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減負”,教育公平能保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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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基礎教育的話題一直火爆網絡和自媒體。先前一篇《教育部,請不要給我的孩子減負》的文章轉得火熱,教育部隨後推出系列評論性文章反駁,稱社會對學生減負應該有理性認識。

給孩子“減負”,教育公平能保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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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負”話語不僅在教育政策部門獲得了無以撼動的共識,在社會和媒體主流話語中也推崇備至,基本上成了政治正確。甚至在基礎教育研究方面,也難以找到與“減負”不同的聲音。但是社會上卻對所謂的“減負”一片批評、質疑聲,家有中小學生的父母對所謂的減負尤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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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家長來說,學校給學生“減負”不僅增加了家長的負擔,也增加了孩子的負擔。家長的呼聲政策部門聽不到,只能變成相互抱怨。一省份曾要求小孩早上八點或八點半前不準入校,下午三點半就得放學回家,那麼接送小孩就會成為問題——家長要麼請人接送,如把爺爺奶奶從農村接到城裡,要麼託付專業的接送機構,讓市場解決這問題。

早上八九點前不上課,下午三四點就放學,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就極大縮短了。但是學生未來升學的壓力仍是有的,那麼家長就得將學生這段增加的業餘時間用市場化的教育資源來填補,這就使得培訓和補課等費用劇增,極大增加了家庭負擔,同時也增加了學生學習的壓力。

給孩子“減負”,教育公平能保證嗎

小郭的一個同事,鑑於小孩所在的小學下午基本上是放羊,小孩學不到東西,為了抵抗這種狀況,家長中午就將小孩接回家自己輔導。還有家長抱怨說,小孩的作業不僅要監督做好,還要家長修改,這使得家長要將小孩學的內容也學一遍,加大了家長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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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門給學生減負,包括晚點上學、早點放學,晚上不準自修,雙休日及寒暑假不準補課,目的是要把更多的時間留給學生自己,讓孩童的天性盡情釋放,使他們能真正感受童年的樂趣,快樂地成長。

這些舉措的結果之一是弱化了學校教育,學校在政策高壓下削減了學生的授課和在校時間,減少了作業量,減輕了書包重量;結果之二是增加了家長在小孩教育方面的責任,包括時間、精力、知識、金錢等方面的付出,他們在市場上為小孩購買更多的、更優質的教育資源,進而加重了小孩的學習負擔,也導致校外培訓亂象叢生;結果之三是學校老師上課不認真,或未盡全力,將重要內容放到培訓班上講授。

為治理這些亂象,實質性減輕學生負擔,貫徹“減負”的大政方針,教育部門又出臺了許多補丁式政策。如,為解決三點半後學生去留問題,地方教育部門推出了學校陪護計劃、允許校外四點半課堂存在、放寬校外培訓機構的服務範圍等措施,還出臺政策禁止在職教師參與校外培訓。

補丁式政策是就問題論問題,來一個問題打一個補丁,只能治標不能治本,甚至會帶來更大的問題。比如四點半課堂這一補丁式政策,它一定會加劇培訓補課的亂象,進一步增加學生負擔。對之進行打擊之後,誰來負責三點半到五點半家長下班這段時間小孩的去處與安全?還得有新的政策。結果一定是補丁越來越多,衣服越補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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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負”另一個可以預期的後果是給基礎教育帶來極大的不公平。

中國基礎教育的性質是大眾教育,就是要讓普羅大眾也能接受最基本的教育,並通過教育得到不同層次的提升。它是一種相對公平的、向上流動的教育體制——它讓所有人不論貧富都在學校得到相同時間、品質相近的教育。雖然中國不同地區、不同學校教育資源分配有差別,但就地區來說,教育資源的分佈總體相對均等。

學校教育佔據了學生的大部分時間,使得即便是出自富裕家庭、能夠在市場上購買更優質教育資源的小孩,也無法供給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因而家庭教育雖能在基礎教育中發揮作用,如許多農村中小學老師的小孩更容易考上大學,但不發揮基礎性的、決定性的作用。

這樣的結果,是不同家庭的小孩在相對公平的基礎教育環境下接受教育,使他們的起點和機會都相對平等。也就是說,公立的學校教育在某種程度上能夠抑制家庭間的不平等。

當“減負”弱化了學校教育,家庭在教育中的作用就凸顯出來了。學校不補課了,減少了學生的在校時間,那麼這部分時間就由家庭自由支配。不同家庭在這時間內會有不同“節目”,這些差異性自選動作取決於不同家庭的經濟條件和時間條件。

有錢有閒的家庭,在這段時間內給小孩上各種輔導班、培訓班,既提高小孩的綜合素質,也訓練小孩的應試能力。而那些沒錢沒閒的家庭,既不能在市場上給小孩購置優質教育資源,又沒時間、能力陪護和輔導小孩,他們的小孩在自由支配的時間內要麼玩耍,要麼給家裡幫忙幹活。

給孩子“減負”,教育公平能保證嗎

久之,不同家庭條件的小孩不僅在素質上,即便在應試上也會顯示出差距來——有錢有閒人家的小孩綜合素質高,應試能力強,能夠在中高考競爭中脫穎而出;沒錢沒閒的家庭的小孩無所謂綜合素質,考試也競爭不過人家,自然考不上好的高中或大學。這樣,從基礎教育開始,不同家庭條件的小孩接受的教育就不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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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辯證看待“減負”,否則減負會成為一種意識形態,進而遮蔽許多問題。

其實,無論是“減負”前,還是現在“減負”後的中小學教育,確實有負擔重的一面,但減負之後負擔極可能更重。況且,“減負”前學生的負擔是可以承受的,畢竟我們也是這麼走過來的,如果這點負擔、這點磨難都承受不了,如何在進入社會之後承受更大的負擔?

“減負”前真正的問題不在於負擔重,而在於學生的素質發展太單一,應試這一塊比重過大,而綜合素質不高。但是對廣大中國工農家庭來說,綜合素質不是他們的首位追求,通過應試向上流動才是第一要義。那麼為了保證教育的公平性,讓多數工農子弟能夠通過教育向上流動,就得保證學校教育的時間與質量。

要想真正減輕學生負擔、扭轉當前教育市場亂象,就應恢復早上七點半到校,下午五點半放學的制度。不同農村地區的情況可適當調整,但大方向應如此,目的是加強學校教育,弱化家庭對市場教育資源的依賴。多出來的這塊在校時間,或可用於學生的素質教育和興趣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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