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国家全面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但不包括私立学校的老师,你认为呢?

厦门闲事


有人说国家全面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但不包括私立学校的老师。请问私立学校的老师是不是属于在职教师?只要是在职教师,应当禁止有偿补课行为。

在职老师有偿补课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教育部陈部长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多次强调,严禁在职老师有偿补课。反对在职老师有偿补课的人越多,说明教育部的规定是顺应民心的,为大家所拥护的。


在职老师有偿补课,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用大家熟悉的一句话说,老师上课不讲,辅导班里讲,这样的行为难道不应该制止吗?我们小区的一个小学三年级学生,放学后,就在老师家里补课,他们班上40多个学生,就有20多个学生在老师家里补习,补习费用也高得吓人,每个学期2600元,作为一般的家庭,这笔费用是很难承受的。

老师把平时考试试卷上的题目,放在补习班里给学生讲,平时的单元检测中,参与了补习的学生往往能考出高分,作为家长看到学生经过补习,学习成绩也明显提高了,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感觉补习费花得很值得,但到期末考试时,学生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这是学生家长花钱买开心。


只要是中小学在职教师,都不准给学生有偿补课,如果你愿意免费给学生补课,还是不错的。


Lance课堂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网上许多人反对老师补课,特别是公办老师在校补课,首先你要明白为什么要补课,市场需求,请问,如果老师只按教学大纲教学,学生高考时能考出好成绩吗?高考的题教学大纲能占百分之多少家长们清楚吗,高考题难度要比教学大纲难得多,不补课行吗,你禁止公办学校补课,那好我上私立学校,比如衡水中学一年学费两万多,穷人家的孩子上不起吧,你禁止私立学校那我有钱,我一对一雇家教你管不着吧,教育本身就是一种投资,为什么会有学区房,人家有钱人拿几千万买房子,就不能一年拿几十万一对一雇名师家教,那样可对孩子的优点缺点进行补课,你孩子老师教几个班一个班五六十个,老师能面面俱到吗?你的孩子学习成绩能跟人一样吗,你怎么给人家竞争,除非你的孩子超级聪明,以前学校组织补课,补课费有限穷人家和一般家庭的孩子能承担得起,还会有穷人家的孩子考出好的成绩,现在禁止了公办学校补课,家长是不是花钱更多了,有钱家孩能上贵族学校,如果禁止了贵族学校,有钱的家庭可以一对一雇家教,连克朗普孙女都雇中国的优秀家教来补课,顾家哪个国家也有这你禁止不了的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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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补课,不包括私立学校,这是观点是错误的,是没有正确理解教育部文件精神,是歪曲了教育部的“禁补令”。只要是中小学校,只要是在职中小学教师,都在“禁补”之列。

教育部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补课的规定这份文件很短,我们不妨现在再来学习一下,吃透精神,也就能够全面理解了。

这个规定一共6条,前三条是针对中小学校的,我们没有看到公办学校和私立学校“字样”,说明是不分公办民办的。

后三条是针对在职教师的,描述时都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没有公办和民办之分。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公办学校还是在私立学校,只要是中小学教师,都不能从事有偿补课。

事实也是这样,我们从网上看到一些地方对违规补课老师的通报中,都能看到私立学校老师的身影。只是处理方式不同,公办学校老师一般都是行政处分,责令退回所收费用,扣除绩效工资,严重的解聘甚至开除。

而私立学校老师都是责令退回费用,解除聘用。这是因为私立学校老师不在编制,就业灵活,只能解除聘用关系。

2015年“禁补令”刚刚下发时,笔者就在教育局监察室工作,其中一项职能就是查处违规补课。2016年我们处理第一起违规补课行为,就是私立学校的。当时不少人当认为私立学校不在查处之列。

当时局里的意思就是要通过这个案件的处理,告诉全县的老师,禁止有偿补课,不是专门针对公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老师的,私立学校也不例外。


现实中,民办学校违规补课现象比公立学校严重,民办学校老师违规补课比公办学校老师比例要高出许多,也是受这种观点的影响。

朋友们,你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大家一起讨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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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公立还是私立,都只能表面上禁止,不会起到太大作用。

原因一:有市场需求。独生子女,家庭条件都比以前有所提高,经济基础提升,决定了人们的消费意识提升,子女教育经费投入,又被家长放在家庭消费第一位。

原因二:名校名师,年薪10万左右(天津差不多这样),好的高中名师一年课外班讲课收入不低于200万,至少20倍的收入差距,换你,你会不干嘛?

原因三:禁止补课对于业务好的名师来说,就是下定决心辞职的一剂强心针。儿子今年高三,课外班老师,知道的就有5.6个辞职了。

社会没有绝对公平的事,全面叫停课外补习班,我觉得只能是口号,越喊学费越贵!做为老百姓,努力挣钱养家,教育好子女,量力投入子女教育经费,这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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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从管理角度来看,国家禁止的应该不仅是公立学校,当然也包括私立学校,但从管理力度来看,公立学校的管理相对严格,私立学校的管理便不会那么严格,但即使在严格也多数浮于表面,只要老师不被举报,多数情况自己偷偷赚钱别人也不会多数什么,不过即使被举报了,老师也仅仅是把补课费用推给学生,也会不了了之,除非被媒体曝光,不得不处置的。

