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放管服”改革,落實中小學辦學自主權,才能真正為教師減負

堅持“放管服”改革,落實中小學辦學自主權,才能真正為教師減負

教師負擔重這是一個客觀的現象,由於各種與教學無關的活動佔用了教師大量的精力和時間,教師很難靜下心來,一心一意地做好教學工作。產生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學校辦學自主權的缺乏,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以行政手段對學校的辦學事務進行干預,造成了大量不必要的考核、檢查和評比。學校被動接受了許多與教學無關的社會事務,比如,無節制的各種進校園的活動。教師疲於應付,填不完的表格、造不完的材料。這樣的現象既影響了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也影響了學校寧靜莊嚴的都說環境的形成。現在提出為教師減負,實際上並不單純是減少教師的一些工作壓力,而是正本清源,恢復正常的辦學秩序。

堅持“放管服”改革,落實中小學辦學自主權,才能真正為教師減負

在剛召開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負責同志提出了“對中小學辦學自主權也要重視起來,今年要專門制定落實中小學自主權激發辦學活力的文件”。落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在高等教育中已經說了多年,但是高層對中小學提落實辦學自主權提得並不多。這次的提法可以看作是一個積極的進步。這實際上是在教育發展過程中進行“放管服”的改革,主管部門把應該屬於學校的權力真正放給學校,而主管部門則是要通過改革和法治的辦法,創新監管和服務方式。

將辦學的自主權還給學校,實際上就是要讓對的人辦對的事,倡導教育家辦學,這是從根本上改變以行政干預的方法辦教育的有效做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隨便干預學校的教學事務,學校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開展各種合適的教育教學活動,對於各種影響教學進行的社會事務,學校有權說不。在這樣一種教育環境下,教師才有可能將精力全部用於教育教學活動,用於學生的品格行為的養成培養,真正從“表哥”“表叔”的狀態中解放出來。

堅持“放管服”改革,落實中小學辦學自主權,才能真正為教師減負

當然正如教育部負責人所說:對放下去的權力也不能搞“自由落體”,學校“活”起來不是不要規矩。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要真正學會依據教育規律辦事,在辦學方針、教育公平、辦學經費、條件保障等多方面加強監管和服務。這就需要健全的教育法規和遵守法律法規、依法治教的體制和機制。現在我們的一些政府機構和主管部門,對於學校具體的教學活動干預太多,但對自己應該承擔的法律職責卻疏於遵守。最明顯的就是《教師法》, 這部實施了25年的法律,在很多人眼裡就是一個擺設。時至今日,仍有各種形式的拖欠教師工資的現象。這種應該做的沒有做好,不該管的亂管的現象必須改變。

學校本就應該是一片淨土,可現在卻象是一個喧囂的集市。各色人等都可以對教育、對學校、對教師指手畫腳。今天是政府安排的一個進校園的活動,明天是教育主管部門的一個評比檢查,再天又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教學改革,又或是家長對教師的教學工作說三道四,甚至上家長跑到學校大吵大鬧。當這種現象成為學校的一種常態,教育就陷入了一種萬劫不復的困境。將寧靜還給學校、將安心還給老師,才能將教育還給學生,這正是我們的學校應該解決的當務之急。

堅持“放管服”改革,落實中小學辦學自主權,才能真正為教師減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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