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與現象之中看陰陽

唯物辯證法五大範疇,除了內容與形式之外,還有一個就是現象本質,依據小編的理解,感覺二者之間意思差不多。如果非要說區別的話,小編認為內容與形式更多的可能用在人類社會之中,可以理解為主觀的,而現象與本質可能用在自然社會會更多一點,可以理解為客觀的。這可能就是西方科學認識世界與東方認識世界的不同,西方人會將每一個地方都會分的很細,唯物辯證法在西方人的觀點來看,應該已經是非常粗的看問題方法。而東方人則看問題更加抽象,提煉得比西方人還要高,最終我們就出現了“陰陽”。

從本質與現象之中看陰陽

本質與現象既對立又統一,這種觀點與陰陽的對立統一基本一致。完全可以用陰陽二者來代替他們之間的關係。現象必然依附於本質才能夠存在,萬物負陰而抱陽,也可以參考內外陰陽的意象,可以很輕易地得出,本質為陰,現象為陽。而且本質唯一,而現象可能有很多個,這一點與小編以前感悟到陰性不易變化,而陽性多姿多彩的特徵基本吻合。

從本質與現象之中看陰陽

內容與形式,現象與本質,這兩對哲學概念,其中內容與本質可以定義為一類,屬於陰性,形式與現象可以劃分到一起,應該屬於陽性。依據小編曾經說過的陰陽屬性之間有相互印證的關係,當一件事情我們看到的流於形式的時候,則可以立刻判斷其只是現象,肯定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值得我們去探究,這大概才是陰陽研究的魅力。

從本質與現象之中看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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