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踞五星酒店組織賣淫牟利 曾向公安副局長行賄


盤踞五星酒店組織賣淫牟利 曾向公安副局長行賄


一張小小的會員卡片,對於 " 康逸樂休閒會所 "、" 豪爵會所 " 的會員來說,是一把通往桃色江湖的鑰匙:有著統一制服的專人相迎,搭乘專門的電梯,失足女按身材、長相分成各個級別供選擇 …… 這兩家盤踞在五星級賓館內的賣淫場所,短短几年來瘋狂斂財上億元。

隨著兩處賣淫場所被徹底摧毀,4 月 10 日上午,以股東楊正剛為首的 26 人重大惡勢力犯罪團伙在長沙望城區人民法院受審,涉嫌組織賣淫罪與協助組織賣淫罪。

據悉,由於該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員眾多、證據材料繁雜,預計庭審時間將持續 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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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場所實行會員制

4 月 10 日,望城區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以被告人楊正剛、肖巍、胡志勇為首的重大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該團伙在長沙兩家五星級賓館開設 " 休閒會所 "" 洗浴館 " 等賣淫場所,組織大批失足女長期實施賣淫活動,非法獲利特別巨大,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破壞社會道德風尚,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公訴機關指控,2013 年 3 月以來,被告人楊正剛、肖巍、胡志勇等人糾集先後設立了 " 康逸樂休閒會所 "、" 豪爵會所 " 等賣淫場所,長期盤踞融程花園等酒店組織大批失足女從事賣淫活動,逐漸形成了惡勢力團伙。

在經營過程中,該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賣淫場所實施公司化運營。該團伙內有專人負責招募、培訓、管理失足女,專人負責通過微信、髮卡片等形式吸引嫖娼人員入場進行賣淫嫖娼活動,從中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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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在 " 康逸樂休閒會所 " 中,楊正剛一方名義上佔股 70%,肖巍一方名義上佔股 30%。實際上楊正剛佔股 36%。其名下部分股份又分給胡志勇等人,其中胡志勇佔股 5%。而肖巍實際上佔股 13%,其名下股份按照 10% 和 7% 的比例分給他人。

該會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成為會員或者經過會員介紹,在持有專門的電梯卡刷卡的業務員帶領下進入會所。

會所設立了技師部、業務部、財務部等部門。技師部負責人根據失足女的長相和身材確定不同檔次的賣淫價格。業務員著統一工裝,聯繫嫖娼人員。在一樓大廳接到嫖娼人員之後,持會所專用的電梯卡帶嫖娼人員進入會所,向嫖娼人員介紹失足女的檔次、價位等,嫖娼人員挑選好後,再由失足女帶嫖娼人員到指定的房間。為了逃避查處,會所會不定期更換包房所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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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稱不參與管理卻拿百萬去了難

胡志勇中專畢業後南下打工,2012 年被招到楊正剛的公司裡做職員。" 是個足浴場所,但是楊正剛也經營了一些涉黃場所。" 胡志勇稱," 康逸樂休閒會所 " 的會員制經營模式是原來楊正剛在廣東公司的經營模式,平移到長沙來。

胡志勇稱,當初是肖巍發現長沙融城花園酒店有場所正在對外招租,覺得可以做賣淫會所。肖巍看好場地後,想起楊正剛恰好在廣東經營這類生意,將楊正剛叫來長沙。楊正剛考察後覺得場地可以,於是兩人將合同簽訂下來。

"2012 年楊正剛讓我來長沙擔任店長,我過來時會所裝修快完了,我負責一些辦公物品的採購。" 胡志勇稱,由於一些原因會所開業暫時擱置,他被派到足浴店當店長,工資 5000 元一個月。直到 2014 年會所開業,楊正剛帶來了技師等人員。" 這些工作人員大部分是楊正剛之前在廣東團隊裡的人。"

對於胡志勇的說法,楊正剛在庭審現場卻給出了不同的說法。" 我只投資,只參與利潤分紅,在場所裡不負責管理。"

楊正剛稱,表妹夫肖巍聯繫他後,胡志勇前來長沙考察。面對公訴人的訊問,楊正剛又回答稱肖巍與胡志勇此前不認識。此外,他還辯稱直到 2016 年他才知會所涉黃。" 到了 2016 年利潤分紅變高了,我就問胡志勇為什麼利潤這麼高,他就告訴我涉黃。"

