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有些員工領著車補坐著公車的現象?是不是發車補的單位應該取消公車?

健康快樂58092777


車改後關於題主所說的領著車補坐著公車的現象確實還是存在的,但這種情況大多數卻是合理的。

自從機關事業單位公車改革以後,大多數的一般性公務用車都被取消了,但不少單位還是保留了一部分必要的業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車輛。

雖然大多數公務員都領了車補,但車補只是為了保障他們在規定區域範圍內的出行,比如在市區範圍內送文件、參加會議等不能夠使用公車,必須自己坐公交或者打車。而在規定區域以外的公務出行,比如去縣城調研、考察還是可以享受公車接送的,但也不能夠直接到家,只能從單位出發。

而對於一些特別的單位,比如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急管理局等,它們是具有執法權限的,日常工作中都是需要使用公車的,總不能讓警察出警的時候打滴滴或者坐公交吧。

還有一些級別比較高的領導是可以享受專門的公車的,比如地市一級的書記、市長,但是同時這些領導就不能夠領取車補了。

所以,將發車補的單位的公車完全取消是不實際的。

但是,如果不是以上情況,那領著車補坐公車就是違規的行為,對於這種情況,我們是可以向當地的紀檢機關舉報的。

雖然車改以後關於車補的爭議就沒有停過,但對於普通群眾來說,就相當於政府將以前養公車的錢直接發給了公務員,公務員又漲了一次工資,過後慢慢就習慣了。

但是對於同在體制內的事業單位的職員,車改以後公車沒了,車補還領不到,特別是一些混編混崗的單位,事業編制人員的落差更大,每個月看著公務員領車補,都是一種受傷。所以,在不能妥善解決這種矛盾前,爭議將一直存在。


流雷電


領著車補又坐公車的情況確實存在,但也僅僅是少部分人員吧,現在大部分都是私車公用,開著自己的車為單位辦事。

公車改革已經執行好幾年了,現在公務員車改已經全部到位,事業單位車改也正在逐步推進。公務員科員一般一個月發放400元左右的車補,副科一般發放500元,正科一般發放650元。車補的補貼範圍一般是在市內交通產生的費用,在市內縣城內辦公事不會報銷交通費,交通費由自己承擔。到市外或縣城以外辦公事相當於出差,按照出差標準報銷差旅補貼。

公車改革以前,單位配備公車沒有限制,在縣以下單位,連單位副職都配備公車,配備專職司機,一個二十來人的單位能配備四五輛公車。公車改革以後,一般的單位只保留一輛通勤車,並且通勤車不是隨便就能用的,只有在一些緊急情況下才可以使用。現在的公車都錄入了公車管理平臺,公車的行駛軌跡、用途等等都明確記錄在案。想要用公車得先從平臺登記備案,還要開具用車單,比之前用公車程序繁瑣了很多。更重要的是,使用公車前都規定了行駛路線,偏離行駛路線還要做出說明,很不方便。

所以,現在用車都是私車公用,用自己的車為單位辦事。尤其是那些鄉鎮基層公務員,平時經常要到縣城縣直單位辦事,還要下鄉入村,但是鄉鎮又沒有公車,只能是開自己的車,並且油費還報不了。所以說,那些既開公車又享受車補的人真的少之又少,大部分領導幹部也不會為了那點補貼而違紀。

總之,現在那種又用公車又領車補的情況真的很少,大部分都是私車公用,用自己的車辦公事,並且還報不了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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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遴選


誰告訴你公車改革後還可以坐公務用車的?車子都沒有,怎麼坐?

2014年全國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後,除執法車輛和特種車輛比如警車、環保執法車外,其餘公務用車一律封存上交,按規定向社會拍賣,只保留少量公務用車交機關事務管理局委託平臺公司管理,用於滿足相關公務需要。這些車輛統一被打上“公務用車”標識,並裝備GPS,各部委辦局如有因公接待、下鄉或出差,可以根據公務用車使用流程向機關局提出申請,機關局按照事情輕重緩急給予安排。由於車輛較少,實際上多數時候都申請不到(除非是核心部門要車),且因為有GPS定位,不能超範圍用車隨意亂跑,很多單位也不願意使用平臺公務車。碰到重要事項,很多單位都會選擇到政採目錄的租車公司租車,但這樣同樣也會受到公共經費支出的限制,且還有審計風險。

