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塔爾基達斯和約”:為希臘城邦追求政治獨立提供了條文依據

整個古典時代,對於希臘人而言,來自波斯帝國的外部壓力不可忽視。波斯大王的干涉無疑是影響希臘邦際關係的重要因素。希波戰爭期間,波斯人入侵的威脅曾是希臘城邦團結一致、齊心協力的外在動力。此後,被逐出希臘的波斯人放棄了軍事入侵的嘗試,轉而採取外交手段間接對希臘事務進行干預。

“安塔爾基達斯和約”:為希臘城邦追求政治獨立提供了條文依據

一、波斯時而支持斯巴達、時而幫助雅典的均勢政策,很大程度上左右了希臘的時局

伯羅奔尼撒戰爭後,波斯基本延續著這一政策,即不讓任何一個希臘城邦過於強大,試圖讓希臘內部達到某種均勢,而這樣的政策可以最大程度地滿足波斯在希臘的利益。

在科林斯戰爭中,斯巴達人在愛琴海北部地區遭遇挫折,尤其是在克尼杜斯戰役後,斯巴達損失了可以控制愛琴海的海事力量。斯巴達人逐漸意識到他們無法保證取得兩線作戰的勝利,他們不得不面臨這樣的選擇:或者保持希臘內部的和平,目的是集中資源與波斯作戰;或者既放棄小亞希臘人的事業(即狹義的泛希臘主義),又放棄他們的海上勢力,目的是集中資源統治希臘大陸。於是,為了避免進一步的失利,斯巴達向波斯派遣外交使節,提出議和請求,建議在希臘建立“共同和平”。

據色諾芬記載,公元前393/2年斯巴達派遣使節安塔爾基達斯前往薩爾底斯,會見波斯總督提裡巴祖斯,全力議和,以期爭取提裡巴祖斯對斯巴達的積極支持,或者至少要阻止另一位波斯總督法爾納巴祖斯對反斯巴達聯盟的資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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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典人得知此事後,同樣派出以科農為首的使團。他們還一同邀請了彼奧提亞、科林斯和阿哥斯等盟邦使節出席。安塔爾基達斯向提裡巴袓斯提議,斯巴達和波斯應該締結和約,而且是波斯大王所期望的那樣和約。安塔爾基達斯明確表示,斯巴達願意割讓亞洲的希臘城邦給波斯大王,以換取希臘內部所有城邦的自由與自治。這一提議後來成為“大王和約”的核心內容。

二、“大王條約”的形成

但是,安塔爾基達斯的議和建議遭到反斯巴達聯盟成員的反對。自治原則的提出顯然對雅典等希臘城邦的既得利益構成嚴重威脅:雅典擔心會失去勒莫諾斯、音不洛斯和斯庫洛斯北方三島;底比斯領導下的彼奧提亞同盟將被解散;阿哥斯對科林斯的佔領也將結束。聯盟各方的削弱會使斯巴達再次稱霸希臘。結果,這次和談以失敗告終。

不過,波斯方面卻對斯巴達人的提議十分滿意,提裡巴祖斯決定親自前往蘇薩,說服波斯大王接受斯巴達人提出的和平條約。他還私下裡為斯巴達提供資金,重建水軍;他逮捕並囚禁了雅典使團中的科農,藉口是後者做了傷害波斯大王的事情。但到達蘇薩後,提裡巴祖斯不但沒有說服波斯大王,反而被剝奪了總督職位,阿塔薛西斯命令帶有反斯巴達傾向的斯特魯塔斯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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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和平沒有實現,但安塔爾基達斯仍在積極活動。據傳,波斯大王欽定的“安塔爾基達斯和約”被送到希臘。公元前392/1年,斯巴達人組織希臘各邦在斯巴達召開第二次和談會議,共同對和平條約進行討論。雖然色諾芬和狄奧多魯斯遺漏了對這次和談的記載,但雅典演說家安多基德斯和歷史家腓羅克魯斯卻留下一些相關線索。

