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縣人民政府公佈一批人事任免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共66個職位

4月4日,遂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一批人事任命通知。詳情如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

謝琳同志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科長級幹部,免去其縣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肖彬同志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邱貴平同志的縣監察局第五分局局長職務;

免去焦陽同志的縣監察局第四分局副局長職務;

肖衛紅同志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正科長級),免去其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職務;

王雲華同志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正科級),免去其縣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

肖田生同志任縣教育體育局副局長(正科長級,列張育華同志之前);

朱遂明同志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免去其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劉仁榮同志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

王春來同志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免去其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康詩棕同志的縣公安局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楊唐達同志的縣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劉忠明同志任縣民政局副科長級幹部(列徐忠生同志之後),免去其縣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辦公室主任職務;

李曉敏同志任縣司法局副局長(列曾明燈同志之後),免去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袁會招同志任縣司法局副科長級幹部(列郭聖彬同志之前);

鍾文開同志任縣財政局副局長(正科長級,列李錦江同志之前);

曾劍同志任縣財政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縣統計局主任科員職務;

王強同志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正科長級,列康積金同志之前);

陳陽同志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掛職六個月);

免去康衛華同志的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職務;

李新華同志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免去其縣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豔群同志的縣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職務;

黃素娟同志任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免去古金華同志的縣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職務;

龍大海同志任縣水利局副局長(正科級,列謝建華同志之後),免去其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王志平同志的縣河長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肖水鳳同志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謝輝、郭源同志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免去他們的縣農業局副局長職務;

鄒汾權同志任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縣農業局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顏豔同志的縣農業局總經濟師職務;

郭曉斌同志任縣商務局副局長;

劉小華、熊黎莉同志任縣商務局副局長(按事業幹部身份管理);

袁美英同志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縣旅遊發展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肖雲華、方菲、廖倩同志任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副局長,免去他們的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職務;

劉訊力同志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正科長級);

吳奕鋒、胡麗華同志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免去他們的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蔣健同志任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副科長級幹部,免去其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劉勝才同志任縣人民醫院副院長(掛職一年);

黃幹生、羅躍軍同志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

劉劍銳同志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正科級),免去其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主任科員職務;

張春華同志任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左安派出所所長職務;

李釗德同志任縣林業局副局長(列羅竟林同志之前);

免去肖麗梅同志的縣林業局總工程師職務;

歐陽有繼、王芳平、劉昌華、郭英華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他們的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彭建平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陳紅霞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長級幹部(列李江山同志之後);

羅英鵬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長級幹部,免去其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局長職務;

呂雲春同志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科長級幹部,免去其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企業註冊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肖樟河同志任縣扶貧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曾小滿同志任縣扶貧辦公室副主任(正科級),免去其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員職務;

劉為根同志任縣扶貧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劉俊平同志任縣醫療保障局副局長,免去其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肖顯鋒同志任縣醫療保障局副科長級幹部(按事業聘幹身份管理),免去其縣醫療保險事業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梁曉明同志的縣城鄉建設局副局長、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袁建國同志的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職務;

曾海濤同志任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按事業聘幹身份管理),免去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焦泉同志任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郭烈純同志任縣城市管理局副局長(按事業聘幹身份管理),免去其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副局長職務;

袁砥中同志任縣城市管理局副科級幹部,免去其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張根橋同志任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主任(試用期一年);

胡昌明同志任縣物資總公司副總經理(試用期一年);

免去魏玉祥同志的縣檔案局局長職務;

免去黃伍生同志的縣檔案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肖平同志的縣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張蔚同志的縣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鍾小楊同志任縣醫藥公司副經理(試用期一年);

因機構改革撤銷、合併的單位原任的非領導職務幹部,對應轉任為合併後、新組建單位的非領導職務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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