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知名企業“內鬥”升級親兄弟互撕爭奪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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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兄弟合夥糾紛,雲南最引人關注的莫過於橋香園江氏兄弟,時至當下,這場馬拉松式的官司已持續了7年多。無獨有偶,不久前,曲靖市一場同樣涉及股權和公司控制權的兄弟合夥糾紛拉開帷幕。

這對來自富源縣的兄弟又經歷了些什麼?

曲靖知名企業“內鬥”升級親兄弟互撕爭奪股權

工商相關登記資料顯示:哥哥楊常穩是曲靖市安居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曲靖安居房地產”)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0%的股權,另外50%由弟弟楊鼎持有

在自主創業之前,楊常穩是某銀行曲靖分行主要領導。10年前,他離職創業。

也就在他即將開啟自主創業時,楊鼎承建的曲靖白石江公園驗收不達標,因此公司各方面受限,經營舉步維艱。據楊常穩講述,那時楊鼎把救企業於水火的希望寄託於他。就這樣,兩兄弟合夥了,約定“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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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公司步入了平穩健康持續發展階段,這也便是“兄弟同心,其利斷金”的最好寫照。

然而,10年後好景沒有繼續。

據曲靖工商管理部門確認,楊鼎等人提交虛假材料將曲靖安居房地產法定代表人變更他人,楊常穩對公司失去了控制。圍繞著股權的爭奪愈演愈烈,楊常穩相繼接到楊鼎及其妻子、小姨子關於“股權糾紛”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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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要應對纏身的官司,楊常穩還在爭取法人身份早日實至名歸。在曲靖市工商管理部門作出為楊常穩恢復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決定後,他便著手申請載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但得到的回覆是:“要等所有行政訴訟判決出來。”

目前,這對兄弟的糾紛還未完結,其間的法理、財富、權利、親情糾葛,對滇商來說,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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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安居房地產開發的位於曲靖白石江公園旁邊的鼎盛世家。

陷入困境

弟弟企業幾乎倒閉

據相關資料顯示,曲靖安居房地產註冊於2004年8月份,註冊時法定代表人是楊鼎。“公司是弟弟一手經辦註冊的,主要負責經營房地產開發等。”此時,楊常穩還在某銀行曲靖分行擔任高管。

據楊常穩講述,曲靖安居房地產早期發展還算順利,2006年承建了位於曲靖市北市區的白石江公園。

然而,也就是這個項目讓曲靖安居房地產陷入泥淖,一度瀕臨倒閉。“在2007年,相關政府部門對項目進行驗收,未達到相應要求,當時相關領導明確表態項目‘不達標,不準驗收,地產開發手續不予辦理’。”

據楊常穩介紹,“隨著這樣情況的出現,公司舉步維艱。”曲靖安居房地產進入經營最艱難的時期,各方面危機相繼爆發。“不到半年光景,負債兩億左右,員工、農民工工資無法正常發放。”

楊常穩說,“當時在承建白石江公園的同時,還負責開發位於公園北邊的住宅,因為用地事項和當地村民也矛盾、衝突不斷,公司陷入‘僵化’。”

為了進一步求證這些說法的真實性,本報記者曾先後兩次電話聯繫楊鼎進行核實,第一次其表示“去找他(楊常穩)”後便匆匆掛了電話,第二次其表示“等有空會主動聯繫(本報記者)”。然而,截至發稿,楊鼎尚未聯繫本報記者。

哥哥離職謀劃創業

入夥弟弟公司

也就在這段時間,楊常穩離開了之前的單位,正謀劃著自主創業:“我從1979年便在銀行體系工作,對房地產、基建方面的項目運作,以及融資方面的操作,都駕輕就熟,再加上多年的管理經驗,當時看來我具備自主創業的條件。”

在曲靖安居房地產舉步維艱的時候,楊鼎便主動找到了楊常穩。“當時他知道我也正有創業的打算,讓和他一起做。當時也就預想過兄弟一起創業可能會存在糾紛,再三拒絕,但最終難耐父母遊說。作為哥哥,我有責任在弟弟創業遇阻時,兄弟合心去化解,最終答應了。”

楊常穩說:“當時兩人商議,楊鼎以公司註冊資金為入股條件,而我以管理運營經驗能力為入股條件,並擔任法定代表人,雙方最終以書面協議來確定股權。”

在一份見證單位是“雲南恆序律師事務所”、落款日期是2007年4月6日的《合作經營合同》上寫著:兄弟兩人經協商,就合作經營事項,達成相應協議,除了其中的鼎盛世家項目股權分配比例是楊常穩30%楊鼎70%外,其餘的雙方均是50%。

據天眼查信息顯示,

兩人在曲靖安居房地產持股比例各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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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家兩兄弟合夥創辦的曲靖市家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簡稱“曲靖家和物業”)持股信息顯示,楊常穩51%,楊鼎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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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兄弟的合作經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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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迴歸正軌,白石江公園周邊商住項目完成開發,就這樣,楊常穩參與到曲靖安居房地產的管理運營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出任董事長。