然而根據公訴機關的指控,聲稱不清楚涉黃、不參與管理的楊正剛,卻在會所出事後,與肖巍一起帶著 180 萬元去找人了難,其中 100 萬元為楊正剛個人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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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處賣淫場所收入 1.3 億

公訴機關指控,2017 年 5 月以來,楊正剛、肖巍、胡志勇等人夥同他人,按照 4 萬元每股入股的價格在位於長沙市天心區韶山北路的長沙通程國際大酒店 8 樓開設 " 豪爵會所 " 組織賣淫嫖娼活動。

" 豪爵會所也是賣淫嫖娼場所,當時曾某給我打電話,說他們有一個場所在裝修,需要團隊過去經營,知道我們這邊有團隊。" 胡志勇稱,他跟楊正剛彙報後,楊正剛讓胡志勇和肖巍與對方談判,雙方約定各佔 50% 的股份。

起訴書稱,2017 年 8 月,因 " 康逸樂休閒會所 " 被公安機關查處,2017 年 10 月楊正剛一方退出豪爵會所 15% 的股份,股份再次的分配,楊正剛一方佔股 35%。在經營過程中," 豪爵會所 " 採用跟 " 康逸樂休閒會所 " 同樣的模式經營。

對此,楊正剛也辯稱自己不知情。" 胡志勇給我打電話說長沙又搞了一個休閒會所,問我要不要參加,我就同意了。"

公安機關 2017 年 8 月 25 日晚查處 " 康逸樂休閒會所 " 時,當場查獲 27 對賣淫嫖娼人員,其中還發現該 " 休閒會所 " 有組織未成年人賣淫情況。2018 年 4 月 3 日晚查處 " 豪爵會所 " 時,當場查獲 4 對賣淫嫖娼人員。

兩處賣淫場所在被查處時尚有 60 餘名失足女從事賣淫活動。通過財務報表顯示,兩處賣淫場所收入近 1.3 億元,向股東分紅 2800 餘萬元,其中主犯楊正剛分得 1000 餘萬元、肖巍分得 600 餘萬元、胡志勇分得 200 餘萬元。

該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員眾多、證據材料繁雜,為妥善組織庭審,充分保障被告人訴訟權益,望城區法院為相關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並依法保障了辯護人會見被告人、查閱案卷材料。合議庭在開庭前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召開了庭前會議,就案件管轄、迴避、申請非法證據排除等問題充分交換了控辯雙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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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曾向周斌勝行賄

有意思的是,在庭審現場胡志勇稱自己到案之後有檢舉揭發的行為,對象正是原任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副局長周斌勝和他的司機。

據瀟湘晨報此前報道,2018 年 4 月,時任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副局長的周斌勝因對所負責管轄的休閒場所涉黃監管不力,被長沙市公安局採取禁閉措施。期間,周斌勝主動投案,坦白了自己的受賄經歷。

2013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期間,周斌勝利用擔任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副局長分管治安管理工作(含擔任政工室主任分管治安管理工作)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收受請託人李某等人賄賂 172.1 萬元,為請託人謀取利益。

其中,先後多次收受某甲大酒店 KTV、長沙某甲娛樂有限公司(某甲 KTV)、長沙市芙蓉區某甲娛樂城(某乙 KTV)、某甲皇室會所(某丙 KTV)、長沙市芙蓉區某乙娛樂城(某乙 KTV)等場所負責人李某等人所送的現金共計人民幣 112.1 萬元,併為上述場所給予關照。

日前,周斌勝因犯受賄罪被開福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3 年,並處罰金人民幣 20 萬元。

" 周斌勝司機收受公司足浴店、豪爵會所以及一家位於萬家麗的按摩休閒場所的錢財,我把錢交給司機後,由他交給周斌勝。至於司機有沒有送給他,我不知道。" 但胡志勇承認,送錢後,案發前豪爵會所沒有遇到公安機關前來查處。" 所以我覺得周斌勝應該收了錢。"

胡志勇表示,在豪爵會所快開業前,他拿了 2 萬元給周斌勝的司機。" 用於知會他們,我們還會開一個和康逸樂類似的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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