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房屋拆遷時是這樣補償的……

無證房屋在現實生活中非常的多,而且大多數都發生在農村,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無證房屋遇上拆遷時有沒有補償則成了大家非常關心的話題。

導致房屋無證的原因有很多種,其中最常見的可能就是因歷史遺留問題所造成的,也有些是因為不知道辦理房產證,或是知道要辦理房產證,但相關部門不給辦等。那麼在面對徵地拆遷時,無證房屋的補償到底是怎樣的呢?

首先可以肯定的一點是,如果一律把無證房屋認定成為違法建築是非常不合理的。

無證房屋拆遷時是這樣補償的……


所謂的違法建築是違反法律、法規在城市規劃區內,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建築,或者是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而新建、擴建或改建的建築。2008年1月,我國《城鄉規劃法》實施。該法第一次明確提出在自己宅基地上建造房屋,需要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翻建、重建、加建等行為的相關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依照以上來看,也就是說2008年以後建的房子必須都辦理房產證,不然就會被認定成為違法建築。因此,老百姓要注意它的時間節點。因為從2008年開始,就對違法建築有了時確的規定。

此外,1982年公佈的《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中首次提出了宅基地的面積規定,提出村民建房用地,由省級政府根據山區、丘陵、平原等不同情況規定用地限額,縣級政府規定宅基地面積標準。

在此之前,沒有法規條例對宅基地面積有過統一規定。因此,只要是在這個時間段前所建的房子佔用的宅基地面積不管多大,只要日後沒有再擴大,都是合法的。

不過,此後1987年1月實施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對於1982年《村鎮建房和地管理條例》公佈以後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實施期間,建設住房宅基地超面積的,經過地方政府依照國家政策處理後,可以維持現狀並進行確權。

依照以上三個時間節點來看,如果房子是2008年以後建的,包括改建、擴建、翻建都要辦理房產證,如果沒有房產證那麼在徵地拆遷時就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築,且獲得的補償也就非常的低,甚至是沒有補償。

無證房屋拆遷時是這樣補償的……


可如果房子是在2008年以前建的,但在2008年以後就有改建、翻建以及擴建的情況,那麼2008年以後的部分就只能按照違法建築來給予補償了,但是2008年以前的可以得到正常的拆遷補償。

其次就是,房屋是在2008年以前建的,在2008年以後也沒有擴建、翻建以及改的情況,那麼則就可以得到和有證房屋一樣的拆遷補償款。這樣的無證房屋大多是由於歷史遺留原因所造成的。不過拆遷律師提醒大家一下,如果現在還能補償房產證的話,儘量還是辦理一下吧,好在拆遷時有理有據的拿到補償,省得跟拆遷方去解釋。

對於以上這種無證房屋的情況,如果拆遷方直接認定成為違法建築,故意降低補償,被拆遷戶是可以拒絕的。我們一定要及時的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無證房屋拆遷時是這樣補償的……


耕地上建的房屋

在耕地上建房可能就比較的殘酷了,不管是在2008年以前建的,還是2008年以後建的,只要是無證房屋都有可能被認定成為違法建築。《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禁止在耕地上進行非農業建設。

當然如果在建設之前,取得了相關部門的批准,如通過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的審批,取得了農用地轉批手續且拿到了用地許可證,在房屋建成之後辦理了產房證的話,就不會被認為是違法建築。

在生活中,有很多養殖場就直接建在了耕地上,如果沒有通過相關審批手續,沒有拿到相關證件,那麼就很有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築。要知道,違法建築的補償是非常的低的,多半有的是沒有補償。因此,為了避免日後在拆遷時拿不到補償,建議大家一定要按照相關法定程序辦理證件。

“北京房產律師徐浩”對轉載、分享的內容、陳述、觀點判斷保持中立,不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僅供讀者參考,並請承擔全部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