這在一份雙方於2009年4月6日簽訂的《合作經營協議》中也有所體現:“甲(楊鼎)乙(楊常穩)雙方作為曲靖安居房地產、曲靖家和物業董事,經約定乙方(楊常穩)為曲靖安居房地產的法人代表出任董事長。

楊常穩說,為了讓公司儘快走上正軌,當時他做了六方面的工作:

“一是通過私人關係借了50萬來保障公司正常運轉;

二是通過融資協調3000萬來解決再開工問題;

三是找相關部門協調動工;

四是爭取政府對公司的支持,闡述公司破產帶來的社會影響,並就公園開發與房地產開發分開進行了協商;

五是開發能夠很快產生收益的房地產,比如將別墅項目改成單元房;

六是在所有項目再運轉起來後,進行相應抵押融資。”

此後,曲靖安居房地產逐步擺脫困境,伴隨著新舊房地產項目開發,資金流健康地運轉起來。“到了2012年,此前大多歷史遺留問題都解決了,公司也迴歸正軌。”而今,地處曲靖白石江公園周邊的商業、住宅項目早已建成,正常運營。

據楊常穩描述,當時兩兄弟感情很好,工作和外出運動幾乎都在一起。

兄弟鬩於牆

因一項目經營理念

相悖

然而,兄弟間還是出現了裂隙。

“經過這麼多天的思考,我鄭重提出,我們兄弟還是分開吧。”這是楊鼎給楊常穩寫的一封落款日期為2017年11月11日信中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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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封信中,楊鼎將分開的緣由歸結於:“可能是我們經歷不同,性格使然,十年之後,再難繼續在一起工作下去”“兄弟不和,意見相悖,你我經不起折騰,公司也折騰不起,與其在一起相互煎熬,還不如早點分開的好”。

對於兩兄弟鬩於牆,楊常穩也認可楊鼎的說法:“我們確實有些經營理念不一樣,特別是近幾年開發的一個項目。由於在這個項目上已投入鉅額資金,但結合政府規劃來測算,繼續推進將鉅虧,因此我主張‘以退為進’,待和相關方協商後,時機成熟再繼續做。而楊鼎不同意,甚至放話:要麼帶著他繼續幹,要麼就兄弟反目。”。

一直以來,按照上述《合作經營協議》,楊常穩對公司開發、經營、管理、人事、財務等擁有決定權,楊鼎作為董事擁有建議權並協助和服從楊常穩分配的工作。當楊常穩聊及兩兄弟現狀時坦言:“此前兩兄弟相處融洽,感情很好,但想不到會這樣。”

出乎意料

公司法人代表變更他人

“2018年3月24日,公司財務總監發現公司賬戶上的一筆錢發生了異動,,去查才發現,公司法定代表人發生了變更。”楊常穩據瞭解的情況表示:“2018年3月楊鼎等人提交虛假材料將曲靖安居房地產法定代表人變更為楊素

。實際上,公司已被楊鼎一手掌控。”楊素為兩人的妹妹。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們修改了公司章程,並模仿我的簽名。後來經過查驗和筆跡鑑定,到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糾錯。”

楊常穩陳述說。2018年7月,曲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曲市工商撤字[2018]1號”文件確認,這是提交虛假材料變更法定代表人的違法行為,並恢復楊常穩法定代表人身份。

對於這次法定代表人變更,楊鼎的理由是:因為楊常穩2017年8月1日犯尋釁滋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不符合法定代表人任職有關規定(源自:雲南省曲靖市沾益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18)雲0328行初68號)。

這份《行政裁定書》同時指出:“能否繼續擔任公司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內部議事自治事項,應按照公司章程規定,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由公司決定。”

楊常穩對於這次尋釁滋事解釋道:“當時是公司保安和業主產生矛盾,由於現場失控,最終追究到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我的頭上,故而承擔了此項罪名,在2018年10月16日矯正期滿。”

弟弟的妻子、小姨子起訴,

請求判令哥哥交回股權

2018年5月,楊常穩感到事情不妙——公司與楊常穩走得近的人紛紛被楊鼎開除。於是,楊常穩開始尋找律師,以備不測。一個月左右,他就接到了楊鼎方起訴的傳票,而且訴訟一個接一個。

據楊常穩陳述,楊鼎的妻子、小姨子都成為了狀告楊常穩的原告。在楊鼎及其妻子、小姨子的起訴中,多以“股權轉讓糾紛”為由,請求判令將楊常穩的股權恢復到他們名下。

楊常穩提供的楊鼎妻子的一份《民事起訴狀》中就“事實和理由”這樣寫道:2004年8月,其與楊鼎申請註冊成立曲靖安居房地產,註冊資本1000萬元,楊鼎900萬元,她100萬元。

