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以租代徵,農民的土地還能要回來麼

土地流轉,以租代徵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在農村是個比較熱門的話題,現在種莊稼收入低。不少人看到土地流轉,出租出去每年的收入要大於自己種地的收入,不少農民都熱衷於把土地流轉或者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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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經營權流轉,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經營權,通過土地流轉,可以開展規模化、集約化、現代化的農業經營模式。土地流轉最高年限為20年。 也就是說土地流轉以後還是種莊稼。流轉到期以後可以繼續流轉,也可以收回。收回難度相對小很多。土地流轉是國家政策允許的,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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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徵

很多老百姓對於“以租代徵”並不能完全的瞭解,經常被其眼前的利益所誘惑,從而簽訂了“以租代徵”的合同。那麼究竟什麼是“以租代徵”呢?

以租代徵”指的是通過租用農民的集體土地來進行非農業建設,並且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

(1)用地的單位或者個人直接和村委會簽訂協議租賃土地;(2)基層政府轉租農村集體土地;(3)基層政府直接租賃農村集體土地;(4)基層政府促成農民和用地單位之間的租地行為;(5)村民自己將土地出租;(6)村委會租用農戶的承包地搞非農建設,這都是現實中以租代徵的常見形式。

以租代徵是法律明確禁止的。村民建設用宅基地、鄉鎮企業或鄉鎮公共設施建設經過批准才可使用,其它任何使用農民耕地的行為都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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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徵最為明顯的危害就是農民的土地在經歷長期的非農業建設後,土地遭到破壞,影響耕地的質量,農民在重新耕種之前需要經過長時間的休耕幫助土壤恢復營養力,並且需要花費大量的資金重新恢復耕地,而這些資金往往是農民自己承擔。

以租代徵進新非農業建設耕地基本上就是廢了,耕地一旦建上房子,把房子清理了還原為耕地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再說了,農民不想租了,那房子怎麼辦?土地是農民的。土地上的建築不是農民的,農民沒有權利去處理,最後吃虧的還是農民。不要為了眼前那點小利益誘惑。

農民將土地租出去後,村集體不會幫助農民進行確權,一旦農民和承包商之間出現矛盾,農民維權困難。

國家鼓勵農民耕種土地,取消各種稅種,發放各類耕地補貼,加上每年的糧食收成在獲得的利益一般情況下比“以租代徵”獲得的租金要多。

以租代徵土地可能就收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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