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轄區交通秩序更安全、更順暢,大同區政府2018年投資新建了大同鎮內六醫院路口等5座交通信號燈崗,並全部安裝了可以對交通違章實現自動抓拍的電子監控設施“電子警察”,同時在車流量大、易出事故的同福廣場和陽光商圈附近道路新建了2處“電子警察”,對原有百紡路口等5座信號燈崗進行改造,也安裝了“電子警察”。
4月14日,記者從大同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瞭解到,經過3個多月的設備調試和試運行,這些“電子警察”4月15日正式上崗啟用,對交通違法行為取證上傳。
大同區利用科技手段全方位、全時段進行交通管理的時代已經全面開啟。
目前,這些“電子警察”將對闖紅燈、不繫安全帶、違停等常見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今後還會陸續對其他能夠通過“電子警察”查獲的交通違法行為納入抓拍範圍。
常見交通違法行為目前處罰標準
闖紅燈:罰款200元、記6分;
逆行(逆停):罰款200元、記3分;
壓線:罰款100元、記3分;
違停:罰款100元;
不繫安全帶:罰款50元;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50元、記2分;
不禮讓斑馬線:罰款50元、記3分。
審核:程英華 代寶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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