个栗子:

小明问小红借款2万,但是小红要求小明出具一张借款金额为4万的借条。在借款当天,小红通过银行汇款4万到小明的账户,同时要求小明第二天转出2万到第三方账户。

这样下来,出借人不但取得了银行的流水痕迹,也拿到了白纸黑字的借条,而小明实际借款却从2万变成了借条上的4万。

三、单方面肆意认定借款人违约

在借款人还款时,出借方通过故意躲避、拖延时间或其他方式不理借款人,致使借款人违约,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在借款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出借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软硬兼施“索债”或提起虚假诉讼

利用借款人的心理弱点,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借款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03遭遇“套路贷”怎么办?

首先,无论“套路贷”最终是否被法院认定,对于借款人而言,其实质上只是一场民事纠纷,借款人不会因为借款而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如果发现自己被“套路贷”后,千万不要自乱阵脚,要毫不犹豫地立即报警,并向亲朋好友告知此事,做好对暴力催收的防范。

如果已经遭遇暴力催收的,要注意收集对方威胁恐吓、暴力滋事等讨债行为的证据,如:周围邻居的证言、威胁恐吓的电话录音、信息记录等。切勿胡乱抵押财物或者转卖财物平息此事,避免给违法分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敲诈勒索的机会。

其次,如果遇到债权人起诉的,借款人一定要出庭应诉,向法官说明实情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很多“套路贷”都是有一整套的作案流程的,违法分子会利用受害人的心理弱点,提起虚假诉讼。不少出借人在收到法院开庭通知的时候,由于特别害怕,不敢出庭,导致法院缺席判决。因为根据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如果接到法院传唤后拒不出庭的,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这样会使得受害人处于被动局面。

同时,借款人要尽可能收集真实借款数额的证据。如:电话录音,微信、短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套路贷之所以敢在法庭上肆意横行,依靠的就是其伪造的证据。借款人在签署借条时,务必核实借款金额,一定要按实际借款金额填写,不要轻信债权人所谓“利息也计算在内”的套路,利息和本金一定要约定明确,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被动。

最后,贷得到小编提醒大家,在贷款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轻信所谓低息、快速贷款的说法,到最后“馅饼”可能会变陷阱。

如果急需贷款的,可以去正规的金融机构,或者找身边的亲朋好友借款,不要轻信小额贷款公司的诱饵。现在不法分子作案手法层出不穷,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实施骗局的方式日益隐蔽,带来的后果难以收拾。

2、如果贷款时碰到:借款后,借款合同中带有先行支付利息、高额违约金等带有苛刻还款条款的,应立即提高警惕,不要着急签订合同。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咨询靠谱律师,以免自己陷入被动局面。

3、如果还款时,对方故意躲避致使自己不能如约还款的,应及时寻求司法救助,提前办理公证提存。并保留有效的通知对方还款事宜的证据。

4、如果已经掉入“套路贷”或正在遭遇暴力催收、软暴力威胁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搜集证据,如:转账记录、真实的借条凭据、还款记录、与对方洽谈过程的录音或谈话记录、对方使用暴力催收手段等相关证据。

如果条件允许,最好能够有2个及以上与此事无关的人在做见证,一并提交给司法机关,这样维护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5、借款人在归还借款后一定要及时将借条等相关凭据讨回并销毁,必要时还可让债权人写下收条,以免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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