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皇帝在位十七年,先後任用了五十位宰相,這是中國曆代君王之最。
其中還有兩位宰相被崇禎皇帝處死,而在崇禎之前的兩百多年間,只有一位宰相夏言被嘉靖皇帝處死。
宰相是朝廷文官領袖,如此頻繁更換,必然導致整個官僚系統的無序和失控,崇禎後期,朝廷僅在名義上保留對地方州縣的統治。
崇禎一朝刑部尚書換了十七個人,其中被崇禎皇帝處死或罷免下獄的就有十一人。
地方督府大員被崇禎皇帝處死的總督七人,巡撫十一人。
袁崇煥(1584年—1630年)
其中袁崇煥、熊文燦和鄭崇儉等哪一個不是身經百戰,國之棟樑,崇禎皇帝這樣濫殺大臣無異於自毀長城。
給崇禎皇帝打工實在是一項高危工作,搞不好哪天就被找個藉口處死或下獄。
人人自危,人人自保,不願擔責,相互推諉,只為在這亂世中努力地活下去。
陳演如此,李建泰如此,吳襄如此,崇禎皇帝更是如此,他近乎病態地殺戮大臣,其實是自己內心巨大焦慮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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