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這一區域新投用12處“電子警察”

為避免因闖紅燈、隨意變道、接打移動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引發交通事故、甚至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我市公安交管部門不斷完善“電子警察”設備的執法能力。目前,讓胡路區創業城周邊路段有12個崗點的“電子警察”設備正式投用。

4月10日,記者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宣傳大隊王健,來到了創業城附近的東運崗,這是新投用的12處“電子警察”崗點之一。


大慶這一區域新投用12處“電子警察”


據王健介紹:“這些崗點投用後,抓拍到的交通違法行為相對較多。在此提醒駕駛人,行車過程中一定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也只有做到這一點,才能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真正做到安全平安出行。”

據瞭解,創業城周邊路段12個崗點新投用的“電子警察”設備具體位置如下:通北崗、通南崗、通運崗、安輸崗、安通崗、和通崗、安運崗、湖三崗、東運崗、乘新崗、東湖街與通運路交叉口、鐵人學校周邊路段。

王健說:“處罰不是目的!通過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讓駕駛人自覺養成良好的遵章守法駕駛習慣,才能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為市民創造安全、暢通的出行環境,這也是公安交管工作重點之一。”


大慶這一區域新投用12處“電子警察”


新投用的12處“電子警察”設備,都可抓拍到哪些交通違法行為?王健為市民進行了解讀:新投用的電子警察設備主要針對逆行、闖紅燈、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壓線、違停、不繫安全帶、接打移動電話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

逆行:罰款200元、記3分;

闖紅燈:罰款200元、記6分;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50元、記2分;

壓線:罰款100元、記3分;

違停:罰款100元;

不繫安全帶: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在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200元、記2分;

接打移動電話:罰款50元、記2分。

同時,還有一種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可能也會發生,就是冒進信號。冒進信號是指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如果出現這種交通違法行為,將對駕駛人罰款100元、記2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