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增值稅改革順利推開 兩檔稅率下調進項稅抵扣範圍擴大

【鶴壁新聞網訊-鶴報融媒體記者 汪麗娜 通訊員 賈正威】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稅改革在全國範圍內全面鋪開。作為減稅降費這道“惠民大餐”的“主菜”,市稅務部門多措並舉確保增值稅減稅利好應享盡享。4月2日,記者從市稅務部門瞭解到,深化增值稅改革實施首日,新稅率增值稅發票開具順利。同時,記者採訪了市稅務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對深化增值稅改革的主要內容和注意事項進行了介紹和解讀。

“降稅率、擴抵扣”,著力減輕企業稅負

據瞭解,深化增值稅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四項內容:

降低增值稅稅率水平。將適用16%稅率的項目改按13%稅率徵稅,主要涉及製造業等行業;將適用10%稅率的項目改按9%稅率徵稅,主要涉及交通運輸業、郵政業、建築業、房地產業、基礎電信服務和農產品等貨物;保持6%一檔稅率不變,主要涉及現代服務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和增值電信服務。

擴大進項稅抵扣範圍。將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範圍。將取得不動產支付的進項稅由分兩年抵扣改為一次性全額抵扣。這兩項措施可增加納稅人的可抵扣進項稅,讓減稅惠及所有納稅人。

試行期末留抵退稅制度。對降低稅率水平後納稅人的增量留抵稅額按條件予以退還,有效增加企業現金流。

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進項稅額加計抵減。對主營業務為郵政、電信、現代服務和生活服務業的納稅人,按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通過實施以上措施,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部分行業稅負有所降低。

開具增值稅發票,應注意三點事項

據稅務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增值稅稅率調整後,發票的開具要注意以下三點事項:

稅率調整前業務按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後,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未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需要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應當按照原適用稅率補開。

4月1日起,新發生應稅行為按調整後的適用稅率開具發票。2019年4月1日起,新發生納稅義務的增值稅應稅行為,按調整後的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按原稅率開票需手工選擇。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稅率欄次默認顯示調整後稅率,納稅人如需按原稅率開具發票的,可以手工選擇原適用稅率開具增值稅發票。

納稅申報表有變化,填表時需留意

為方便納稅人準確享受減稅利好,減輕納稅人負擔,稅務部門同步對納稅申報表進行了更新優化,5月1日起按新的納稅申報表進行申報。

增值稅申報表修訂。5月1日起辦理納稅申報時,開始使用修訂後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

開具原稅率發票在對應欄填寫。5月1日起,納稅人申報適用16%、10%等原增值稅稅率應稅項目時,按照申報表調整前後的對應關係,分別填寫相關欄次。

兩項報表不再填報。5月1日起,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和《營改增稅負測算明細表》不再填報。

不動產待抵扣進項稅額結轉填入相應欄次。截至2019年3月稅款所屬期,納稅人《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第6欄“期末待抵扣不動產進項稅額”的期末餘額,可以自5月1日起結轉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第8b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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