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起
增值稅改革再發力,交通運輸和建築等行業10%增值稅稅率降至9%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進項稅抵扣範圍,將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其中。也就是說,4月1日起,
納稅人取得的火車票、飛機票、汽車票等客票也可以作為增值稅進項稅抵扣憑證了。那麼,旅客運輸服務
哪些可以作為進項稅抵扣憑證?
又如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答疑解惑
一、旅客運輸服務增值稅抵扣憑證有哪些?
答:1、增值稅專用發票;
2、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3、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4、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
5、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部分票樣圖式:
其他不得作為進項抵扣憑證的票據,包括紙質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出租車手撕票、客運汽車定額髮票、非實名認證的其他各種客票,例如:
二、2019年4月1日後購進旅客運輸服務如何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答:1、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
2、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航空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三、取得未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旅客運輸客票,可以附報差旅報銷憑證和身份證複印件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嗎?
答: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外,取得的旅客運輸客票必須註明旅客身份信息,否則不得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四、勞務派遣用工人員取得的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旅客運輸客票,用工單位可以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嗎?
答:對於勞務派遣的用工形式,勞務派遣人員在用工單位發生的旅客運輸費用,用於用工單位的經營,相關進項與用工單位的銷項相匹配,基於以上考慮,應由用工單位抵扣進項稅額,而不是勞務派遣單位抵扣。
五、取得開具時間為2019年3月31日前的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旅客運輸客票,2019年4月1日後可以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嗎?
答:旅客運輸服務允許抵扣的時間為自2019年4月1日起,所以開具時間為2019年3月31日前的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旅客運輸客票不得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六、通過購票服務網站購買的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旅客運輸客票,需要購票服務網站給我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才能抵扣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額嗎?
答: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旅客運輸客票屬於旅客運輸服務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因此,通過購票服務網站購買旅客運輸客票的,憑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旅客運輸客票即可計算抵扣進項稅額,不需要購票服務網站向你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七、單位職工因國際旅客運輸取得的註明身份信息的旅客運輸客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答:納稅人購進國際旅客運輸服務,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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