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按照民俗吃冷飯,為啥會被曹操判刑?

田治彬


在我國古代,在清明節前還有一個與清明相連的重要節日——寒食節。寒食節也稱“禁菸節”、“冷節”、“百五節”。在這一天,家家戶戶禁菸火,人們只能吃冷食。南朝時《荊楚歲時記》載:“去冬節一百五日,即有疾風甚雨,謂之寒食,禁火三日。”

關於寒食節及其習俗的形成,其實是上古的改火舊習的延續,《周禮》“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古人認為,火是有生命的事物,一年四季不能用同一個火種,火用久了就要熄滅,需要重新取火。在換火儀式中,新火與舊火不能相見,要先熄滅舊火,再迎接新火。在隆重的祭祀活動後,把上一年的火種全部熄滅,即是“禁火”,然後重新鑽燧取出新火,作為新一年生產與生活的起點,謂之“改火”或“請新火”。

禁火與改火之間有間隔的時間,史料有三日、五日、七日等不同說法。而在這段時間裡,人們必須準備足夠的熟食以冷食度日,即為“寒食”,故而得名“寒食節”。

民間還有一個說法,寒食節是為了紀念春秋時著名的忠臣介子推。晉文公流亡期間,介子推曾經割股為他充飢。晉文公歸國為君侯後,分封群臣,唯獨介子推不願受賞,帶著老母隱居於綿山。後來晉文公親自到綿山恭請介子推,介子推不願為官。躲避山裡,晉文公手下放火焚山,本來是想逼介子推露面,結果,介子推抱著母親被燒死在一棵大柳樹下。為了紀念這位忠臣義士,於是晉文公下令:介子推死難之日不生火做飯,要吃冷食,《荊楚歲時記》中說:“介子推三月五日為火所焚,國人哀之,每歲暮春,為不舉火,謂之‘禁菸”,犯則雨霍傷田。”唐代詩人盧象的《寒食》詩云:“子推言避世,山火遂焚身。四海同寒食,千秋為一人。”講述的就是寒食節的來歷——“子推綿山焚身”的故事。

由於介子和晉國有關,而春秋戰國時期的晉國是在山西西南部,於是,山西非常重視這個風俗,在介子推忌日這一天,人們不吃飯,只吃提前備下的冷的食品,所謂寒食。

寒食節延續了兩千年左右,後來逐漸和清明節所合併。據《後漢書》所說,最初的寒食節時間很長,最長的105天,最短的也要近1個月。這個風俗延續到東漢末年的三國時,曹操頒發《明罰令》說:“聞太原、上黨、西河、雁門冬至後百五日皆絕火寒食,云為介子推。且北方冱寒之地,老少羸弱,將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長半歲刑,主吏百日刑,令長奪一月俸。”

曹操廢除寒食節一是認為寒食節吃冷飯是陋習,尤其對老人和小孩身體不好,影響身體健康。為了治下百姓身體健康著想,必須廢除,頒佈法令是為了用法律的形式強制禁止。雖說有人認為老百姓也不願意過寒食節,但畢竟是習俗,如果不明令禁止,還是會有人過寒食節的。二是通過政令的形式強化統治,穩定地方,讓老百姓知道現在是誰在管他們,必須服從誰。

不過,從晉取代魏以後,寒食節慢慢又重新出現,但由於距離清明節過近,慢慢的演變成兩節合一,只過清明節了,寒食節也逐漸消失在大部分人的節日裡。這並不是說寒食節徹底消失了,據報道如今在山西部分地區還有在清明節前一天過寒食節的,如榆社縣等少數地方是在清明節前兩天過寒食節,垣曲縣還講究清明節前一天為寒食節,前二天為小寒食。不過,寒食節吃的和以前不同了,不再是冰涼的冷飯,而是用點心等乾糧替代。


鑑實


這段故事指的是曹操禁止當時太原、上黨、西河、雁門四郡地區百姓的寒食節。寒食節在這些地區流傳了幾百年,相傳是晉文公重耳為了紀念介子推逐漸形成的習俗。

曹操下令禁止當地百姓過寒食節的原因比較流行的一種說法是:曹操經過此地時發現當地百姓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子因為寒食節吃冷飯而得胃病和腸道疾病的人非常多。出於對老百姓身體健康考慮,曹操下令割革除當地這種陋習,並明令禁止有違犯者嚴懲之。

除了這樣明面上的原因可能曹操還有穩定當地統治的因素在裡面。當地四郡靠近當時曹魏統治的邊緣地帶,當地百姓對新的統治者難免會有牴觸情緒。曹操通過政令改風易俗,給當地百姓傳達出新政權建立的信號,讓當地百姓意識到新的時代來臨了。

另外,曹操禁止的寒食節在當地也算一種陋習,大部分百姓心裡是有牴觸情緒的。在大冬天有熱乎的飯菜不吃非得放涼了吃,而且還要連吃三個月(一說是三天)估計當地百姓心裡沒有牴觸情緒是不可能的,只是礙於當地風俗而不變發洩而已。曹操下令廢除這種陋習其實正合當地百姓心意,這樣不僅收買了人心,讓當地百姓感恩戴德,進一步穩固了當地的統治,也為其下一步南方的軍事行動創造了一個穩定的後方,消除了其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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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是文化人,洞察力很強,民間不良的世俗改正了。


白雲3498


當時不生火,吃寒食,還只是山西地區的特殊風俗,而曹操覺得這是個陋俗,怕把山西寒冷地區的老百姓給凍餓壞了,於是明令禁止,否則處家長半年有期徒刑,地方官員處百天徒刑。寒食之風至此才有所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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