會上,此前薩爾底斯和談的基本原則——小亞的希臘城邦歸波斯大王所有,其他希臘城邦保持自治——保留下來,但是具體條款做出調整。斯巴達人向雅典做出讓步,表示勒莫諾斯、音不洛斯和斯庫洛斯三島仍將歸屬雅典。同時,斯巴達也向彼奧提亞做出某些讓步,但沒有滿足科林斯和阿哥斯的利益要求。安多基德斯的演說詞暗示,接下來的流程是這樣的:

經過討論暫時達成一致意見後,各邦代表回國,向各自的城邦通報和約的具體事宜。同意和約條款的城邦再次派出使節,在40天內簽訂和約,各方代表宣誓,和約即可生效。作為雅典使節,安多基德斯及其同僚願意接受這一和約;但在回國後,雅典民眾不僅拒絕了“大王欽定的和約”,而且還以這些使節對和約草案過於妥協之罪名將他們流放。最終,雅典、阿哥斯和底比斯沒有同意和約條款,和談再次無果而終。

三、斯巴達是和談的積極組織者

儘管斯巴達的求和願望十分強烈,連續進行和談嘗試,儘管由斯巴達提出的、波斯所認可的大體原則已經確立,但由於反斯巴達聯盟內部的利益關係錯綜複雜,雅典、底比斯、阿哥斯等重要盟友的利益沒有得到滿足,所以安塔爾基達斯的和談努力歸於失敗。此外,和談失敗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安塔爾基達斯的政敵阿格西勞斯的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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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在公元前394年已向亞洲的希臘人許諾,他個人將盡快解決希臘內部事務,繼續與阿塔薛西斯作戰。這位斯巴達國王可能從來都沒有放棄從波斯統治下解放亞洲希臘人的希望。

而從兩次不成功的和談會議來看,我們不難看清這樣的現實:斯巴達是和談的積極組織者,而安塔爾基達斯所提出的城邦自治原則以及割讓小亞於波斯的讓步也為以後的和談定下基調;單獨面對強大的斯巴達或者波斯,甚至二者共同的壓力,其他希臘城邦不是俯首聽命,全無還手之力,它們有各自的利益訴求;而就和談而言,和約條款可能存在不公平、不對等的情況,但希臘城邦至少有拒絕接受和約以及追求政治平等的權利。

既然和談沒有結果,那麼斯巴達與反斯巴達聯盟間的戰爭仍在繼續。雖然霸權遭到削弱,但斯巴達的軍事力量依舊強大。西布隆受命前往赫勒斯湊,對陣波斯總督斯特魯塔斯;阿格西勞斯與敵對的希臘城邦為爭奪科林斯地峽而陷入纏鬥。

大約在六年後,希臘達成普遍和平的時機到來。雅典的軍隊雖然在小亞南岸地區有所收穫,但卻失去了兩位重要領導者一一科農和斯拉蘇布盧斯。前者被斯特魯塔斯釋放後以自由人的身份駛往塞浦路斯,並於公元前391年春病死在那裡;後者在愛琴海地區徵收錢款時遭到當地部落偷襲,不幸被殺。雅典在小亞的擴張觸動了波斯的利益,阿塔薛西斯改變政策,將親雅典的法爾納巴祖斯召回,把自己的女兒許配給他,以示安撫,並且再次任命提裡巴祖斯為波斯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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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王和約”正式生效

公元前388/7年,安塔爾基達斯當選斯巴達海事將軍,他與提裡巴祖斯結盟,並且率軍擊敗雅典水軍,重新控制赫勒斯湊地區。此舉對黑海通往雅典的糧道構成極大的威脅,而斯巴達與波斯的聯盟更加讓雅典感到不安。此外,其他希臘城邦也因戰爭所累,對於和平的願望變得越來越強烈。安塔爾基達斯認為時機成熟,再次提出議和建議。

