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代理免徵增值稅 山東近4000企業受益

大眾網7月18日訊(見習記者 孫乘昀 通訊員 王一川 梁濤)近日,大眾網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和山東省國稅局瞭解到,山東省國稅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2號》規定,間接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也將免徵增值稅,這將使山東省近4000企業因此收益。

大眾網記者瞭解到,今年1月1日鐵路運輸納入營改增試點時,財稅〔2013〕106號文件給予了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但免稅範圍僅限定在直接與國際運輸單位發生業務的代理環節。政策出臺後,因國際貨代免稅政策範圍過窄,導致間接提供國際貨代服務的納稅人無法享受政策優惠,稅負有所上升。因此,稅務總局此次通過公告形式對有關問題進行了進一步明確:納稅人通過其他代理人,間接為委託人辦理貨物的國際運輸、從事國際運輸的運輸工具進出港口、聯繫安排引航、靠泊、裝卸等貨物和船舶代理相關業務手續,免徵增值稅。這樣,就將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免稅範圍,由直接與國際運輸單位發生業務的代理環節,擴大到間接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環節。

山東省國際貨物運輸業較為發達,從事代理服務的企業較多。據山東省國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一政策的實施,對於許多企業來說是重大利好,經初步統計,山東省將有近4000餘戶從事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納稅人受惠。不僅切實減輕了山東省貨運企業的負擔,提升了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而且將進一步促進了山東省物流行業和外貿經濟的快速發展,對於山東省經濟轉方式調結構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國稅部門提醒廣大相關企業:按照政策規定,從事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納稅人要想享受這一政策優惠,其向委託人收取的全部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其他代理人支付的全部代理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否則將不能享受免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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