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十七年,单位不景气动员人工买断工龄,当时只给了一万多如今可以要求补偿吗?

手机用户4836714396


需要看当时单位是否属于经济性裁员、具体工资,还有您当时是否同意并签订了相关书面的补偿协议。

当时,签订过同意书并拿到的补偿款项的,或是时间较久,过了诉讼时效的,现在也是没法再重新主张的。

若没签订协议,也没拿到补偿金,且在诉讼时效内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据此,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讲个故事,一个老爷爷,白手起家攒了个金碗,时间长了碗有包浆,一般人看不出来是金的,临死传给儿子,告诉儿子带领几个孙子继续努力,爷爷走了20年,由于离心离德,爸爸和几个孩子奋斗的食物放不满这个碗了,孩子们饿起来了,孩子们不认识这个碗是金的,爸爸告诉孩子,我给你们一年的饭钱你们自己努力,我留个碗就可以了,孩子们欢天喜地拿饭钱单蹦去了,。。。。。。


山之枢


我是粮食系统下岗工人,于2002年强制买断,粮局领导买高级小车去高档娱乐场所消费赌博都公费报销,让每个职工买单,最后以单位亏损除领导不下岗,下面职工全员买断,可怜我们这些工人除本职工作比较精通外,在社会上没有特技来维持生活,只能低价出卖自己的身体干些重体力活计来勉强维持生活,面对家里老人和孩子的上学工作问题,起早贪黑拼命地工作,然后在自己微薄的工资里全额交养老金,岁月无情人间沧桑地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无休止地轮回.......


雪山论剑64459752


买断工龄是企业行为,是错误的。工龄是不能进行交易和买卖的,是企业为减负而采取的对职工极不负责任的下策。只所以提出补偿,是感到卖亏了,想让企业给予补偿的企望是不现实的,任何企业不会也不敢开这个口子,除非国家出台这方面政策。倒是有部分买断工龄后,又回到原企业就业的。也有要回来,怎么也回不来的。好似不公,其实正常,古今中外,同一世道,不同人生。


宁庚义1


哪年的事? 现在早不允许买断工龄,企业不能以员工年龄大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与否得看一万多是否符合标准,不符合可以要求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4、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畅游祖国大好河山


买断工龄是特殊时代特殊情况下的特殊产物,其实和现在的离职赔偿的道理基本一样。你的情况要先看具体的买断时间,和方式买断后你有没有签订一些事后不许追偿的协议。估计实际情况有二种,第一你原来的单位效益好了(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从新回去上班,如果到了退休年龄就不要争了,如果当时股改企业现在已经私营化了也不用去找了)。第二就是原来的钱给少了。如果还是国有性质的可以找几个情况类似的去当地人社局反应,如果是私人企业就只能去登记再就业了。


雪中的菠菜


中国有伟大的企业吗?有也是廖廖无几,都是坑,一任企业领导,一任想法,都是追求自已利益最大化,不干了留下一地鸡毛,


一汪清水42


不追究前任的错误,不纠正前任的错误这是政治,独特的色彩


感悟51995210088


天天地喊也没见有人回应,下岗职工就是弱势群体,被抛弃的一代,还是自已爱惜自已吧,努力吧活着就好。


用户5632682113801


鸡哥的杰作!历史会给你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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