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了10年,去年斷交一個月,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自覺自律吧


樓主您好,領取失業金的前提條件不單單是你參保了,這個失業保險必須是單位方面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麼只有在這樣的一個前提條件下才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

所以說如果你不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而是你自己提出的一個辭職。那麼自己提出辭職是無法享受到失業金待遇的,所以說必須是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才有資格享受這個失業金的待遇領取。

當然如果自己已經交了10年的社保,那麼就意味著自己的這個失業保險參保了10年,如果你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那麼既然你交了10年的失業保險,你可以享受到最長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金待遇領取在領取失業金的過程中,你的這個醫療保險都是由失業金來給你交的。


社保小達人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包括: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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