公元前386年,波斯總督提裡巴祖斯攜“大王欽定的和約”來到希臘,召集那些願意議和的城邦出席會議,所有城邦的使節迅速趕來。聚齊後,提裡巴祖斯向他們展示了波斯大王信件上的封條,然後朗讀其中的內容:

吾王何塔薛西斯認定此約是公正的:亞洲諸城歸屬於他,諸島中克拉佐美納埃和塞浦路斯亦然,其他希臘城邦,無論大小,皆應自治,但勒莫諾斯、音不洛斯和斯庫洛斯除外;這些城邦仍歸雅典人所有,一如從前。如若雙方任何一方不接受本和約,吾王將攜同願意遵從這些條款的那些人與之開戰,海陸並舉,船錢齊備。

會後,各邦使節回國通報和談情況,然後所有城邦共同發誓遵守和約條款,“大王和約”即刻生效。儘管在宣誓過程中,底比斯、阿哥斯和科林斯有所異議,但在斯巴達的武力威脅下,這些城邦不得不放棄爭議,乖乖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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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王和約”所產生的深遠影響

通過“大王和約”,波斯大王對小亞希臘城邦的統治權得到正式確認,這是波斯帝國長久以來一直渴望的。斯巴達也是臝家,它體面地結束了科林斯戰爭,重新獲得希臘霸權,不僅成功地拆散雅典、底比斯和阿哥斯等城邦的聯盟,而且還化解了潛在的威脅,由於城邦自治原則的存在,希臘城邦建立類似於以前的提洛同盟、彼奧提亞同盟那樣的同盟關係顯然是對“大王和約”的公然違背。沒有希臘內部的聯合反抗,斯巴達的霸權將會更加穩固。此後,斯巴達人成為“大王和約”的“衛護者”。

公元前4世紀80年代,他們可以利用和約條款的權限使自己的軍事行動名正言順或者以此向其他城邦施壓,而他們也確實是這麼做的。

公元前385年,斯巴達強行把曼提內亞化城為村,建立了親斯巴達的寡頭政體。公元前382年,斯巴達將軍弗埃比達斯乘機攻佔底比斯衛城一一卡德姆斯堡;後又在其他彼奧提亞城市設置了親斯巴達政體,彼奧提亞同盟解體。

公元前379年,斯巴達降服奧林蘇斯,卡爾基斯同盟即告瓦解。可見,與其說斯巴達人是和約的“衛護者”,不如說是“制裁者”更加貼切。

“安塔爾基達斯和約”:為希臘城邦追求政治獨立提供了條文依據

總而言之,波斯無疑是影響這一時期斯巴達人的對外政策的重要因素。伯羅奔尼撒戰爭末期,波斯為斯巴達結束戰爭,建立希臘霸權提供了資金支持;而後,波斯人積極插手科林斯戰爭,對反斯巴達聯盟的扶植使得斯巴達無暇顧及小亞的利益,而其希臘霸權也炭發可危;公元前386年,斯巴達提出的“安塔爾基達斯和約”(即“大王和約”)得到了波斯大王的許可,前者得以繼續保有希臘霸權,而後者則獲得了小亞的統治權。

值得注意的是,“大王和約”確立的城邦自治原則顯然是一把雙刃劍,從短期來看,它雖然立即滿足了斯巴達和波斯的眼前利益,前者重新獲得希臘霸權,後者也得到了小亞的控制權,但從長遠角度出發,它卻為日後希臘城邦追求政治獨立提供了條文依據,為擺脫斯巴達壓迫的反抗鬥爭注入了新鮮活力。第二次雅典同盟便是在城邦自由與自治成為時代背景的前提下形成的。

參考文獻:

萊斯莉阿德金斯、羅伊阿德金斯著,張強譯《探尋古希臘文明》

陰元濤《第二次雅典同盟研究》

徐松巖《論雅典帝國》

黃洋《古代希臘的城邦與宗教——以雅典為個案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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