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开展异地帮教,助“迷途”少年重返社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助其顺利回归社会,近期,我院在依法对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两名涉罪未成年人阿风(化名)、阿龙(化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立即启动帮教工作。因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户籍所在地及住址分别在梅江区、梅县区,为更好地开展后续观护帮教和跟踪回访,我院及时主动联系梅州市检察院未检办,委托其开展监督帮教。

近日,我院联合梅州市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与鼎和社工、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签订了帮教协议。在开展深入的交流后,为两名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了一系列符合其身心特点的帮教计划,并叮嘱其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参加帮教活动,以更加积极、健康、阳光的心态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均表示将深刻反省自己过去的行为,做一名学法守法的好公民,努力学好一技之长,为将来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不辜负检察官和父母的期待。

携手开展异地帮教,助“迷途”少年重返社会

该案是梅州市首例基层检察院借助市院力量共同开展的不捕异地帮教案件。今后,我院将继续探索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积极推进异地帮教,切实解决“距离远,帮教难”问题,为未成年人重返社会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携手开展异地帮教,助“迷途”少年重返社会
携手开展异地帮教,助“迷途”少年重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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