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特殊的“隔空”帮教

一次特殊的“隔空”帮教


2月10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隔着手机屏幕、戴着口罩,为涉罪未成年人小潭(化名)提供了一次特殊的“隔空”帮教。

2019年10月,高明区检察院经审查,对涉嫌盗窃的未成年人小潭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了7个月考验期。目前,小潭正接受考察帮教。根据规定,小潭需要定时到检察院报到,由检察官开展面对面帮教。为了严格防控疫情传播的风险,第三检察部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展帮教,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开展两不误。

疫情防控期间,该院第三检察部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开展不起诉跟踪回访、附条件不起诉考察、被害人权益保障等工作共9次。除了仔细询问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法定代理人的监护情况、外出的频率、生活习惯等方面,检察官还围绕疫情防控,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叮嘱他们不聚会、不信谣、不传谣,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在居住地完成学习、锻炼,平安度过疫情期!(高明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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