私立学校的老师也应当被禁止有偿补课,但就私立学校的性质而言,虽也会三令五申,但私立学校的老师只要不对外宣称自己是某某学校的老师,一般所带的学生也不会刻意的问起,且背教的学生也多数是收益群体,当然不会去举报自己的老师;私立学校的领导,对此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的教学和学校管理,私立学校的老师才懒得管呢。

当然,对于私立学校的老师,教育部门处理起来顾虑便会少很多,也常常把私立学校的老师树为反面典型,也是是私立学校的弊端之一。不过也有特殊情况,那就是公立学校的老师被派到私立学校任教,对于这部分人,我感觉还是有些特殊,属于两者都管、两者都不管的人员,他们虽然处在双层管理,但往往也是管理虽松懈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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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2015年就发布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我们知道公立学校老师的工资来源于财政,通常都爱和公务员进行比较,既然公务员禁止经商,那对于公立老师来说,禁止课外有偿补课就是同一个性质的问题,教育部的规定理应得到支持。


国家全面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初衷其实是为了遏制一些公立学校的老师把该课堂上讲的内容不讲,非得交了钱去他的辅导班上课才讲这种不正之风。这个规定对于那些认真讲课的老师来说不受影响,只是对从事有偿补课的老师进行一个约束。

私立学校的性质和公立学校就截然不同了,它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企业,要依靠学校经营的好坏,盈利多少来给老师们发工资。对于私立学校的老师来说,由于他们的工资收入并非是财政拨款,所以个人觉得也不应该受到相关条例的约束。

公立学校的有些老师拿着财政拨款的工资,利用学校这个公共资源给自己提供的平台,不尽心尽力教书育人,反而利用这个便利条件为自己谋取私利,不仅给学生家长带来了额外的经济负担,而且影响了全体老师在公众中的形象,给教师这个行业都带来了负面影响,弊大于利,得不偿失,应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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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全面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合情合理的。私立学校的老师不受约束,不在其范围之内也是对的。为什么呢?我来简单地说一下。公立学校的老师是国家在职编制的教师,在国家教育局里有备案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约。他们享受国家的福利待遇。老师在正常工作时,每月可领取工资及相关的奖金,工作稳定,退休时享受国家发放的养老金。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公务员在工作其间,不得从事有偿的经济活动。比如办工厂,炒股票,办商场,饮食业等,如发现追究责任。而私立学校的老师就象社会上打工族一样,没固定的工作场所,自食其力,靠自身的能力本事挣钱来维持生活。他们通过应聘或招聘来取得工作。比如私立学校,私人家庭的教育等。由于私立学校的老师不属于国家教育局管理也不受到管束。两种不同性质的学校有区别,不要混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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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不包括私立学校的教师?我只能说你想错了,不仅包含私立学校,而且一经发现,往往是以开除违规补课教师做为收场。因为私立学校不想因为某个老师的个人行为,而给学校造成任何麻烦(私立学校需要年检),且私立学校教师如果是给自己教授学生补课的话,很容易出现课上不讲课下讲的情况,以谋取更大利益。

在教育局查处违规补课这项工作中,接到举报最多的,也是私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老师。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该《规定》共6条。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规定》约束的主体是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并没有区分公办还是民办,所以私立学校只要是中小学范畴,均在监管之列。但大学教师是可以进行补课类活动的,甚至可以举报培训机构,因为没有任何法律或文件规定他们不可进行有偿补课。

2018年8月,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第十五正风肃纪监督小组,查处一起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案件,某民办学校两名在职教师在校外租用场地,给学生集中上课,并收取了补课费。此次补课事件被查处后,两位老师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全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其实可能已被开除),向学生退还违规收取的补课费109000元。

此事后被人民日报转载,一度曾登顶热搜,可见其影响是多么巨大。禁止有偿补课,不是只针对在职在编的公办教师的,民办学校的教师,一样必须执行教育的禁补“规定”,违反规定,一样受到处罚,私立学校也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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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纯从学校领导角度,不考虑其它因素,校领导对老师办班补课肯定是支持的。因为一、可以有效提高学生成绩,二、老师个人又增加了收入,何乐而不为呢。但公立学校监管较严,抓住了代价很大,没人愿意冒这个风险。其原因是很多家长无法负担额外的费用,为了公平,出现老师办班就会有家长进行举报,说白了就是我不想学你也别学。而私立学校学生家庭一般较为富裕,不差这点补课费,甚至觉得自己老师办班比自己出去找培育机构补课费用低效果好,很少有举报的现象。再者说,私立学校对学生和家长的威慑力度较大,你不喜欢我们的教育方式你可以退学,公立学校是不可以让学生退学的,所以私立学校很少有学生家长起刺的。因此很少听说有私立校的老师因为补课出现问题。


Sunneils


你应该理解错了,应该是禁止所有老师去补课,不然这不是助长了私立学校老师的补课之风吗?现在规定应该是禁止所有老师去校外参与补课,而且其他兴趣班也需要相应资质才能开办。

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买卖,家长有需要,那就会有人去提供相应的服务,老师不参与补课了,没办法,现在成绩太重要了,家长看重成绩,上面看重成绩,加上补习班的煽风点火,鼓动家长送孩子去培训班,另外家长和孩子之间都已经形成了攀比之风,从众之风,觉得自己家孩子不去学就会落后,这样才导致很多补习班,补习班为了招揽生意,就和学校老师合作,这才有了老师补课的行为。

我觉得应该从源头抓起,把源头控制好,加快素质教育的实行,真正落实素质教育,而不是打着素质教育的旗号,做着应试教育的事。个人见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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