所以公車改革後,實際上各部委辦局已經沒有公務用車使用,除接待、下鄉、執行一些重要任務可以按規定申請公務車或租車外,其餘大部分時間無論上下班或執行公務,只能坐公交車、打車,或“私車公用”,每月幾百塊的車補不見得有多餘。小公這裡所有的行政機關單位都在新區辦公,而絕大部分人都在老區居住,很多人為了平時辦事方便每天開車上下班(有通勤車坐單程2元),來回五六十公里,加上開車辦點事的油耗,一個月下來,七百多塊錢車䃼勉強夠用。

很多人以為公務員領車補以後就裝口袋,不用開支了,那是不懂情況瞎說。當然,不排除有些人平常坐公交車上下班辦事略有節餘,但對大多數公務人員來說,為了辦事方便很多時候不得不開私車,日積月累實際上不倒貼就不錯了。

至於事業單位和國企,現在基本上也都封存了公務用車,其在職在編人員一般不發車䃼,採用實報實銷方式解決用車需求。


80後小公


黨政機關的公車改革工作已經於2016年末全面結束。而按照原計劃依次進行的事業單位和國企央企公車改革工作,卻只是在部分省份有試點,並沒有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進。和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後,公務員和參公人員有公車補貼不同,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卻以一般公務員性用車“實報實銷”為主,並沒有發放公車補貼,部分省份即使發放,也只是按200元、300元的標準減額髮放。

那麼,從已經完成公車改革黨政機關來看,一邊拿著車補,一邊還在使用公車,這樣合理嗎?事實上,答案很簡單,這樣做是完全合理合規和合法的。

公車補貼並不是發給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的租車費,並不是人們以為的那樣,給你公車補貼,你用這些錢租車辦公事。公車補貼是指公車改革後,使用公車費用節省的部分,發給公務員和參公人員的福利。公車改革後,要求公車經費節約必須達到9%以上。而公車補貼,就是這“9%以上”裡面職工應該享受的福利部分。

公車改革後,鄉鎮黨委政府因工作需要,可以保留公車,各單位的特種車輛也可以保留,縣區以上四大班子領導也可以保留公車使用,但保留了公車,就不能享受公車補貼。取消公車之後,車輛統一由機關事務管理局或者公車平臺管理,調配使用,多餘車輛拍賣。因公出發、出差人員,可以在平臺申請車輛,公車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就可以使用公車。這也就是人們所說的“拿著車補還坐著公車”的現象,其實是合理合規的。


真寧腔調


如果單論私企的話,個人覺得是非常好的事情。企業員工一個月的車補錢是沒有特殊規定的。需要考慮到員工的工作性質,員工的職位,公司的待遇等。

而目前議論比較多的還是事業單位。什麼是事業單位,科普下吧!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例如湖北省的:湖北省已公佈車改補貼標準:廳局級1690元、縣處級1040元、鄉科級650元、科員及以下450元。

另外,並非所有事業編制範圍內職工都有車補,只有上述各事業單位符合工作用車配備條件的崗位和人員,以及其他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滿足條件。

這其中有許多疑問❓比如“怎樣的情況是符合用車崗位和人員?什麼是工作人員滿足條件?”好比大家熟知的“低保戶”事件一樣。多多少少是有那麼一些鑽空子的人!


Aman鄭先生


公車改革是建國以來最不公平的事,基層幹活的大部分是事業編,卻沒有補貼,不幹活的拿補貼,什麼道理???山東省更是岀臺了事業單位的領導可以發放車輛補貼(普通工作人員不能發放車補)的規定,更是讓人不解,如果不盡快解決這個問題,矛盾會更加突出。


scy685


這都是一個笑話,級別越高車補越多,實際上捏,一線的才是真的用車群體,再說,你見哪個大領導沒有車接送?一線真的幹活的又有誰有這樣的待遇?對於有些人,車補就是漲工資,對於有些人,沒有車,就很難開展工作。車補不夠車費是一個問題,最重要的是出行不方便了,下鄉沒有車怎麼去?坐車?轉來轉去,沒到那都要下班咯。


傻子34


車補製造了不公平,要是長此下去,人們總會議論,打擊工作積極性不說,關鍵時刻也是有人攻擊的話語,不可不重視


手機用戶67598240700


確實是不公平,事業單位實報實銷,公務員按月發,有沒有公差都是按月發,公平嗎?


段村千佛塔


車補就是最大的不公平!他們都知道錯了,但他們卻不管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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