2008年9月,其與楊常穩訂立《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將這100萬元股份轉給楊常穩,其便成為公司股東,楊常穩應於轉讓合同訂立當日一次性支付轉讓款100萬,可是至今沒有履行支付義務。

因此,該《股權轉讓協議》應依法解除,楊常穩及曲靖安居房地產有義務將訴爭股權恢復登記到其名下。

楊常穩提供的楊鼎小姨子的一份《民事起訴狀》中就“事實和理由”這樣寫道:曲靖家和物業是其與他人2006年註冊成立的公司,伊始佔有80%股權。2008年5月,其離開公司辭去法定代表人職務,所持股份委託姐夫楊鼎代持。

可最近突然得知這80%股權在2009年就被轉讓,其中51%轉至楊常穩名下。經查詢發現,有人冒用其名義與楊常穩簽訂一份《股權轉讓協議》。

由於自己從未同意或參與這些股權轉讓,涉案《股權轉讓協議》無效,因此楊常穩及曲靖家和物業有義務將訴爭股權恢復登記到其名下。

對於這兩起起訴,楊常穩的律師、北京大成(昆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代晨表示:“我們已經提交了充分的證據證實,楊鼎妻子和小姨子不僅明知股權轉讓,而且是完全同意的。”

目前,楊鼎妻子作為原告的案件已經因證據不足撤訴;小姨子的案子,法院也接受了楊常穩方的申請,正在進行筆跡鑑定。

哥哥進不了公司

還有多個官司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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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安居房地產心邸

曲靖市沾益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18)雲0328行初68號】對兄弟倆的糾紛作出了裁定。

裁定書顯示:原告是楊鼎,被告是曲靖市工商局,第三人是楊常穩。

該案件經過一審,因曲靖安居房地產沒有對法定代表人變更形成有效決議,曲靖市工商局撤銷以虛假材料取得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事項,自然恢復到之前的公司登記狀態,也就是楊常穩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狀態。

楊鼎一方對一審判決表示不服,已經上訴至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

儘管楊常穩法定代表人身份得到工商部門確認,但由於曲靖市工商局是此案的被告,楊常穩恢復法定代表人登記狀態還沒有完成辦理。

據楊常穩說,他甚至進不了公司。“自從我被踢出來後,楊鼎控制著發工資。而今,我徹底進不去公司了。”楊常穩說,“楊鼎這樣做是為了完全佔有公司,想獨吞公司所有資產財產,讓我淨身出戶。”

“經歷這一切,我也想明白了,公司是回不去了,但我要拿到我該有的。”楊常穩表示,“目前兄弟公司資產有在建項目投入、商鋪、車庫、住宅等,我要的只是一筆合理的現金,也不想受累於司法途徑。”

對此,本報記者曾先後兩次電話聯繫楊鼎核實傳達這些說法,均被楊鼎婉拒。截至發稿,楊鼎尚未聯繫本報記者。

儘管楊常穩表示不願意走司法途徑,但眼下他被多個官司纏身。據楊常穩透露,弟弟楊鼎多次拒絕和談。

申領營業執照

相關部門回覆

“要等所有

行政訴訟判決出來”

一面是多個官司纏身,一面是對公司的“失控”,眼下楊常穩很著急,畢竟“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公司參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事宜,招投標單位需要查驗營業執照原件;公司在商業活動中、辦理銀行開戶、印鑑變更時都需要營業執照原件。”

楊常穩表示,“為了避免失控狀態帶來的不必要影響,我於2018年12月6日向曲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申領曲靖安居房地產營業執照正、副本各一份,快三個月過去了,依然沒有發給我。”

楊常穩在申請書中提出,曲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向其頒發營業執照,理由有三:

一是楊常穩有權申領營業執照。依據上述曲市工商撤字[2018]1號和雲南省曲靖市沾益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18)雲0328行初68號顯示,楊常穩是曲靖安居房地產的法定代表人,其有權申領;

二是公司股東是否能達成一致,不阻礙楊常穩申領營業執照的效力。按照曲靖安居房地產公司《章程》相關內容,申領營業執照屬於公司日常事務,可直接由經理實施,楊常穩是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和總經理;

三是行政行為具有公定力、執行力、拘束力,自決定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六條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二十一條,都規定了行政訴訟(複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故而當上述曲市工商撤字[2018]1號《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一經作出,就代表恢復楊常穩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的權利。

在申請遞交給曲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後,楊常穩收到的回覆是:“要等所有行政訴訟判決出來。”2月21日下午,本報記者電話聯繫了相關負責人,其表示:“我們是嚴格依法依規來辦理,誰當法定代表人要取得股東一致意見,現在兩兄弟你告我、我告你,在訴訟期間不能想給誰就給誰,至於公司失控那是兩兄弟的事。”

“可要是因此帶來的損失,最終誰來買單呢?”對此,楊常穩也產生了自己的一些疑問:“公司的業務能等官司打完了才運行嗎?商機會等官司結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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